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解读 主道第五
古风藏书
《韩非子》解读
主道第五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
道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根本,是世间是非曲直的准则。
始:本原,根本。
纪:纲纪,准则。
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所以,英明的君主只要把握住道这个根本,就能了解万物的来龙去脉,只要理解了道这个准则,就能明白事情兴衰成败的起因。
治:研究。
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因此用虚心平静的态度去对待一切事物,让名称按照它自身固有的内涵去表达,让事情按照它自身的性质去确定。
老子《道德经》第一章:“名可名,非常名。”令名自命,就是不要去试图定义、解释某种事物。你赋予的名(定义和解说),并不能反映它的本质,非常名是也。
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虚心,就能知道事物的真相;平静,就能知道行动是否正确。
虚,不谦虚,而是虚空。
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臣下进言,说出来的话就是“名”;臣下办事,办事的效果就是“形”。“形”、“名”互相对照验证,君主就无须再多做什么,只是使事物呈现出它们固有的真相而已。
形名参同:谓言者既名其事,人主执其事所表现之形(即事之功)而参验比对,形与名是否相符。
归之其情:使臣下的言行归于实情。归:使……回归。情:实情。
故曰: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
所以说:君主不要表现自己的欲望,君主表现出自己的欲望,臣下便将精心粉饰自己的言行,投其所好;
见:当读作现,呈现。
雕琢:精心粉饰自己的言行。
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
君主不要表现自己的想法,君主表现出自己的想法,臣下便会显弄自己独特的才干以称君意。
喜怒不形于色。
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所以说:君主去好去恶,臣下的实情就将显露;君主不以智巧害法,臣下自然能够按法行事。
去旧去智:去除智巧,即不以智巧害法。旧:故。《淮南子·原道训》:“不设智故。”注云:“智故,巧饰也。”
备:谨慎从事。
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行而不以贤,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
所以君主即使有智慧也不用来思虑,使万物按照其应有的本性处在它应处的位置上;即使有贤能也不亲自动手,以便察看臣下言行的来龙去脉;即使有勇力也不用来滥施淫威,以便臣下充分发挥出他们的武勇。
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所以君主不用自己的智慧而有智慧,不用自己的贤能而有功绩,不表现自己的勇力而有国家的强盛。
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
群臣各守职责,百官都有常法,君主根据才能使用他们,这就叫做“袭常”,即遵循常法办事。
习常:遵循常规。习:沿袭,遵循。
故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
所以说:君主虚静无为,好像没有处在君位上;君主城府深沉,臣下不知道君主的真实想法是什么。
漻:通“廖”,寥廓空旷。
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英明的君主在上面无为而治,群臣在下面诚惶诚恐、谨小慎微地履行职责。
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
英明君主治国的基本原则,是能够使聪明的人竭尽心思,然后君主据此来决断事情,所以君主的智慧不会枯竭;
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
鼓励贤能的人展现才干,君主据此来任用他们,所以君主的才能不会穷尽;
敕(chì):整理,展现。《广雅·释诂》:“敕,理也。”
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
如果有功劳则君主拥有贤能的名声,如果有过失则臣下承担失误的罪责,所以君主的名誉也不会穷尽。
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因此,君主不自贤却能够做贤人的老师,不自智却能够做智者的君长。臣下承担劳苦,君主享受成功,这就叫做贤君明主的常守之法。
贤主之经:贤主应该遵守的原则。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做君主的原则,在于使臣下无从看透,运用道的时候,在于使臣下无法了解;
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君主保持虚静无为的态度,就能暗中客观地观察臣下的过失。
疵(cī):小毛病。
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看见了好像没有看见,听到了好像没有听到,知道了好像不知道。
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
君主得知臣下之言,即以臣下的意愿为标准,不再掺杂君主的个人情感而改变这个标准,然后在实践中验证臣下的言论是否与行动一致。
以参合阅:用参验的方法来考察。参合:参同,汇合验证。阅:考察,考核。
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
每一个官职只能由一个人来履行,不要让他们相互通气,那么事情的真相就都会显露出来。
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
君主掩盖起自己的行迹,隐藏起自己的念头,臣下就无从探测;
原:推测。
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去掉自己的智慧,不用自己的才能,臣下就无从揣度。
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
按照自己的意向考核群臣的言行是否适合,掌握赏罚的权柄从而确切地执行。
保:保持。吾所以往:我将往何处的目的,即我自己的意向。稽同:形名参同。稽:考核。
绝其能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
