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节专栏】| 《人民的保护神 ——“漳州110”纪事》(二),载《啄木鸟》2021年第1期
★ 小编说★
青年节、妇女节、儿童节,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从2021年起,中国又多了一个法定节日——每年1月10日的“中国人民警察节”。之所以把“110”作为人民警察的节日,是因为这组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数字,早已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那么,你知道“110”的来历吗?你知道它是如何从一个普通的“匪警”电话,演变为人民群众身边一道安全防线的吗?
武汉市公安局谭思诗向您介绍《啄木鸟》杂志2021年第1期
在首届“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本刊走心策划长篇纪实文学《人民的保护神——“漳州110”纪事》,让我们随着作者的脚步,来到福建漳州,来到这个“110报警服务台”的缘起之地,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警务模式的深化与发展,体味人民警察中“人民”二字的深刻内涵。
人民的保护神
——“漳州110”纪事
文/张宝中
民警该不该当“社会保姆”
随着“110报警台”在当地名声越来越大,群众打电话求助的也逐渐增多。1990年8月和9月的两个月里,共接处“两抢”案件警情100多起,现场抓获率高达95%以上。随着警情的增多,警力就显得捉襟见肘。分局从各个派出所抽调了几名民警,充实到中队。算上郭韶翔,一共是13名民警。郭韶翔把12名民警分成三个班组,三班倒轮流值班。他本人吃住都在队里。他家就在办公楼后面十几米,走过去用不了半分钟,但他忙起来有时半个月都不回家一次。报警电话那么多,每一起警情他都要掌握情况,实在脱不开身。
在出、处警的过程中,有两件事深深触动了郭韶翔。
第一件事是1990年11月23日的凌晨,刚搬迁到漳州芗城区的三明机电安装公司的一名孕妇就要分娩了,羊水已经破了,可丈夫有事回三明了,她在漳州举目无亲,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就抱着一线希望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求助。郭韶翔带领民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这位孕妇住在三楼,郭韶翔和民警把她抬下来,又找来一个躺椅,把她架在摩托车座舱上,送到医院产房。医生说,他们来得太及时了。
第二件事是两天后的深夜,漳州水泥厂一名女工打电话到“110报警台”,说她下夜班刚出厂门口,发现有一个男青年推着自行车,眼睛瞪着她在后面跟踪。她很害怕,不敢一个人回家,所以报警。接电话的民警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在一旁的郭韶翔就接过电话,问明了情况。那位民警抱怨说:“下班不敢回家也报警要我们送,简直岂有此理!”郭韶翔当场就反问那位民警:“如果报警人是你妹妹,你去不去?”那位民警无言以对,跟着郭韶翔去把那位女工送回了家。
这两件小事,当时知道的只有郭韶翔、出警民警和两个当事人,加起来顶多五个。没想到的是,经口头传播,在社会上知道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议论纷纷,对110是众口一词的称赞: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警察。这些议论传到治安巡逻中队,在内部却引发了另一种议论:警察到底是干什么的?普遍认为,警察的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如果连送孕妇到医院、送下夜班的女工回家这样的小事都要我们管,那警察岂不成了“社会保姆”?
早期“漳州110”
群众和警察内部两种不同的反应,让郭韶翔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人民警察到底是干什么的?是为治安而管人民,还是为人民而管好治安?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巡警这一警种的生存与走向,而且还关系到警察这一职业的使命、担当与抉择。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办法,有效维护社会治安,从公安部到基层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依旧是街头发案后层层上报、逐级下传,维持着“警察坐机关,百姓跑断腿”的老局面。
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也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人民警察不是为治安管治安,而是为人民管好治安。全世界只有中国的警察名称前有“人民”二字,这两个字就是对中国警察职能的定位。因此,为老百姓服务不是“岂有此理”,而是“理所当然”,服务百姓才是110的灵魂所在。警察成为“社会保姆”,这没有什么不对,警察本来就应该是“社会保姆”。这是“正本清源”,这是“角色归位”。
郭韶翔开始酝酿“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警务模式及其实施计划。
