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万条信息泄露,圆通回应还“自我表扬”?专家:不打“老虎”没用!

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导致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圆通速递17日发布声明并道歉,称系主动发现报案,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为何圆通的回应给人一种“我发现的、我报案的、我配合参与全过程”的自我表扬感?个人信息泄露频发,究竟有没有办法?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接受央视《新闻1+1》采访时进行了解读。

不应只是道歉
该给用户一个说法

近期的一起部督案件中,不法分子与圆通快递多位“内鬼”勾结,通过有偿租用圆通员工系统账号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层层将信息倒卖至不同下游犯罪人员。圆通速递17日回应称:公司主动发现并报案,犯罪嫌疑人于9月已落网。
而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曝光,有近百万条圆通快递单个人信息不仅可在网络上购买到,单号数据信息还能24小时刷新。

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表示,圆通的回应确实给人“自我表扬”的印象。类似的案子如果发生在发达国家,对于平台公司会有很大冲击。用户是在和平台、圆通打交道,而圆通内部管理上出现了严重问题,所以圆通不应该只是道歉,现在该怎样进行整改、后续有哪些措施,都应该给用户一个说法。

圆通的管理责任
执法部门应跟进追究

周汉华认为,圆通公司几名员工外租自己的员工账号,造成了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圆通的内部管理已经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

周汉华表示,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刑法修正之后,有一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有一项具体行为是“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此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刑事执法部门都应该跟进追究相关人员、公司的责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个武器要用,否则这样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 

治理信息泄露
不打“老虎”没有用

周汉华表示,国际上现在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一个问题,到底是打“苍蝇”还是打“老虎”?“苍蝇”往往是中下游的,圆通这个案子中的5个员工就属于“苍蝇”,平台、大公司就是“老虎”

专家认为,如果真正要解决个人信息滥用问题,不打“老虎”是没有用的,国际上都是打“老虎”。“苍蝇”当然也要打,但打“苍蝇”更多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中的50条、500条、5000条的标准,对于自然人来说是构成刑事责任了,但这对于“大老虎”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治理个人信息泄露
为何“牙齿不够锋利”?

个人信息为何频频泄露?治理难点何在?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很多,而且刑法修正案还专门确立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期是7年以下。周汉华认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牙齿不够锋利”,规定往往处于沉睡状态。民事维权成本非常大,收益非常低。大家每天都出现这样的问题,都觉得没办法,这是民事维权的困境。”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层面的相关制定也都基本处于休眠状态。周汉华指出,这有非常复杂的原因:首先是取证难,固定证据也难,最后,找到相关的违法链条也很不容易,所以大部分行政执法现在处于休眠状态。现在主要起作用的是公安部门每年通过专项打击行动来进行制裁。

因此,周汉华表示,要加大力度打击泄露公民信息的违法行为,对于防范人脸、声音等生物信息泄露,应成为立法、执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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