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死亡线的守门人
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们地区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一个叫张某某的人在厕所里杀害了他的恋人,女的死的非常惨,眼睛挖掉,尸体肢解扔进了厕所,衣服不见了踪影。
案发后,晚上没人敢出门了,女性更是谈案色变,这案子引起市及省公安机关的关注,省公安厅要求限期破案。
由于尸体被肢解,眼睛被挖,一点线索没有,市局派专案组日夜不停地展开了调查工作。不久,喜讯传来,案子侦破,杀人者张某某,公安从他家里搜索出了血衣。为了消除社会影响,公安局派专车四处宣传,想给群众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由于案情巨大,轰动了整个县城,群众为此议论纷纷,对杀人者痛恨欲绝,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势。
随后,检察院对张某某提起诉讼,法院开始审理。而张的家属四处求人,要求公开审理此案,据说,张某某的家属北京有个亲戚是个大律师,为了这个官司,特意为他进行辩护。
开庭那天,法院门外围满了人,虽然他们没法去现场旁听,在外面听一样感觉到新奇。我是记者,有幸进入了审判厅。
开庭后,带来了张某某。
我以为张某某是个什么样的怪兽呢,见了,才看清,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他面无表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有一丝胆怯,就站立在被告席上。
张某某刚站好,从被害人家属一边早已扔过来一些杂物投向张某某,有一块石头类的东西砸在张某某的头上,张某某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仍然昂首挺胸站在那里。而法官则下令,把那个扔东西的受害人家属带离了现场。
案子还没有审理,就充满了火药味,这新闻有看头了。
审理开始,检察官照本宣科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写的非常好,看到面前的张某某,大家都有种千刀万割的情绪在里面。到律师说话了,当时是第一次见到过律师,知道他是在为张某某说话,我甚至恨透了这个律师。
律师扫了在场的人一眼,他说:“辩护之前,我先要奉劝大家几句话,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要讲法,不要讲情。开庭期间,希望大家放弃感情的成份,一个人有没有犯罪,有法律说了算,并非用感情来判定。”话音未落,便得到了几个掌声,听到掌声,法官指责说,若再违犯秩序,就可以不用旁听了。
双方发言后,开始了唇枪舌剑的辩论。
辩论的主题紧紧围绕证据,检察官强调从张某某家里搜出了血衣,这是最有力的证据,而张某某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律师却说,虽然血衣是从张某某的家里搜出来的,可血衣上的指纹有两个人的,一个证明是被害人,另一个是谁的?从检验的血型来看,不是张某某的,从证据的角度看,应该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虽说张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这里面或许还会有隐情。而从血衣上没有张某某的指纹来说,恰好可以证明张某某没有杀人的证据。
随后,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询问张某某,他一直闭口不语。看来,张某某大概决心顽抗到底了。张某某的家属坐在下面急了,小声提醒他,你说话呀。即使这样,张某某仍不开口,看来,他是决心一死了之了。
法庭的辩论进行的非常惨烈,争到激烈处,律师把检察官辩的哑口无言了,检察官嘴张着,却无话可说,只好拍起了桌子,还喃喃着说“倘受害的是你的家人呢?你也会这样?”
而律师却非常镇静,没有被检察官的动作吓倒,针锋相对地说:“那么,我想问公诉人,倘我的当事人是你的家人呢?倘若他没有实施犯罪,是冤枉的呢?你会怎么想?我的辩护,可能不被多数人理解,可我的辩护,却能够帮助一个受冤枉的人。这事会得到实践证明的。”
说实话,刚来时,我非常同情死者,死的冤枉,死的不明不白。而通过这次审判,通过律师的辩护,我倒同情起眼前的张某某了,血衣虽然是从他家里搜出来的,可血衣上没有他的指纹,我对这个案子也存有疑惑了。从此,我对律师有了一个不同的认识。
几个小时的开庭,最终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就在法官宣布休庭前,张某某突然掀开自己衣服,大家看到了他身上的条条血痕,他刚喊了一句“屈打成招。”就被人带出了法庭。
回到家,社会上都在议论,张某某这次是活到头了,法院不久将判处他的死刑,那将是大快人心的日子,我反驳,可没有一个人理解我。
大家都在盼望法院宣判,可法院觉得证据不确凿,这案子就一直拖着。然而,老百姓不乐意了,有人甚至去法院上访,要求尽快惩治凶手。许多事情表明,这次,张某某是凶多吉少了。
社会的力量促使这案子早日了结。然而,就在法院宣布之前,案子意外破获,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一次偷盗时被捉,他供出了杀人过程。
原来,他跟两个人都熟,大概女的有些恣色,便起了歹意,一天,他把女的约出门,强奸后,怕事情败露,就下了黑手,肢解了尸体,把血衣扔进了张某某家,以栽赃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落入法网。随后,提取了他的指纹,证明血衣上确实是他的血型。这样,张某某才得以无罪释放。
这事在小城引起的震动,丝毫不亚于一场大地震,直到如今,大家也忘不了那个正义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