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让行人”,怎样“让”才是正确的?
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规定已经实行有好几年了,可至今,有的司机仍不知道怎样做才算礼让,因把握不好尺寸,频频接到罚单,好不懊恼。其实这不能全怪司机,有的城市各自为政,不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让司机无法掌握尺寸,无章可循,是礼让行人规定存在的最大欠缺与不足。我认为,如果礼让行人这条规定想长期执行下去,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就应该制定一个的统一标准、统一的行为示范,并且以书面形式公之于众,让司机更明确,更直观,做到有章可循,而不是稀里糊涂的被记分罚款。
“礼让行人”是硬性规定。
礼让行人被写进交通法规,证明了这条法规应当是人人遵守的法则,长期执行并且带有强制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关于记分处罚是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一次记三分,罚款100元。众所周知,礼让行人的规定自实行以来,交通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以人为本得到彰显,事故有所减少,人让车、车让人的和谐场景不断涌现,实践证明,真正把礼让行人深入到每名司机的心中,使之成为发自内心的礼让,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不愁交通秩序得不到彻底好转,实践证明,大多数驾驶人已经养成自觉礼让行人的好习惯了。但是,必须让驾驶人明白,怎么做才是正确的礼让行人,怎从做才能不罚款不记分?
一例错判的礼让行人案例。
一位网友反映,他在一条双向四车道行车,被电子监控拍照不让让行人违章了,并配发三图片说明,笔者明显感到是错判,交警是根据什么理由判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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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图片显示,行人离车的距离还隔一个车道的距离,而车已经驶到斑马线的前沿;第二张图片显示,车已进入斑马线,而行人刚刚进入对向第一车道;第三张图片显示,车已驶出斑马线,而行人才进入对向第一车道,这算哪门子的不礼让行人?纯粹是误判,这种情况可向车管部门申诉,找回扣罚的3分和100元罚款。
一例正确的不礼让行人案例。
见下图:
这张照片交警的判罚是正确的,这是发生在山东某市的一桩案列。图中显示,行人已站在机动车道内,欲过道。图中的第一辆车被罚,而第2、3、4辆车不违规,因而不罚。交警的解释是行人一旦跨入机动车道,离行人最近的第四车道应停车让行,其余车辆可照常行驶不违规。
从以上图片可以归纳出正确的礼让行人规则,本文仍以图片直观说明。
正确的礼让行人规范。
1) 当行人走到你车道相对应的斑马线前,应停车礼让,行人后边的车道内车辆可正常行驶;
2) 当行人走到中间黄线隔离段时,对向车道内的车辆应停车让行
3) 待行人过完斑马线后,车辆随即通行;
4) 遇有中央绿化带时,行人不再通行,机动车可缓慢通行;
5) 对左、右转弯的车辆,不一定在停止线内等候行人直行,绿灯时可停在斑马线外等候,也就说走到哪停到哪礼让行人。
总之,礼让行人重点不在处罚,而在倡导。共同参与交通通行,是人、车共同的事情,行人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过马路,杜绝横穿马路,也不要在斑马线上扯皮打闹,故意拖延时间逗留,给驾驶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