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外卖大学生和偷鸡腿妈妈:一样的鸡汤,一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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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闭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啊!
在朋友圈里看到《请放他一码,在“偷饭”大学生面前,我们都有罪》一文,我就知道作者得举“偷面包”的例子,自从有了这个故事,面包真的就太忙了,简直成了各种偷窃行为的“挡箭牌”,前几年就有人搬来为“偷鸡腿妈妈”辩护,如今又拿来给偷外卖的大学生叫屈,还是一样的鸡汤,还是一样的味道。我就想问:你们的脑子都是面包做的吗?还是都用鸡汤泡过了?
“偷面包”故事的真假姑且不论,但这个故事的逻辑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故事中的那个纽约市长,在旁听审判之后,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说:“现在请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我就想问,如果老太太真的是因为贫穷偷窃,到底是在场每个人的责任,还是社会制度的缺失?如果是后者,市长要做的,难道不该是补足社会制度的短板吗?真有错,也是你市长的错啊,道德绑架在场的每个人算什么本事?而且,就靠着现场捐的这些钱,就能保证老太今后衣食无忧、不再去偷?这不像是一个市长,倒像是一个演员。
偷外卖的大学生,更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之前刷到这个新闻,我心里也是有一丝惋惜:都上到名牌大学了,怎么还能干出这么没出息的事儿?
对于新闻中提到的一个细节,我也是有一丝丝存疑:家里三个兄妹辍学,供他读书、考研。这话到底是他本人跟警方说的,还是警方、记者真的有求证,而且兄妹辍学,与他读书考研之间,是不是有因果链,恐怕也不好说。就算是真的,这事儿与他偷外卖又有什么必然联系,甚至将其放在这个新闻显眼的标题之中?
凭本能,我觉得这样的新闻是有问题的,但看过也就看过,并没有太当一回事。而且,类似的观点我之前已经在“偷鸡腿妈妈”事件中表达过,觉得也没什么再好说的。
直到我看到了“我们都有罪”一文,我才意识到,原来还真有人在这种事上做文章啊?而且居然还十万加,看来只要是戳中了道德和情绪的“G点”,就能给人带来兴奋和高潮啊!
这个网名“细雨中的呼喊”的作者,简直就是在“咆哮”了:“我们不能因为几份外卖盒饭毁掉一个贫困大学生的一切,还有他全家的希望。”“窃饭,这不仅是该大学生的问题,如果判他有罪,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都有罪!”
凭啥啊?有没有点儿起码的常识啊?
即使在事实还没有清楚之前,我们都可以这样问:到底是我们毁了这个贫困大学生的一切和他全家的希望,还是他自己啊?作为一个手脚健全的年轻人,在哪儿还不能弄一口饭吃?就算你只是张口要饭,还不能要来一口吃的?
作者想当然地说:“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不是饿极了,如果不是真没有钱,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别说现在的大学对于贫困大学生是有补贴和各种扶助政策的,就算是大学食堂,也不能让自己的学生“饿极了”啊?
而且,你觉得偷外卖的大学生可怜,那么,丢外卖的大学生可不可怜?丢外卖的外卖小哥又可不可怜?他们招谁惹谁了?受了损失不说,还落了个“有罪”?他们不就是没让你看到他们的惨吗?或者说,作者的眼睛,只能看到一个人身上的惨?作者的脑子,只能想到一个人的委屈?
从整篇文章中随处可见的,不是这个大学生真正有多悲惨,而是作者在想象这个大学生有“多悲惨”。然后用这个虚构的“悲惨”,来“伸张”所谓的“正义”。
警方最后披露的事实更是啪啪地打脸:这个大学生不但有固定工作,还有租的房子,而他偷外卖的理由,竟然是“报复和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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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吧,他不是饿,他就是馋,就是懒,就是贪,就是坏。
而把他个人的罪,说成是社会的罪,不是坏,就是蠢。
作者看似大义凛然,还称与当地警方联系,“个人愿意承担这个偷外卖的大学生所造成的经济赔偿,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他一码。”我就想说:你是他爸妈,还是他的信用卡啊?如果他这次得到了宽恕,下次再犯呢?你能保得了他一时,能保得了他一世?这不是宽恕,这是纵容!
与此同时,该作者还开着赞赏,看赞赏的头像,应该收入不菲,没准儿帮大学生赔完后,还能有赚头。这不是拿大家的钱,送自己的人情吗?
还有一篇文章也类似:《寒门学子窃外卖遭刑拘:请为底层保留最后一分希望!》也在说什么:“一个人为了钱而犯罪,那么这个人有罪。但是,如果一个人为了饥饿而犯罪,那么整个社会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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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小偷都成底层的希望了?别说他不是因为饿而犯罪,就算是因为饿,只要他手脚健全、年纪轻轻,跟这个社会就没有一毛钱关系!
对于偷外卖的大学生,不是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轻发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决不能用道德的名义绑架法律,以贫穷的理由开脱犯罪。
这样的文章,其逻辑坏就坏在:只要找到一个道德的名义,一个人就有了做坏事的理由;而且只要他够惨或者会卖惨,就理应得到社会的宽谅。说白了就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更鸡贼的是,把别人都说成有罪,自己就轻松地站到道德的制高点了,就显得清白且正义了。
不要再提“偷面包”,也不要再提冉阿让了,我们能够要求常人的,就是道德和法律。如果道德失灵,法律失效,我们丢的就不只是面包和外卖,而是秩序和人心了。就像我之前在谈“偷鸡腿妈妈”时说的:“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感动,而是推动;我们必须要强调的,不是道德,而是规则。否则的话,穷也要穷得有新闻性,会成为我们社会习以为常的悲剧;偷也要偷得有时间点,会成为这个时代屡见不鲜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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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书算偷,偷外卖更是偷,不能因为是读书人就不算偷了,更不能因为穷就都成社会的罪了,这些本该是常识,非要拿出来说事儿,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拿着道德当生意。这样的人,比偷外卖的大学生还要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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