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讽
反讽。当言辞的表层结构始终处于言不达意的状态,而真正的语义则在言辞意指方向的反面时,就出现了反讽。反讽作为语言修辞,在新批评那里被上升为诗歌语言的结构原则。瑞恰兹在新批评派中最早将反讽论作为创作原则进行阐发,并赋予现代意义。瑞恰兹认为“反讽性观照”(ironiccontemplation)是诗歌创作的必要条件,“通常相干扰、冲突、排斥、互相抵消的方面在诗人手中结合成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1]在张力论提出之前,反讽论几乎是新批评的一个理论总结。反讽论的主要阐释者布鲁克斯在其著名论文《反讽——一种结构原则》中,其论文题目即表明新批评将反讽视为诗歌语言的结构原则。布鲁克斯认为,反讽是指认各种不协调事物的最普通的术语,它是“语境对于一个陈述语的明显的歪曲”,[2]因为语境对词语的歪曲,造成能指与所指的断裂,能指不再指向一个确定的所指,而指向另一个能指,词的意义也就发生了扭曲与变形。这就是诗歌语言的特性。因此,布鲁克斯认为,反讽普遍存在于诗歌语言,是诗的本质所在,诗的语言就是反讽语言。维姆萨特更是坚持要将新批评更名为“反讽诗学”。
[1]转引自《重访新批评》,赵毅衡著,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47-48页。
[2][英]布鲁克斯:《反讽——一种结构原则》,见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第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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