杜绝臣下的窥探,破除臣下的揣度,不要使人贪求君主的权柄。
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
君主不谨慎地做好防守工作,不加固权势的外围防护,老虎(阴谋篡权的臣子)就将趁机夺权。
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
不慎重地处理政事,不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乱臣贼子就将产生。
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
他们杀死君主而代之,人们没有不归附的,所以称之为老虎;
处其主之侧,为奸臣,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
他们待在君主身边而为奸臣,偷偷地窥测君主的过失,所以称之为贼子。
忒(tè):差错,过失。
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
解散这些奸臣的朋党,收拾他们的余孽,封闭他们的豪门,铲除他们的帮凶,国家就没有忧虑了。
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
君道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形名参同,考察并检验法度的实施情况,擅自行动的就要严惩,如此国家就没有奸贼了。
是故人主有五壅: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
因此君主有五种被蒙蔽的情况:臣下架空君主权力是蒙蔽;臣下控制财富是蒙蔽;臣下擅自发号施令是蒙蔽;臣下得以私自施行仁义给人好处是蒙蔽;臣下得以扶植私人党羽是蒙蔽。
臣闭其主则主失位,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臣擅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明,臣得树人则主失党。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臣下架空了君主,君主就失去君之为君的权势;臣下控制国家财富,君主就失去了使人感恩戴德的奖赏权力;臣下擅自发号施令,君主就将失去控制臣民的权力;臣下私自施行仁义给人好处,君主就失去了作为贤明君主的机会;臣下得以扶植党羽,君主就失去了民众的支持。这就是君主之所以要独揽大权而不能让臣下把持的原因。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
为君之道,贵在知道虚静退让的道理。不亲自操持事务而知道臣下办事的拙与巧,不亲自谋划事情而知道臣下计谋得福还是得祸。
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
因此君主虽然不说话,臣下却能很好地提出自己的意见,虽然对臣下不作规定,臣下也能做出更多的功效。
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君主虽不言其事之善恶,但人臣必有善言以应之;君主虽无促臣之约,而臣下将加倍努力以增加功效。
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
臣下提出了主张,君主就以此为契;事情做出了功效,君主就此为符。契符相合,进行验证,就是赏罚之所以产生的依据。
符契:二者均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凭证,中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验证时将两半相合。
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所以群臣陈述他们的见解,君主根据他们的见解授予他们职事,依照职事责求他们的功效。功效符合职事,职事符合见解,就给予奖赏;功效不符合职事,职事不符合见解,就加以惩罚。
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
明君之道,臣下不能陈述意见不恰当。
是故明君之行赏也,暧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能解也。
因此明君施行奖赏,像及时雨那样温润,百姓都能得到他的恩惠;君主施行刑罚,像雷霆那样可怕,就是神圣也不能解脱。
故明君无偷赏,无赦罚。赏偷,则功臣堕其业;赦罚,则奸臣易为非。
所以明君不随便进行法律规定以外的赏赐,不赦免法律规定以内的刑罚。如果随便奖赏,那么功臣就将懈怠自己的事业;如果赦免刑罚,那么奸臣就会肆无忌惮地干坏事。
偷赏:随便、任意的赏赐,即不合法度的赏赐。
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
因此,如果确实有了功劳,那么即使疏远卑贱的人也一定给予奖赏;如果确实有了过错,那么即使亲近喜爱的人也一定加以惩罚。疏贱必赏,近爱必罚,那么疏远卑贱的人就不会消极懈怠,而亲近喜爱的人就不敢骄横跋扈了。
【疏解】
本篇为《韩非子》的第五篇,主旨在于阐述君主治国时应该遵循的道理和原则。关于本篇真伪的讨论,主要有两种态度:其一,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胡适《中国哲学史》、容肇祖《韩非子考证》均认为本篇含有道家思想,故而非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所作;其二,周勋初《〈韩非子〉札记》、郑良树《韩非之著述及思想》则明确指出韩非子思想中蕴涵道家思想尤其是黄老学派思想本属正常,从而断定本篇为韩非子的作品。我们认为,司马迁在韩非子本传曾提及其思想“归本于黄老”,准此,本篇可以作为论证韩非子思想的材料而加以引用。
韩非子的基本政治理念,在于思考如何治理好当时天下大乱的现实,这决定了他的思想总是围绕着统治者应该如何做的层面展开,从理论上论证君主正确处理政治事务的政治法则。作为统治者,应该做的事情自然千头万绪,然而荦荦大者,却不外治吏与治民。在治吏与治民二者之间,韩非子又将君主治国的重心放在治吏层面。原因很简单:“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外储说右下》)君主治国固然离不开官吏的襄助,然而官吏又常常成为破坏政治原则的基本力量,所以韩非子强调君主治国应以治吏为先。治吏之要,在于协调与指挥群臣积极发挥个人才能以使人尽其才,在于克服君主的个人好恶,以客观的法律规范作为赏罚的标准,从而有效杜绝臣下为非作歹的行为及觊觎权势的非分之心。
