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要用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要点

点击关注👉 税海 2021-04-10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时,2021年5月31日前及时完成办理!小编温馨提醒大家,该享的优惠及时享受,该扣除的项目及时了解。近期,不少纳税人咨询小编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问题,带上问题,今天我们来一起了解税前扣除凭证那些事儿!

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原则是哪些?

1.真实性:

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2.合法性:

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关联性

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税前扣除凭证的分类有哪些?

1.内部凭证:

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如工资表、入库单、报销单等。

2.外部凭证:

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不同支出项目应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

1.增值税应税项目: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啦: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支出: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哪些项目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不合规发票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2.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

企业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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