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老娘舅”!探访企业合规的“宝安路径”

当好“老娘舅”

让企业走得稳走得远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积极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一年间

编者按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履行民营企业“老娘舅”严管厚爱的责任。2021年3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两会上表示,要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推动企业合规,旨在做好服务企业“后半篇文章”。在企业合规经营中,检察力量究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请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试点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

惠民机电公司是广东省深圳市一家从事生产加工业务的民营企业,公司经营状况一直良好,年均产值2000多万元。然而,为了少缴税款,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4.2万余元,并通过伪造虚假采购合同及收货单的方式抵扣税款。案发后,该公司主动补缴了相应的税款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官在企业实地走访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走访发现,如果该公司及其负责人被判实刑,企业经营可能出现危机,甚至倒闭,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合规建设。“检察官向我宣讲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提出如果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机制,会作为从宽处罚情节。这番话让我找到了改进和努力的方向。”该公司负责人李辉说。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履行民营企业“老娘舅”严管厚爱的责任。宝安区检察院为6家试点单位之一。

一年来,宝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企业合规的“宝安路径”。“在诸多检察机关的改革探索中,宝安区检察院的合规不起诉改革,诸如独立监控人制度、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衔接等等,可谓独树一帜,走在探索的最前沿。”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这样评价道。

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的经济发展成就有目共睹,而这背后离不开数不清的企业、企业家,针对企业做好刑事风险防控,意义重大。对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之后,后续工作如何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

宝安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加强行业合规管理协作暂行办法》。

“为了破解试点难题,我们借鉴域外经验,探索建立独立监控人制度,联合区司法局挑选律师事务所担任独立监控人,协助企业拟定合规计划、开展合规培训、进行监督考察、出具评定意见,弥补企业能力短板。”宝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介绍说,为进一步规范独立监控人选任、管理等制度,2020年8月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协作暂行办法》,目前已遴选11家律师事务所,组建第一批企业合规独立监控人名库。

企业在独立监控人协助下设置的投诉举报机制

惠民机电公司是第一家适用独立监控人制度开展合规建设的企业。2019年9月案发后,公司负责人李辉补缴了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审查,宝安区检察院追加该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该公司和李辉分别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承诺加强企业刑事合规管理。

2020年6月,惠民机电公司聘请了具有企业合规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监控人,协助企业进行为期11个月的合规建设。在综合考量独立监控人出具的三期监督考察报告以及检察官实地调查情况的基础上,11月,该院对该公司及李辉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之后,该公司仍在独立监控人的协助下,加强企业的合规管理并定时汇报合规情况。“如今公司不仅加强了企业刑事合规管理,还培养出了自己的内部合规专员。”李辉介绍说。

“这起案件是我院首例适用'先期刑事合规+不起诉+后期刑事合规’模式的典型案例。该模式选用独立监控人作为第三方监管主体,通过多期监控考察的方式延长刑事合规期限,充分发挥刑事合规在修补风险漏洞、增强市场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宝安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人黄美华说。

宝安区检察院召开龙胜报关公司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会。

龙胜报关公司也是该项制度的“受益者”。2020年4月,龙胜报关公司总经理王群、仓库主管伍伟、保管员钟杰伪报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品名,采用快件方式瞒报出关,企图逃避法定检验。鉴于该公司规模较小、业务单一,风险点较为集中,宝安区检察院将合规建设期限设置为3个月。在独立监控人提交第一阶段监控报告后,经公开听证,2020年11月,该院对王群等3人作不起诉处理。此后,龙胜报关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仍在继续。

在谈到创设独立监控人制度的初衷时,吴澍农说,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不同行业有不同专业性的合规要求,独立监控人具有专业知识及合规服务经验,能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计划,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住管理漏洞、培育内部合规力量,让企业走出困境,同时也解决了检察机关以外行指导内行的监督乏力问题。

在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召开的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对宝安区检察院探索的独立监控人制度表示肯定。

要求企业出具合规承诺书

2020年7月23日,宝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胡聿琦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承诺书,这是辖区一家企业送达的一封合规自查整改承诺书。

因受疫情影响,健佳数码公司总经理王成、生产主管桂友在明知没有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以及未核实客户是否具有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按照客户要求生产带有某商标的蓝牙音响3200台。被查获时,已生产成品750台、半成品2310台、还未组装的有140台,涉案金额6万余元。案发后,王成等人家属代为赔偿权利人并取得其谅解。