本篇主要论证了君道无为的道理。首先,充分肯定“道”的本源性和权威性,主张“道”是世间万物的开端以及人事是非的准则。其次,基于“道”的本源性及权威性,要求君主“体道”、“守道”。“道”自然而然地决定并影响万物的特性要求君主不得轻举妄动,由此推导出君道无为的“术治”主张。再次,君道无为之所以必要,从政治现实来讲,不仅在于能够有效避免君主被臣下迷惑和蒙蔽,从而有效识别臣下真实的想法和动机,而且还在于君主的力量和智慧都十分有限,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舍身体道,去好去恶。最后,君道无为必须与循名责实的参验方法结合起来,术治必须与法治结合起来,并且实行过程中切实观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如此,就能治理好国家。
结合韩非子的整体思想,他之所以主张“君道无为”,主要有两方面的理论动机。
一方面,应付乱臣贼子的权力野心。春秋战国时期,乱臣贼子的突出特点,就是不顾君臣之礼,公然挑战君主的政治权威以致不惜冒弑君之罪,此为春秋战国之所以为后人视为乱世的一个基本政治现象。乱臣贼子的权力野心,是春秋战国时期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韩非子出于维护君主权势、避免奸邪攫取、重建政治秩序的考虑,强调君主掩饰自己的好恶,避免《二柄》篇楚灵王及齐桓公政治悲剧的重演:“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哙好贤,故子之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人主欲见,则群臣之情态得其资矣。”君主将自己的好恶表现出来,势必给群臣以阿谀幸进之机,其结果便是“子之托于贤以夺其君者也,竖刁、易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也。其卒子哙以乱死,桓公虫流出户而不葬”。韩非子认为,造成这些历史悲剧的根本原因,在于“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缘以侵其主”(《二柄》)。在韩非子看来,即便君主表现出儒家意义上的好仁恶不仁、好贤恶不肖的圣人“好恶”,其结果仍然是恶性而非良性的:“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奸劫弑臣》)从而在“无须臾之休”的权力斗争中处于不利局面。韩非子认为,君主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表现自己的好恶,不给别人任何揣度的机会:“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主道》)以免在权力斗争中被臣下所利用从而处于不利局面。
另一方面,韩非子主张“无为”的思想还在于消解君权对实际政治运作的负面影响,约束和限制君权滥用,确保政治统治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韩非子对于权力的本质具有深刻认识,已经意识到,君主手中的权力本身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为害黎民,所谓“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夫势者,便治而利乱者也”(《难势》)。在韩非子看来,现实中的君主无论就才智还是就德性方面而言,均属中流,从而为其君权约束理论寻求到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有度》篇说:“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韩非子认为,君主的力量和智慧都十分有限,要想治理好国家,必须舍身体道,戒除“身治”、“心治”。《解老》篇则强调君主不应该“视强”、“听甚”、“思虑过度”,要“爱其精神,啬其智识”。在《韩非子》中,告诫君主要对自己能力和智慧的不足、有限保持清醒认识的思想非常普遍。如《难三》说:“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下众而上寡,寡不胜众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故因人以知人。”《八经》也谓:“力不敌众,智不尽物。”《观行》篇更说得清楚:“天下有信数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不能胜。故虽有尧之智,而无众人之助,大功不立;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贲育之强,而无法术,不得长生。”韩非子所有这些阐述君主能力和智慧有限的观点,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提醒君主充分意识到自身能力的不足,自觉约束和限制权力行使,防止因自我能力不逮的缘故损害政治的公平和正义,从而危及社会的秩序稳定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此外,本篇需要就臣“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及“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的观点稍加辨证。学界以往对此存在过度解读的问题,认为韩非子提倡暴君统治,赞成君主残酷地压榨和剥削臣下,从而认定韩非子思想是一套绝对君主专制的理论体系。其实,结合上下文分析,这两句话的意思主要为了表明君主任用贤能(侧重于才能)之臣来治理国家,运用“法”的标准和“术”的公正来确保臣下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仅此而已。前文明确提及:“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行而不以贤,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为什么这么主张?因为君主能力有限,天下事物众多,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所以必须依靠臣下来治理国家,君主更多的职责是如何任用和监督人臣的问题,并不需要解决具体事物。因此君主的智慧、德性、勇力等良好的素质必须适时掩盖起来,“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并不是说君主不必贤、智,而是君主不自贤、不自智,也即前文的“去贤”、“去智”。君主能够“去贤”、“去智”,事实上就已将具体治国的事务委任给臣下来做,君主的功绩也将由臣下的具体实效来体现,但是如并不意味着君主可以将臣下的功劳据为己有,臣下有功该赏还是得赏的。
文章出处
韩非子解读(国学经典解读系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