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退回多缴部分的会计处理
问题:
某事业单位2021年8月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有一部分职工1至7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低,经核实税务部门退回多缴部分,款项转回单位基本户。请问,如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回复
一、1-7月计提、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确认个人扣款
1、计提1-7月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缴交部分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72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8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24万元
预算会计不处理
2、确认1-7月个人扣款部分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36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 24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 12万元
预算会计不处理
3、缴纳社会保险费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72万元(48万元+24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36万元(24万元+12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108万元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72万元(48万元+24万元)
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36万元(24万元+12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08万元
二、退回1-7月多缴差额,假设退回基本养老保险12万元,其中:单位部分8万元,个人部分4万元;退回职业年金6万元,其中:单位部分4万元,个人部分2万元)
1、收到退回基本户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财政资金存款 18万元
贷: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12万元(8万元+4万元)
其他应付款—个人保险退回 6万元(4万元+2万元)
同时,冲回“应付职工薪酬”借贷方发生额(注意负数,一般采取红字冲转法,以便于科目发生额累计数统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12万元(8万元+4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6万元(4万元+2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12万元(8万元+4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6万元(4万元+2万元)
预算会计
方法一(如不退还个人部分,仍挂账,抵顶后期职工应扣个人部分,我们全部冲回原支出)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8万元
贷: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12万元( 8万元+4万元)
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6万元(4万元+2万元)
方法二(如个人部分退还给个人,属于往来资金,我们只做冲减单位部分退还的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2万元 (8万元+4万元)
贷: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12万元(8万元+4万元)
2、退还给职工个人部分时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保险退回 6万元
贷:银行存款—财政资金存款 6万元
预算会计
方法一(相当于将这部分工资发给职工,所以应对相应的工资成本重新列支)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6万元(4万元+2万元)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6万元
方法二 预算会计不处理 (往来资金退还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3、经财政批准,退回的1-7月单位部分用于缴纳以后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8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4万元
贷:银行存款—财政拨款资金 12万元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12万元(8万元+4万元)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