审查起诉期间,健佳数码公司出具合规承诺书,承诺加强业务风险防控,加强员工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及宣传,注重对客户的尽职调查。综合考虑该案的相关情节,宝安区检察院对健佳数码公司、王成、桂友作不起诉处理。

“胡检察官,欢迎您的回访,我们公司根据合规计划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后,目前业务进展越来越顺利,已经连续拿下多笔订单了……”面对检察官的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回访,健佳数码公司的负责人颇为感谢。

要求企业出具合规承诺书或制发检察建议,是宝安区检察院针对企业规模较小、单罚制单位犯罪等其他不适宜作不起诉的案件,督促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是被害单位的案件,该院也通过发检察建议并及时跟踪回访,协助建立反舞弊合规管理等内控机制。

在办理岁月数字公司3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中,宝安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合规管理。在检察院的帮助下,该公司共排查刑事风险点3处,健全完善了岗位职责履行的约束机制、仓库提货管理的程序机制,构建了物品报废管理的监督机制。

一个个鲜活的刑事合规事例,成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的鲜活宣传素材,实现了“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示范效应。

“以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关注降低成本、扩大生产、提高收益,对合规建设不关注,在触犯刑法后只是被动接受处罚,没有从制度管理、风险防控上进行补强。现在,企业已逐渐认识到刑事合规建设在防控法律风险、稳定经营发展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刑事合规方面的普法宣传。”看到企业前后的态度转变,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工作的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王德明感慨万千。

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

2020年12月,宝安区检察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受邀请的检察机关,参加了工信部举办的APEC中小企业工商论坛,刑事合规的宝安模式引起了广泛关注。

王德明检察官应邀参加2020年APEC中小企业工商论坛。

“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文书样本,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敢启动、不会开展等问题。”王德明说,针对这些问题,宝安区检察院结合前期探索实践,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在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协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企业合规的工作原则、适用条件、监督程序、文书样本等工作规范,为检察官提供办案指南和操作指引。

企业合规建设充分发挥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也给检察权赋予了更大的裁量空间。如何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宝安区检察院规定,办理的企业刑事合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必要时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企业合规案件,应当经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后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宝安区检察院探索将单位合规体系建设情况、企业责任人合规表现等纳入起诉必要性和量刑考量情节,并将合规建设从企业违法犯罪“事后”向“事前”推进。同时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在期限和项目上因“案”制宜简化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更大限度给予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的机会,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宝安区召开

对于宝安区检察院的试点工作,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企业刑事合规作为推进柔性执法的首要措施进行推广。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件14人,不捕或变更强制措施3人,不起诉嫌疑人9人、嫌疑企业2家。各试点企业合规建设与监督考察工作推进顺利,保持了稳定的经营发展。

惠民机电公司负责人李辉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已经从试点工作中尝到了'甜头’,通过合规建设,排除了犯罪风险点,有效避免了企业因被起诉而造成生产停顿、员工下岗等'水波效应’,并且扩大生产规模,在外地建厂,实现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在吴澍农看来,开展企业刑事合规,不仅是挽救企业,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促进企业“重获新生”,而且有助于预防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构建企业合规大格局

企业合规建设涉及企业管理、行业治理、市场监管等多项专业领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2020年11月,宝安区检察院在对违禁品运输等特定类型犯罪的研究总结基础上,针对物流行业领域的企业刑事合规事宜,与宝安区工信局等4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业合规管理协作暂行办法》,对行业合规管理、企业刑事合规等多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探索“行业自治+行业合规”双重服务模式。

在汲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推进行业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宝安区检察院等部门的积极推动下,2021年3月,宝安区成立区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规委”)。

区合规委由35家成员单位组成,包括4家政法部门、17家行政执法部门、8家上级垂管部门、6家辅助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企业合规的引导、启动、监督、考察验收等工作。促使合规工作从以检察机关为主拓宽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均参与的态势,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并着力在第三方监管、信息化建设、合规激励机制、信用修复制度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探索构建“大融合、大监督、大服务”的企业合规建设格局。

小缺口产生大效应,企业合规已成为新的研究领域。“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高校机构、合规研究院等主体参与进来,这些力量进一步反哺企业,有助于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第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深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振辉说。

“我们将对标'先行示范’标准,抢抓深圳'双区’驱动和'双区’叠加的发展机遇,继续开展企业合规本土化探索。充分发挥合规委资源整合、系统治理的优势,强化'两法衔接’,实现行政执法、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同向发力、持续监管,将企业合规的激励效能发挥到最大,为构建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提供基层经验。”吴澍农表示。

(文中所引案例的人名、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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