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作业票证(模板)、安全培训齐了~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执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2、禁火区的划分
我公司库区及加制氢车间内都划分为禁火区。
3、动火作业证填写与审批(一)、在固定的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员填写,单位领导批准。(二)、在一类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本部门领导审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三)、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四)、特殊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安全管理部门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分析人员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做好分析并对分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得超过30min,取样要有代表性选点正确,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门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如动火条件发生变化,动火负责人及审批人应让分析人员重新取样分析。四小时以上动火作业,在每天下午动火前应再作动火分析,分析合格才能继续动火作业。
5、分析由总化验室负责,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6、动火人员在接到经批准的动火证后,才能按动火证上写明的地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的动火证或动火手续不符合安全措施,动火人员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中,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其之间距离不小于5m,氧气瓶、乙烯发生器和动火地点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0米以上,氧气瓶禁止接触油类,高温及太阳曝晒。乙烯发生器不得放在架空电线、电缆下面,应放在开阔的地方。
8、动火过程中如附近发生大量跑气、跑料等意外情况,应立即灭火源,以免发生火爆炸事故。
10、动火工作除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厂有关安全规程制度。
3、断路作业安全人员的职责:(一)、断路申请负责人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查完善断路措施,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二)、断路施工负责人对断路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断路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断路作业完成后组织清理、检查现场。(三)、审批人负责审查断路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断路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措施不当或不完善的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断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四)、断路作业人员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对证上的各项内容逐项核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作业。四、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一)、凡在本公司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二)、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断路申请单位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明显断路标志,为过往车辆提示绕行线路。(三)、断路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道路上进行破路作业时必须经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进行确认后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断路作业时,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在断路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四)、《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审批,审批后应通知公司有关单位。(五)、在施工过程中安环部应不定期对断路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六)、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七)、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八)、断路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施工应悬挂红灯。(九)、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的警示标志。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报告安环部,通知各单位交通恢复。(十)、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十一)、断路作业应严格按照《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十二)、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五、《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一)、《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二)、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安环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三)、施工单位接到后,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四)、断路申请单位交安环部审批,审批后作为断路作业的依据。(五)、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安全科、断路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1.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1.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1.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1.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2.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2 安全教育内容
2.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3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3.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3.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3.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3.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3.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3、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4.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5.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5.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6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6.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6.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6.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6.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安全科、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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