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发布

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新修订的《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规程》主要起草人、中国林科院资源信息所党委书记王宏说,修订后的《规程》考虑了3个方面的政策和技术需求:一是在保留原标准所有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使《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与《森林抚育规程》保持一致,并引导低效林改造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提出的近自然多功能可持续经营技术体系的方向过渡。二是结合中央提出的“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要求,提高了低效林生产技术措施的门槛,加大了监察力度。三是结合调查掌握、专家论证和各地执行情况,改善现有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效果保障机制。

与《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相比,修订后的《规程》主要体现了6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明确了低效林改造需要遵循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相结合、保持低效次生林的天然林属性、多目标经营、因林施策、经济可行等5项原则。二是增加了“目标树”“干扰树”“目标林分”等近自然经营概念。三是分类上将原来的“残次林”“劣质林”分别改为“轻度退化次生林”“重度退化次生林”,将低效人工林组合命名。四是将原来统一的通用标准、生态标准、经济标准评判标准,改为按照低效林类型逐一提出评判标准。五是将一次连片作业的更替改造面积高限从20公顷降低为4公顷。六是通过打分表对低效林施工作业质量进行评价。

《规程》提出,低效林改造按照调查评价、作业设计、查验审批、施工及评价等流程进行。设计上综合考虑改造区域林种、树种及空间上的科学、合理的布局与配置。通过小班调查并结合判定标准,将低效次生林判定为轻度退化次生林和重度退化次生林;将低效人工林判定为经营不当人工林、严重受害人工林或过熟衰退人工林。针对不同的低效林类型、成因和经营培育方向,以小班或林带为经营单元,确定与功能需求相宜的目标林分,并根据目标林分和林分现状确定和实施封育、补植、间伐、调整树种、更替、综合改造等具体改造方式及技术措施。最后,以作业小班为单元评价低效林改造施工作业质量评价,百分制总分达到85分为合格,质量评价由第三方进行。(记者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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