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评丨宁波北仑驾车撞人案件:犯罪,就是犯罪!
刚刚,宁波北仑春晓街道发生一起案件。据权威发布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慈岙村人)因个人纠纷持刀伤人后,驾车撞人,已于10月6日23时15分被抓获,目前已致2人死亡,16人受伤。
消息很快以朋友圈、微信群等互动方式传遍了网络,引发了舆论针对该案的大量猜测性讨论,“为什么”“是何原因”成为了当前公众最热衷讨论的话题。
可以预见地是,与其他地区的同类案件相似,后续案件在线上传播的过程中都难免会出现信源“失真”,或凭空加入所谓案件“背后真相”的细节揣测,或移花接木此前发生于异地的同类恶性案件,甚至还会有营销账号、商业媒体嗅到“人血馒头”炒作良机,集中以渲染犯罪嫌疑人“悲惨身世”“被逼无奈”等卖惨方式进行恶意洗地,势必会大大干扰公众的判断,造成严重误导。
犯罪,就是犯罪。无论何种纠纷,都不能成为其驾车撞人、伤害无辜的理由。
我认为,如果有人要为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人“喊冤”“洗地”,就是在与道德法律及整个社会良知为敌,不可饶恕。这应成为我们后续了解、认识和评论该案件的最基本共识。
目前,两名无辜者已经不幸身亡,还有十六名伤者尚在医院全力救治。作为案件旁观者的我们,尤其要心怀仁善之心,不要肆意传播那些记录逝者、伤者遭人侵害的惨烈画面,因为此刻,他们的家人及亲属正在经历着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任何一次现场不适画面的传播都可能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
另外,当我们在网上了解和讨论案件时,一定要注意不发妄悖之言,不传可疑消息,尊重事实,尊重逝者,更要尊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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