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母亲替儿代孕生女,是孙女还是女儿?
歇歇眼,听轻松
2019年3月25日,美国内布拉斯加州61岁的塞西尔 艾尔加,替儿子代孕生下一个女孩乌玛,重五点三斤。她的儿子马修是一个同性恋者,和他的同性恋爱人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建立他们自己的家庭并要一个孩子。于是这位勇敢的母亲决定替儿子代孕,卵子来自儿子同性恋伴侣的妹妹。这里面的各种友情赞助,全家人齐心合力就为有一个孩子。这可以看出是一个非常有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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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估计很难进行下去;好些人从心理层面,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这也引发了一个法律问题,替儿子代孕的61岁塞西尔,在亲属关系的认定上,到底她是乌玛的母亲呢,还是从血缘关系上认定为乌玛的奶奶?
这在美国也许不难认定,因为其实早在1993年美国纽约州的法院就宣判了世界上第一例认定生母不具有法定母亲身份的案件,这就是安德烈夫妇与朱迪诉讼案。当时就认定了代孕的生母并不具备法定母亲身份。
但是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还真不一定。就在2016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的全国第一例由代孕关系引起的监护权纠纷二审案件,判决书中裁判观点认为,代孕子女的亲情关系,生母应当根据分娩学来认定生身父母。按照这样的裁判逻辑,那就是这位代孕母亲应该是所生孩子的生身母亲,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母亲身份。
但是,代孕关系从我国法律的规则上来看,又是属于一种违法的状态。根据《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行为在我国目前一律会被认定为非法。那所出生的子女究竟应该以哪一种方式来认定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目前尚未定论。所以,这位61岁替子代孕的塞西尔,还真有可能因为分娩说的认定,成为乌玛的母亲;而乌玛又同时因为血缘关系,是马修的女儿,即塞西尔的孙女。
听起来这个逻辑十分混乱,亲生父母具有唯一性。这里面也涉及继承和抚养的问题。认定了亲属关系,相应的亲属问题,例如继承和抚养,以及赡养关系,才能一并得以解决。
社会生活中奇怪的事情总是在不断地涌现,跟着产生的就是错综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这也亟待法律层面的认定上能有明确的指引。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代周报》特约评论员,大成深圳家庭财富法律团队领头人、深圳大鹏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小组成员、前海自贸区法律汇编翻译工作组成员。三次横渡琼州海峡,2016年作为第一名女子挑战往返横渡琼州海峡,彻夜横渡坚持19小时12分钟,游泳距离近50公里。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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