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丨赵春万:花木兰原型是德州平原人
花木兰在中国是个家喻户晓的女英雄,可是花木兰的原型是平原人氏,知之者甚少。
花木兰的事迹是真实的,花木兰应该是实有其人,但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巾帼英雄群体的典型形象。
有关花木兰的文献资料很多,笔者知道的有代表性的两则,一是《木兰诗》,一是元代元统二年(1334年)刻制的《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碑。
《木兰诗》大家都很熟悉,不再赘述。
《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碑是传世最早的有关花木兰的碑刻,现存放在河南省虞城木兰祠内,碑载:
“将军魏氏,本处子,名木兰,亳之谯人也。世传可汗募兵,孝烈痛父耄羸,弟姊皆稚呆,慨然代行。服甲胄,佩鞯囊,操戈跃马,驰神攻苦,钝挫戎阵,胆气不少衰,人莫窥其非男也。历年一纪,交锋十有八战,策勋十二转,朝觐天子,喜其勇武,授以尚书,隆宠不赴,肯奏省视,拥兵还谯,造父室,释戎服,复闺装,举皆惊骇,咸谓:'自有生以来,盖未见也!’卫兵振旅还,以异事闻于朝。诏复赴阙,欲纳宫中。将军曰:'臣无媲君礼制’。以死誓拒之。势力加迫,遂自尽。所以追赠有'孝烈’之谥也。”
对照这两则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如下问题:
1.据元碑,花木兰当姓魏,怎么叫花木兰呢?
2.中原的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怎么屡屡出现“可汗”的称呼呢?
3.花木兰从军十多年,军队是集体生活,她的性别能隐藏得住?
4.南北朝时期是士族豪强社会,花木兰一介普通女子,能在军中建功立业,声闻朝堂?
对上述疑问的合理解释是:
所谓的魏氏以及屡屡出现的可汗称呼,只是将花木兰出现的年代指向北魏;“花”、“兰”是人们喜爱之物,“木”为多年生植物,“花木兰”之称,已从自然植物升华为社会楷模的文化符号,她所代表的是女性勇于担当、杀敌报国的英雄形象。
《魏书·列传列女第八十》中记述了一场关城保卫战。
战争发生在北魏宣武帝(世宗)延昌三年十月至四年一月(约公元514年10月—515年1月),据《资治通鉴·梁纪四》记载:梁武帝派“任太洪袭破魏东洛、除口二戍,声言梁兵继至,氐、蜀翕然从之。太洪进围关城”。
北魏梓潼太守带关城戍主苟金龙卧病不起。苟妻刘氏,出身平原世家大族,处事有决断,就在众人危难恐惧之时,挺身而出,率众一夜修好战具。
拒战百有余日,死伤过半。关城副帅高景阴谋叛降,刘氏斩之及其党羽。她和士卒一样分衣减食,同甘共苦,民众对她既畏惧又敬仰。
益州刺史傅竖眼率兵前来解救,梁兵撤走。傅竖眼叹服刘氏作为,向朝廷申报,北魏宣武帝“嘉之”。
到了北魏正光年间(520—524),北魏孝明帝封刘氏子苟庆珍平昌县子,又赐刘的另两个儿子为官。苟庆珍死后,由儿子纯陀袭爵。
苟金龙妻刘氏和花木兰有许多共同之处:
1.都是北魏时期人。
2.花木兰代父从军杀敌;刘氏代夫守城杀敌,情景有相同之处。
3.花木兰从军十余年;刘氏守城百余日,而从守城建功之日公元514年算起到正光年间(520—525)得到封赏,时间跨度至少六年,甚或达十余年,二者也有共同的地方。
4.花木兰“亳之谯人”,经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专家反复论证考察认定为今河南省虞城人;刘氏虽为平原人氏,但其夫苟金龙则是汲郡山阳人(苟的孙子苟舜才墓志于1987年在苟氏封地平昌县即今临邑地出土,墓志载“汲郡山阳人”),汲郡山阳为今河南省修武县,修武和虞城都在河南省的北部,这就是说二人的籍贯也相近。
5.花木兰因不能满足统治者的要求被迫自杀;刘氏虽立有殊功,但迟迟得不到封赏,最后连名字也没留下,花木兰和刘氏的结局都是令人伤感的。诸多相同相近之处都仿佛在告诉人们,刘氏乃花木兰的原型。
刘氏立了大功,为什么迟迟得不到封赏、没有留下名字?
北魏统治者实行的是民族隔离政策,对南朝有戚属者尤甚。平原刘氏是汉胶东康王之后,有名的大族。刘氏有些后人去了江南,去了南朝的刘怀珍是宋、齐重臣,屡屡率兵抗拒魏兵。留在北方的那些刘氏人就被入了“另册”。刘峻(孝标)是刘怀珍的从弟,在北魏受到重重压制,被流放边远地区,“贫不能自立”,母子一度出家为僧尼。
苟金龙妻刘氏出身世家,嫁为太守之妻,其本身应具有政治才干和社会地位,在危难时刻是能够建功立业的,可是在北魏既定的民族隔离政策下,迟迟得不到封赏,甚至连名字都留不下,也就不难理解了。
正因为刘氏没有留下名字,社会上才会有花木兰的名字流传。
“不立一真,唯求流变”(顾颉刚语),追踪花木兰形象的流变,其原型非平原刘氏莫属。
(已载9月28日《德州晚报》)
■作者:赵春万 ■编辑: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