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三 | 我的大学1980(十)
十
这些天来,王超正在埋头写小说,劲头十足的。他已写了两个短篇了:一个是《力量》;一个是《乐极生悲》,这两个小说只记叙了故事情节,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性格的刻画和语言描写等方面还有待深化。吕为苗也正在写一个“通信循环”方面的小说。
我有这样一个习惯,到阅览室去就不肯下来,至少会在那里呆上一个下午或一个晚上,那里我所需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近来在看郭沫若的《少年时代》,爱不释手。马军民走过来跟我说,斯村放电影《暗礁》,叫我陪他去看。王超和吕为苗也说“去看电影好了”,既然这样,我就不好再坚持了。走了一段路,陈金海、韦东明两人也追上来说要去看电影。我们一群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去斯村看电影了。
星期一的下午,班级召开《学雷锋,创三好——主题班会》,班长张先进宣读了全班在本学期的学期和工作计划。接着由同学介绍学习经验。
吴立梅讲了三点:1、要多读书,要精读和泛读交错读;2、有重点使用力量,中文专业一定要学好古典文学和现代文学及汉语基础知识;3、把握好重点课程。
吴克强谈了自己的学习方法,要求大家要抓紧时间和珍惜时间;
何美华讲了如何提高记忆力的问题。
副班长陈洪杰对主题班会作总结:一是要有班级荣誉感,要为班级争光,为班级出力,人尽其能,八仙过海。二是要互相了解,提倡交朋友。同学之间要谈心,谈思想,交流学习经验与工作,把心亮出来,互相了解,共同前进。
4月8日晚上,葛焕余书记传达东阳县委关于李宅岙里坑大队的人命案的情况通报。通报指出:经过省地县三级人民公安机关的调查确认,一致认为:卢香姣是自杀的。其根据如下:
一、根据尸体复验所见,死者颈部索沟走向明确,没有移动的擦痕,是典型开放性索沟,索沟呈暗褐色,相应部位的皮下、肌层、甲状软骨、舌骨均有出血斑,心、肺外膜及颅内颞骨岩部也检见点状出血斑等一系列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可以确证卢香姣的直接死因是生前缢死。结合尸表无挣扎抵抗痕迹,各脏器无异常,胃内无中毒可疑征象,足以说明死者生前一般健康,排除陷人昏迷失去抵抗能力的可疑情况,再参照树干的悬挂点压痕清楚,没有发现由他人吊拉的紊乱擦损痕迹,说明卢香姣的死亡是自缢行为的结果。
二、卢香姣头部左侧颞顶有横行头皮裂创一处,长6公分,创缘创壁不整齐,上缘略呈斜行,浅表瓣状,头皮下有出血凝斑,骨膜光滑,颅骨无骨折,脑组织未见出血。说明该裂创系生前为钝性物体所致,但未达致命性损伤的程度。根据现场勘查,在单珠光家后门离地面1.1公尺泥墙内,紧嵌着一块质地较硬、稍突出墙面横形石块,全长11公分,凸出部位9公分,棱边较锐利,垂直地面有平时闲坐的大石块,周围有不同形状血迹,对照头部裂创的形态、性质、程度等特征,出血的性状、流向、播散等情况,说明卢香姣头部损伤是在上树以前的行动中碰撞此墙内石块所造成。
三、死者会阴部有一不正圆锥形的裂创,与死者所穿的两条长裤位于裤档部位的破损相符合,结合树干上树桩形态,尸体悬吊的地面有血污一滩,认定卢香姣在上树的上吊过程中,无意中会阴部猛触着树桩所造成。
四、通过实地勘察和爬树实验,从大柏树根部到死者悬挂点之间,有单人可抓可爬的树桩、树枝、树节、树叉十一处。经过调查了解,卢香姣自幼生长农村,是会爬树的,而且生前有明显的自杀因素和迹象。而单珠光谋杀卢香姣查无实据。且经过实地试验和观察,如果被别人抱着或背着上树,或由多人配合下推上拉缢死等,但在现场上均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及实用条件。
综上所述,认定卢香姣确系生前自缢身死。
这次案件涉及面甚广,全省闻名,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全省最大的一件群众闹事活动。这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闹事,必须给予惩办。省委画书记王芳作了批示。
这次事件拘捕了三人。其中一个是卢香姣丈夫移民前任岭脚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县委候补委员任保苏,她是带头聚众闹事的策划者。但奇怪的是任岭脚大队群众非常支持这个任保苏,为了保护她,大队社员以口哨、鸣炮为号,在任保苏书记的家设有三重岗哨。另一个是历史有问题的人,是反共救国军的匪兵。1958年闹事,曾拘留了七年,释放后,大搞投机倒把,开设地下工厂,乱搞妇女,聚众闹事,是主要首犯之一。
在这次案件中,有个别共产党员与劳改分子相互勾结,策划密室,制造混乱和谣言,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骚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文件中还说,这次参加打砸的人,要自动去公安机关自首,损失要赔偿。这起案件影响范围之大,流传地域之广是空前的。闹事的主要有三种人:
1、有封建宗族思想的支配。因为被诬者是移民,与全村的姓不同,所以全村人欲赶之而后快。2、“四人帮”打砸抢的流毒尚未肃清。3、一些不得志的人,为了发泄自己的仇恨进行闹事。
这些人都要惩办,否则不能安定社会。文件传达之后,虽然一些群众有不同的意见,但马上达到一致的认识,围观群众被驱散,一个星期之后,热闹三个多月的岙里坑村终于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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