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三项主要业务规则

为完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配套规则体系,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整体工作部署,上交所制定发布三项主要业务规则,分别是《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下简称《审核关注事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业务指引》)。这三项规则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上交所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试点通知,正式启动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上交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从市场发展、业务规则、技术开发、内部规程、产品运营和综合新闻等6个方面做好部署,全线推进。目前,上交所已储备了多单优质项目,技术系统也将于近期准备就绪。规则起草方面,上交所坚持问题导向,经过多轮专题研讨和公开征求意见,在借鉴国际实践的同时,充分尊重我国市场发展规律和实际需要,着力打造“简明友好型”的REITs业务规则体系。

本次发布的三项规则主要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业务流程、审查标准和发售流程,对市场参与主体有较强的规范和指导意义。其中,《业务办法》主要对上市审核、发售、交易、收购及信息披露等业务全流程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请文件要求、优化交易机制、完善项目收购及权益变动的相关要求。《审核关注事项》主要对审核关注事项及要点进行说明,明确申请条件和标准,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合规、现金流、运营年限等相关要求。《发售业务指引》主要对发行询价、定价、配售等事项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扩募方式、网下投资者的合格条件等相关规定。三项业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将同步做好规则解读、宣传、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并在上交所官网上线“基础设施REITs专栏”,方便市场参与者了解熟悉规则要求,确保基础设施公募REITs规则平稳落地实施。

推动公募REITs试点是落实国家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抓手,也是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公募REITs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形成良性投资循环,降低企业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公募REITs为投资者提供除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之外新的大类资产配置类别,填补了当前金融产品空白,丰富了资本市场投资工具,拓宽了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建设公募REITs市场,需要市场各方一道,齐心协力,扎实推进。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本着“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以赴抓落实,戮力同心谋发展,重点做好项目跟踪与服务、市场就绪、首单保障、交易机制优化和流动性建设等工作,全力保障首批项目顺利上市。同时,上交所也将立足市场组织者、服务者的功能定位,协同地方政府、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计划管理人等,共同研究解决基础设施REITs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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