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洋 | 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长岛综合试验区和青岛市初步评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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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郇庆治,陈艺文
总体而言,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政治共识与国家战略下,“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如今已经逐渐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话语和实践体系,而自2013年初正式开始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推动与引领的角色。一方面,这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落实所制定、编制的目标举措与实施方案,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洋生态文化建设、海洋生态监管体制创新等领域的新尝试和新突破,大大提升了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例如,从2018年5月山东省公布的所辖17个市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结果来看,烟台市和青岛市的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位列全省第一和第二位。依据《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评价分析,长岛和青岛市都已达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较高水平,其中长岛在海洋资源禀赋及其可持续性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而青岛市海洋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发展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另一方面,至少对于这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来说,系统性、制度化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其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主要政策平台或抓手,相比于其他阶段性和局地性的海洋国家战略——如国务院批准山东、浙江、广东和福建4省为试点省的“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以及具体性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和涵盖青岛、济南、烟台3个片区的“山东自贸试验区”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前两批就已经覆盖了8个省的24个市县区(其中包括11个地级市)。就此而言,只要保持足够的耐心与定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全可以取得更多的切实成效,并成为我国加强海洋环境治理的制度化实施平台。
当然,对于“海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作为一个理论和政策话语体系的完备性以及它的现实实践的成效,不宜估计过高。实际上,就这些战略与政策的系统性和制度化水平而言,尤其是着眼于海洋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治理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修复的根本目标,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和较大的差距。例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表明,虽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中向好,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佳,海洋环境风险依然突出,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其中上海和浙江近岸海域水质极差,影响人民健康生活。至于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海洋资源利用方式简单粗放、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亟待提升、海洋治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与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海洋科技与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更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彻底解决的。可以说,当前包括各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内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仍是深入打好(赢)海洋生态保护治理的保卫战,尽快扭转海洋尤其是近海生态环境质量严重退化的严峻局势。
至于不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域性模式或进路,可以说各有长短。总体而言,长岛由于相对较小的经济社会规模以及海域列岛的自然生态与地理特征,使之可以更为明确地选择非传统工业性质的产业与经济类型,尤其是发展海岛旅游业,因而较容易尽快形成一种更加生态友好的产业与经济结构(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从而实现人、社会和海洋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共生。因而,长岛更接近于笔者所概括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模式或进路。但始终需要谨记的是,较为有限的陆地面积对于任何较大规模的工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都是一种内在性的限制,而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持续规模扩张都需要充分考虑其对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基础设施的压力。而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来说,长岛拥有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海洋动物282科650种,同时还是鸟类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和斑海豹洄游地,在全国大格局中具有海岛海洋生物的珍贵性、稀缺性、典型性和不可代替性等重要特征。近年来,长岛一方面通过坚决推进实施“山水林海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各类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为各类生物种群的繁衍生息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坚决摒弃过去资源依赖、竭泽而渔的生产方式,推行生态立体化生物养殖,保护长岛生物资源的安全性与多样性。总之,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积极的行政社会举措,使得长岛海洋生物多样性丰富且基本稳定。但仍然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海洋经济特别是旅游经济的发展以及最近的撤县设区改革,这种海洋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持将会受到更大程度的挑战,因而必须坚持最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修复制度——尤其注意到岛屿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以及周边海洋资源开发的风险性,同时更深刻考虑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与制度文化体系的可持续性转型。
相比之下,如今已拥有千万人口、万亿元以上GDP总量的青岛市确实有着更为有利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条件,例如,可以投入更大规模的财政资源按照“生态现代化”的思路与战略来应对目前依然十分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难题,同时还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地理空间范围内来考虑人、社会与海洋之间的和谐相处与共生。青岛市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在海洋环境治理的单一议题上理解和应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而是将其作为区域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甚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理解和应对。但是,这种大视野、大战略思路的真正有效实施需要破除太多的既存体制障碍,并且需要全新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为支撑,以应对更为系统化的传统工业经济、城镇化生存生活方式给海洋带来的巨大生态环境压力。例如,作为国家级新区之一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在开发建设初期就不得不面对入区产业生态效率较低、环境污染与破坏频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滞后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新区或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步。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而言,青岛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虽然拥有丰富且极具地域性特色的海洋生物资源,但其不断扩大的经济社会活动规模总量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安全更多的是一种挑战或威胁,其近海海域生物多样性已处于临界安全状态。这就意味着,只有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更自觉地置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话语与语境之下,构建一种真正遵循生态可持续性原则的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制度框架,基础性的海洋环境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才可能导向一种更加全面的现代海洋文明的生态化革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笔者看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健康推进乃至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其保持两个最重要的“初心”:一是探索更具生态主义质性特征的自然生态保护治理进路,二是致力于现代化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制度的系统性绿色变革。就前者来说,由于海洋对于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本身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海洋与人类社会之间的相对空间距离,可以设想,相对于其他自然生态系统元素而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可能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带来更具生态主义质性的保持修复,而这也构成了人类社会(文明)不断探索与自然世界和谐共生的重要路径参照——我们与海洋的和谐相处关系与能力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我们与整个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与能力。因而,无论是对于海洋环境治理还是对于更为综合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阐释与实践推进,都必须始终凸显我们所致力于重新实现的对于海洋生态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尊重、顺应与敬畏。就后者而言,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根本在于重构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适当关系,而这种重构的本质都是一种“社会的”,而不简单是“自然的”或“生态的”变革。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最终建立起符合生态学原则与要求的新型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现代社会条件下的生态环境难题或挑战就不可能有一种彻底性的解决,更不会走向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而这样一种理论判断的直接性推论就是,当代中国必须明确致力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和生态可持续性一样,构成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相应地,在包括“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内的各种试点示范创建中,社会主义政治的主动吸纳或彰显,将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或回避的层面,而绝非只是“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可有可无的术语修饰或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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