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奸杀女儿凶手二十八年,这母亲刷新了我的三观《以女儿之名》

逆来顺受,有时体现的是坚强,有时体现的是软弱,而正是软弱版的逆来顺受,成就了一个比魔鬼还要可怕的母亲。

故事的三个主角,左边是女儿的父亲,中间是母亲,右边是奸杀女儿的凶手。

这个电影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一个父亲(班博斯基、法国人)在和自己出轨的妻子离婚后八年后,女儿去妻子家度假时,被妻子当时的丈夫奸杀,这名丈夫就是妻子当时的出轨对象,而之后父亲为了捉住真凶,四十岁开始为女儿的死东奔西跑,然后七十岁的时候用尽所有的存款将犯罪者直接从德国绑架到法国接受审判,他自己也因绑架而被判刑。

右边这个老头是真人原型。

在采访时,媒体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值得么?”

他回答道:“用三分之一的人生为女儿讨回公道,没有更值的事情了。”

“值得么”这个问题真是很愚蠢,为什么没有人问问那个医生,为什么要强奸那么多女孩,还要奸杀这位父亲的女儿呢?

因为我们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更能理解魔鬼的动机,而体会不了这样一位天使,一位铁汉父亲。

大多数人不是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而是一半是魔鬼,一半是普通人。


而和这位铁汉父亲形成最鲜明对比的,要属他的前妻。

偷情很常见,但维护杀人凶手28年就是千古一绝了。

一个软弱的将灵魂出卖给魔鬼的母亲,并且这个奸杀了自己女儿的魔鬼,还没有给她任何好处。这位母亲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坚持了28年,坚持信任奸杀自己女儿的凶手什么也没做,所有对他的指控都是莫须有的,所有其他受害者也都是班博斯基找来陷害凶手的。

而且她还在不久之后和凶手离婚了,因为对方搞外遇,甚至以凶手风流和魅力强为理由替凶手辩护,说所有的女孩都是自愿跟他上床的。

简直可怕到极点的台词,将缺点诉说为优势来辩护。

看到这里,我想很多人可能完全懵了,这是怎样一种可怕的信念,支撑着她和女儿的父亲走向完全相反的道路呢?

女儿在自己家死得无比蹊跷,作为一位母亲,悲伤是可以理解的,不愿面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当证据都指向凶手,她却依旧不愿相信。

原因在她的话语和行动当中有迹可循,在最初和凶手出轨时,班博斯基给过她机会,但她没有珍惜,还以话语骗自己的丈夫,既不想和丈夫分手,也不愿情夫凶手断绝联系,而之后班博斯基察觉妻子不对劲,便跟踪妻子,还找了执法人员直接来这里取证通奸罪,断绝了妻子瓜分财产的路。

当初被捉奸时,是一种盛气凌人的愤怒态度。

之后前妻便和这位风流的出轨对象结婚了,而在女儿蹊跷地死在家里之后,还和现任丈夫,也就是凶手一起隐瞒了许多真实情况(但她确实不是帮凶,当时也不知道女儿被自己现任杀死),没有告诉班博斯基,后来在各方问起来的时候,她依旧保持沉默,而在一次在检察院对质的时候她其实已经说出了原因,她说是因为自己的前夫一直在指控自己现任的丈夫奸杀,所以她不愿回答,而这个时间点,她已经和凶手离婚,并且凶手又在德国犯下强奸案,还被指控,而这所有一切她都知道。

我曾经说过,女人的自尊是极为强烈的。而这位妻子在证据确凿下对前夫的控诉就代表了她无法忍受自己离开了一个外形比较一般的企业家,跟的另一个男人竟然是杀死自己女儿的强奸犯。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为了不摧毁自己的世界和价值观,强行催眠自己,让自己根本不做思考地相信这一切都是前夫的栽赃嫁祸,甚至无视自己女儿的生命与尊严,可怕得令人绝望。

她在指控自己的丈夫,一个想为女儿讨回公道的人。

28年,这个案子在半途中已经证据确凿,而她却坚守了一个谎言28年,这真的刷新了我对母亲的认知,我知道有的母亲会虐待孩子,有的母亲会抛弃孩子,有的母亲会杀死孩子,但我从不知道,母亲会维护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长达28年。


上一篇有点悲伤,这一篇有点愤慨,这礼拜有点激动,今天就说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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