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税收
再接上,还说明朝。
前面说了明朝士绅是有一定的免税耕地额度而不是全部免税,还有清朝实行“官绅一体纳粮”的只有雍正那么短短的几年,乾隆上台的第二年,就恢复了明朝的制度,继续实行了对士绅阶层的优待,一样实行免税政策。
现在接着说明朝税收。按照太祖朱元璋的规划,以后明朝是不会有穷人的,而且还会越来越富有,因为,明朝实行的是定税制,即在洪武年间,就把天下税赋应该交多少给规定好了,以后再开垦土地也不增加税收。这样算下来,耕地越来越多,人口越来越多,而税收没有增加,那么均摊到每个老百姓头上的税收是减少的。
按照太祖成法也不会有贪官,因为朱元璋规定各地老百姓如果发现当地官员贪污,可以不经过任何手续,就直接将贪官抓起来,绑缚到京城问罪。
这些法令的出台可以说明朱元璋治理天下的初心是怎么样的,但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根本无法执行。
明朝的税收其实在整个二百多年间是没有任何增加的,甚至还有所减少。开垦耕地和人口增加,对明朝的税收没有起到任何的帮助作用。
黄仁宇说:
“造成16世纪税收基数有限的原因是洪武皇帝的财政政策,在其统治期间,确定了税收定额制度。1377年,皇帝分谴各部官员、国子监生和宦官巡视178个税课司局,固定他们的税收额度。
1385年,他命令将各省和各府税粮课程一岁收用之数刊刻于石板上,并树立在户部厅堂内。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洪武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弃”
洪武年间大约是3227万石,朱元璋对这个数字很满意,并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
到永乐年间大概是因为有了安南,所以税收有所增加,当时为3461万石。但随后又重新调整到了3000万石。
到了宣德时期,税收又有了减少,原因应该是因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人们对明初给他们制定的高赋税很不满,有意拖欠税粮。为此宣德皇帝做出了让步,下令全面减免这些地区的税粮,蠲免额达300万石。这些减少的税收,并没有均摊到其他地方,所以此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
到这里,问题也显露出来了,当时对于人口增加和耕地开垦等问题都没有考虑和计算。可以说历代王朝以来,从来没有哪一个王朝这样僵硬的执行一种政策,我个人认为,这是朱棣篡位以后,过于强调太祖成法而造成的影响。
问题一直累积直到遇到了张居正,他通过改革和清丈土地,把大明公司从悬崖边拉回来了一把。明初的耕地面积犹如做过山车,一年高一年低的,最可靠的数字应该是万历年间清丈完统计的11.6亿亩耕地数额。这个数字相较于洪武24年(1391年)统计的耕地面积3.9亿亩和后面统计的8.5亿亩都是有了大幅度增加的。
下面是我找到的对于一条鞭法的简单说明:
“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 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
但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后,万历废除了大部分张居正的改革。张居正刚去世不久,朝中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官员就开始攻击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 ”是乱了“祖制”。
此后的大明公司就在通往崩溃的路上一路狂奔,崇祯帝只是最后承担这一切的人而已。
再说人口方面:
“与一般看法相反,增长的人口很少直接有助于税收增加。过剩的人口往往成为流动人口,很难对他们征税.即使对过剩的人口能够进行登记和评定,地方管理者也不愿意如实上报,担心上报人口增加会促使政府重新调整地方税收定额,增加税收.他们至多是重新调整税收负担,由于纳税户的增加,每户的税负减少,使得税收相对容易征集,同时管理者也获得了仁爱的名声”(黄仁宇)p74
于是以后,不管耕地、人口、生产力有什么变化,明代农业赋税始终就维持在这个水平左右,到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