《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全文发布
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要求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0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再次要求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烯烃、芳香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
T/ACEF 006-2020《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于2020年11月16日经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发布,自2020年11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的编制工作。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清华大学盐城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适合需要编制“一厂一策”方案的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第三方环保咨询机构(环保管家)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审核评估指南》)、《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汽车维修行业绿色喷涂共享中心技术规范》三项团体标准公告
2020 年 第 4 号
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审核评估指南》(T/ACEF 003-2020)、《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T/ACEF 006-2020)、《汽车维修行业绿色喷涂共享中心技术规范》(T/ACEF 007-2020)三项团体标准,现予公告。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0年11月13日
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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