为了统一认识,他在中队全体民警中开展了一场以“假如产妇是你妻子,你送不送?”和“假如女工是你的妹妹,你帮不帮?”为题的大讨论,引导民警设身处地,换位思考。
这里其实存在着两种不同角色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作为丈夫或哥哥,帮助妻子或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但作为警察,他们总觉得这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大部分民警都认为,如果能忙得过来,偶尔“学雷锋做好事”也很高尚,但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他们都表示,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求助,他们愿意出警。
大约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上午,郭韶翔正在中队办公室里组织民警开早会学习,进来了两女一男三个人,其中一个年轻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个男青年用红色的尼龙网兜提了十几个红皮鸡蛋和两包红糖。郭韶翔记性好,不等那个年轻妇女做自我介绍,就认出她是不久前被救助的那个孕妇。三个人情绪都很激动,一口闽北口音,说话嗓门很高,说“漳州110”是他们全家的大恩人。男青年把网兜里的红糖放在办公桌上,老太太则把温热的红皮鸡蛋往每个民警手里塞。民警们心里都热辣辣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郭韶翔回忆起此事带给民警们认识上的变化时说:“人民群众的理解比金子还贵,人民群众的肺腑之言比我做三天的教育还管用,我感受到民警们思想上前所未有的高度统一。”
从此,全队民警对“110报警台”增加“服务”的功能不再有异议。
1990年12月5日,“110报警台”正式更名为“110报警服务台”,全天候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不但接受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案件、事件、事故的报警,而且向群众提供各种救急、救难、救险服务。
一种震撼中国警界的创造性警务模式在漳州推行开来,一场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警务机制变革由此拉开了帷幕。
自小区邻里警岗设立之后,各类案件明显减少
顺着钢管滑下楼
1995年8月5日晚,一对夫妻在路上被七名持刀歹徒砍伤后,绑在电线杆上,用胶布封住嘴。歹徒抢走摩托车一辆、手提电话一部、现金6000元,总价值5万多元。接到报警后,110迅速出警,很快就发现了目标。经过一番搏斗,抓获了其中一名歹徒。经当场突审,又抓获另外三名歹徒,缴获两把月牙形刀和手提电话、摩托车等全部赃物。从接到报警到抓到歹徒、缴获赃物,前后只花了5分钟时间。
“漳州110”民警处警如此神速,得益于在“快”字上苦心孤诣的努力。
要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快”字很重要。“快”是“漳州110”的生命线。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只有遇到急难的事情才会报警,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自己来解决,就不报警了。如果做不到“快”字,很多警情就没必要去处置了。常常有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后说:“如果你们再晚一分钟,我就跑了。”有的医护人员说:“这个病人如果你们再晚送来一分钟,就救不活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犯罪行为也日趋智能化和现代化,并有团伙和黑社会的性质。如果不是在犯罪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后的抓捕就更难了,甚至要付出几倍的代价。国际刑警组织规定,警察出现场时间是12分钟。美国是7分钟,香港是9分钟,漳州的110民警是3至5分钟,而他们的通讯、交通及道路状况却比人家差几倍。其中的区别就在于人。
为此,郭韶翔给队员们规定了“四快”的工作准则:接警快、赶赴现场快、现场处置快、速战速决快。他要求民警接警后马上从三楼的办公室往楼下跑。从三楼跑到楼下,大约需要半分钟。郭韶翔觉得这样太慢了;没事的时候,半分钟也就是抽几口烟、喝几口茶的工夫,可如果老百姓遇到了重大警情,半分钟可能就意味着失去一条人命,这绝不是耸人听闻。
怎样才能再快一些呢?郭韶翔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去菜市场买来两根大约十米长的竹竿,一根备用,一根从地面竖到三楼的走廊边缘,紧紧地固定住。那辆敞篷吉普车停在楼下的竹竿旁边,随时待命。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从三楼顺着竹竿“哧溜”一声滑下来,只需要两三秒钟。后来,郭韶翔觉得竹竿不够滑溜、坚固,又换成了钢管。在“漳州110”事迹展览馆里,有一个按照1:1的比例制作的“民警顺着钢管滑下楼”的模型,真实再现了那时出警时的情景。
