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行回50万元执行款案件全过程(三)
3、绝世配偶:假离婚、真逃债的小学女老师
张老师,一名小学优秀老师,我说他不冤!
她是被告的配偶,的确没有一分钱进入她账户,她也没有在借条中签名,特别是在2018年1月18日之后,最新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需要共债共签,没有共债共签的债务,再也告不了了。我起诉张老师,无论是从事实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我都不占理,但是我却要起诉她,这个诉讼方案不但委托人张大姐两口子看不懂,我律师同仁开始都懵圈,认为没有必要,何必给自己设置较难的诉讼方案呢?
借条有谁名字就起诉谁,这是多么简单的案件,有必要多此一举去告一个已经离婚了的离异配偶吗?
要起诉张老师,我是抓住了两点事实。一、在我起诉时,张老师和被告协议离婚了,离婚日期竟在我与张大姐两口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当日,就是这么巧!二、被告名下只有公司股权,而张老师名下有1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在昆明主城,还有一辆近50万的奔驰车,落户才3个月。普通人都看得出来,一个50多岁的小学女教师开50多万的奔驰,似乎有点高调吧?这车只是落户到女教师名下而已,明摆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被告在使用,这个房子明摆着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必要起诉赵老师吗?不从事执行代理工作的律师,或不是专注于强制执行的律师,设计诉讼方案都会选择怎么简单怎么起诉,多起诉一个人是一个多么麻烦的事情。我直接起诉被告一点错也没有,但是我接受的是全程委托,案件从接单到执行完毕才终止,我要对该案每一个环节负责,不是干半拉子工程。既要考虑诉讼又要考虑执行,既要打赢官司又要执行到位,这是我的终极代理目标。
价值200万的房子和刚刚落户的50万奔驰车全部在张老师名下,我不起诉她,我根本就做不了诉讼保全。等我和盘托出我的方法和目的,这下子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就大彻大悟了。在这个案件中,张大姐俩口子完全配合我,案件一切决定权全由我自主决定,这就是全权代理,即法律上的特别授权。
保全了张老师的房和车,张老师立即就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奇怪的是他为了拖延我的诉讼进程,恶意不领取传票,却提出了对查封不服的执行异议。她提出执行异议,理由看似很充分,但我的答辩却很简单,答辩理由就是查封依据什么,目的是什么,截至现在并未实质损害张老师权益,若有损害,已经购买了诉讼责任保险由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法院最后支持了我的意见,她的执行异议被驳回。但这个张老师却三番五次跑到执行局去请求解封。
这个诉讼案件,还真被她拖了很久,最终按照公告期限开的庭,公告期满,她还聘请了律师准时到庭应诉,这个律师也是被告一起请的。抗辩的理由就是没有共债共签,不认识我方张大姐俩口子,不认可该笔债务,与她有关,依据司法解释应该驳回。
判决的结果跟我庭前的分析完全一致,张老师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是该案的基本目标,我达到了,一是顺利查封保全到了夫妻共同财产,二是本金、利息都得到了支持。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对一审结果很满意。张大姐两口子最担心的是房屋一旦被解封,再也找不到财产,可能面临执行落空的世纪难题。
张老师没有消停,她拿着一审判决书又去找执行局理论,她说她已经胜诉了,该笔债务与她无关,不应该继续查封她的房子和车,要求解封,她在上诉期内去了几次执行局提出了几次解封申请,后来还指派律师去执行局沟通解封事情。因为上诉期15日,履行期30日,我不上诉等启动强制执行期满要等一个半月,只要过了15天上诉期,该车和房,很可能会被解封。因为只要张老师拿着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就会被解封。我应该怎么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