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察之一:故宫文创为什么这么火? | 刘海粟美术馆
2016年6月中旬,刘海粟美术馆副馆长靳文艺、典藏部副主任王静、刘海粟美术馆退休专家沈虎、典藏部汤雪村一行四人赴京商谈蒋兆和雕塑收藏事宜,借此机会考察了故宫博物院的文创产品开发和北京艺术+互联网发展情况,一手鲜货,与大家分享。
第一站:北京故宫博物院
1、故宫文创到底有多火?
说到文创产品,不能不提台北故宫。2013年“朕知道了” 皇帝硃批纸胶带曾被热捧成为一个现象级事件,当时原价人民币42元一盒的纸胶带,成为游客必买文创小礼品,被炒到人民币98元,一度还抢不到货,年销售量超过18万件。
从台北故宫文创品开发得到灵感的北京故宫博物院,这几年文创品开发风生水起,很多“爆款”潮品早已名声在外,但没想到那么火。 “朝珠耳机”、 “奉旨旅行”腰牌卡、顶戴花翎官帽伞、“朕就是这样的汉子”折扇等产品推出至今一直就受到年轻人的追捧。“朝珠耳机”还一度成为2014 年中国最具人气的十大文创产品第一名。2015年8月5日,在“故宫淘宝”店推出1500个“御前侍卫手机座”, 仅一个多小时的功夫就宣布售罄;4500个“八旗不倒翁娃娃”,也在开售8小时内全部卖完,就淘宝店一项总计一天内就销售了1.6万单故宫文创产品。
故宫淘宝上褒贬不一的卖萌图片
故宫养心殿、乾清宫、九卿房、降雪轩等多个区域均设有文创产品专售商店
朝廷官员彩塑玩偶
皇帝皇后卡通玩偶和保温水壶
彩绘陶人俑晴雨伞
朝服布包和故宫建筑微雕
6月16日上午,在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文创产品陈列室,负责销售业务的陈非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故宫博物院的文创产品开发和销售情况。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故宫博物院共计研发出的文创产品有8683种。这些产品除了利用故宫院内每年高达1500万的客流环境销售之外,还在全国开设的专售店和故宫淘宝店销售,其中电商销售占到总额的30%且成快速增长之势。2016年上半年销售额已达到7亿元人民币,预计全年销售额将超过10亿元。故宫文创收入已成为故宫运营、建设、开发经费的有力补充,也大大改善了员工的福利待遇。
2、故宫文创品开发得益于哪些因素?
故宫文创产品开发能够得到如此迅猛顺畅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的时间早。据陈非介绍,故宫文创产品的开发具有较长的历史,1952年就设置了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产品开发一直没有中断过。二是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故宫博物院很早就注册了公司负责图书出版、衍生品开发、建设投资等经营性方面的工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故宫博物院并行运营,这一点在国内同行中情况极为特殊也最为关键,很多文物文化单位的文创产品开发难于推进,体制机制上就卡在这里。第三是故宫文创部门有一个很强的研发设计推广团队。故宫的文创产品早先主要由自己的研发设计团队开发,任何一件产品,在立项开发之前都必须先经过研究部门的内容审定,设计样稿出来之后,销售部门还要进行市场评估,确保新产品必须符合“元素性、故事性、传承性”三要素才能推向市场。这几年,由于开发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也越来越广,文创产品分成了金属、玉石、玻璃、纸品等很多门类,设计研发部门的角色也更多变成了“把关人”, 更加注重故宫文化品牌和文脉价值的延伸打造,努力把“高冷”的藏品转化成“接地气”的亲民产品。在开发模式上,故宫设计研发部门主要出创意、出思想、出标准、出蓝图,设计开发生产环节则由合作单位去完成。目前形成各类合作关系的单位有60多家,所以故宫的文创产品能够在设计风格、产品种类、质材物料等方面及时吸纳到社会研发力量的精华,能够应时应景推出呼应于市场的新产品,“卖萌”的、文人雅士手办礼类的、高大上的、限量版奢侈品等应有尽有,在风格、题材、价位方面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购买需求。比如故宫建院90周年纪念活动,特别推出了限量定制的“宫廷珐琅纯金纪念腕表”,采用故宫专属国宝级工艺“微雕暗刻度珐琅”纯手工打造,每只售价50万元,纪念大会当日推出即抢购一空。
每只售价50万元的天骄龙凤“宫廷珐琅纯金纪念腕表”
典藏部一行四人在销售科副科长陈非(左二)的引导下参观故宫文创随展馆
目前故宫文创在研发、设计、推广等方面已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特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很多可资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成为国家四部委联合推出《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的参考蓝本。
3、四部委文创开发“新政”有哪些亮点?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力争到2020年,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新政”亮点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1、允许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文物单位可在国内国外开设专卖店或代售点。鼓励开展跨境电商,大力发展电商营销模式。
2、逐步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文化文物单位评估定级标准和绩效考核范围。
3、文创产品经营收入可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用于文化服务、藏品征集、产品开发、以及工作人员的绩效奖励等。
4、在国家级、部分省级和副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中开展开办经营性企业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试点名单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文物部门确定并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备案。
5、试点单位允许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藏品资源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作价入股。
6、探索将试点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挂钩,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7、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企业纳入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范围,各类文化文物人才纳入扶持计划支持范围。
4、“新政”对刘海粟美术馆有哪些启发和影响?
“新政”第5、6条对文物文化单位的未来影响巨大。其实就是允许文物文化单位设立经营性公司,从政策上打开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的突破口。类似政策,就像1991年国家允许全额拨款的各省市党委机关报社可以设立广告公司经营拓展广告业务一样,后来全国各大报社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就是从那时开始形成分野。
刘海粟美术馆拥有全国同类美术馆价值很高的藏品资源,又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定位于面向青年的美术馆,未来计划还将成为互联网新艺术探索的美术馆,城市的影响力、美术馆地理位置、展览内容与年轻人的接触面等先决条件得天独厚,尤其处在今天这个移动互联时代,文创产品的开发一旦与互联网技术的分享渠道打通,发展空间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