那根钢管后来用了三四年。“漳州110”的老民警对滑钢管的记忆都非常深刻。想干110就得滑钢管,这是快速反应的一种基本功。据老民警林学勤回忆,他来“漳州110”报到的第一天,郭韶翔就问他会不会滑钢管,并把他领到外面看那根钢管。林学勤疑惑地看着那根钢管,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就说没滑过,不知道会不会。郭韶翔说:“不会没关系,我教给你。”说着就上去了。郭韶翔身材较单薄,林学勤为他捏着一把汗,真怕风一吹就把他吹下来,但没想到他的动作非常麻利,眨眼间就从三楼滑到了一楼。轮到林学勤的时候,他只好硬着头皮上去,只觉得手脚发麻,脚心也流了汗。后来反复练习,终于滑顺溜了。“漳州110”的民警,人人都是滑钢管的能手。
一开始,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在电话里问清楚事发的确切地点才出警。这样会延误几秒甚至十几秒的时间;有的群众报警时因激动语无伦次,说不清事发地点,延误的时间就会更长。为了再快一点儿,这个程序改进为电话铃声一响,就往屋外跑,顺着钢管滑下楼,上车后再用对讲机与报警台联系,记下事发的确切地点。这样,往往是报警人刚放下电话,甚至还没放下电话,110民警就赶到了。
下半夜接警数量占报警总数的52%。为保证夜间出警和白天一样快,民警睡觉“三不脱”:不脱衣、不脱裤、不脱袜,每分每秒都处在待命状态。这样,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接到报警,“漳州110”的民警准能在5分钟内到达市区的任何一个现场。
1995年7月4日凌晨4点多,有人打电话报警称:有四名持刀歹徒抢劫了一辆从深圳开往厦门的大巴客车上旅客的钱物,这时正在漳州胜利东环城路拦出租车,准备逃跑。副大队长李铁军带领吴志坚、吴荣辉、林学勤等三名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他们赶到时,报案人正在路边等他们,那四名歹徒在前方100米处的路边,还没拦上出租车。
其中两名歹徒反应很快,拔腿就往路边的田野跑去。李铁军和吴志坚迅速追赶过去。另外两名歹徒身体动了动,好像在琢磨往哪里跑,可是他们已经来不及跑了,吴荣辉和林学勤一人扑向一个,林学勤抓住了面前歹徒的左手,吴荣辉反应更快,抓住另一名歹徒的右手,迅速上了手铐,把手铐的另一端拉过来,铐住林学勤手中歹徒的左手。
这时,不远处传来枪声。原来,那两名歹徒慌不择路,滚入了泥塘。李铁军冲下泥塘和歹徒搏斗,泥塘很滑,歹徒挣脱李铁军向岸边逃去。李铁军果断开枪,打穿了歹徒的左小腿,迅速将其制服。另一名歹徒在夜色中逃跑了,后来被刑警队重案组从江西老家逮捕归案。
从接到报警到人赃俱获,仅用了20分钟。歹徒看到李铁军他们都穿着迷彩服,把他们当成军人了,被抓后疑惑地说:“你们福建怎么用解放军抓人?你们解放军可真厉害。”
1995年9月12日上午,漳州市民郑秋霞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到瑞京路一家诊所看病,她和医生说话的时候,小男孩儿跑到院子里玩。院子里有一口古井,井口上盖着一个塑料脸盆。忽然,小男孩儿一下子扑到脸盆上,“扑通”一声,和脸盆一起掉进了8米深的井里。郑秋霞发疯般扑到井口,但看到的只是晃动着的井水,孩子和脸盆都看不见了。她声嘶力竭地向周围的人哭喊道:“你们谁能救救我的孩子啊?”几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到井口往下看了看,都摇摇头离开了。这时,小男孩儿又浮出了水面,脸盆也浮在他身旁,他两手撑着井壁,哭着叫妈妈。
经人提醒,郑秋霞打了报警电话。一中队副队长王志强立即带领民警翁建全、张志鸿赶到现场。王志强往井里一看,发现直径很小,和肩膀差不多宽,井壁长满青苔。黑咕隆咚的井底,小男孩儿还在挣扎。王志强脱掉外衣裤,用从车上带来的尼龙绳系在腰上就下了井。他的双手双脚在井壁砖缝间着力,肩背靠着井壁,慢慢往下移动。越往下光线越黑,鼻孔充满难闻的气味。到达井底时,王志强一只手迅速把小男孩儿从水中抱起来。小男孩儿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全身都在颤抖。王志强另一只手抓着尼龙绳,脚下用力蹬住井壁的缝隙,靠背部的摩擦力稳住身体。
队友们在上面一边喊着“志强顶住啊”,一边将尼龙绳往上拉。王志强终于接近了井口,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小男孩儿举上去。等他被队友们拉上来,才发现自己的十个脚趾头都磨破了,背部也布满一道道擦伤的血痕。
有人计算过时间,从小男孩儿落井到被安全救出,整个过程不到15分钟。小男孩儿的爸爸谢万发至今提起这件事,眼睛都会潮潮的。
只要心里装着老百姓,真心为老百姓办好事,老百姓就会像爱自己的亲人一样爱警察。
一天晚上,有个民警提着一口铝锅,去街上给值班的同志买夜宵。结账的时候,小吃摊的老板说:“刚才有个骑摩托车的人替你付过了。那个人说,110太辛苦了,我给他们付账,你不要告诉他们。”
一次,民警林建在训练时不慎将脖子和脚踝弄伤。队友把他背出训练场,准备叫队里派车送他到医院。这时,旁边一位素不相识的男青年见他们戴着“漳州110”的红袖标,主动提出把自己一辆崭新的工具车借给他们。到医院后,医生要求拍片。林建因为全身是泥,望着雪白的床单,犹豫着不敢上。没想到医生拍拍他说:“你们110为老百姓做了那么多的好事,脏点儿怕什么,坐上去。”
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队员们用切实的行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诚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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