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台值班人员如何做好了望工作
值班驾驶员应遵照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COLREGS 72 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并应达到如下目的。
A.利用视觉,听觉及所有其他可用的方法对当时环境和情况保持连续戒备的状态,并及早发现或察觉到它的变化。
B.充分估计到碰撞,搁浅和其它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
C.及时发现海上不正常的情况,并向有关部门作汇报。
D.了望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地保持正规了望,不得从事或被分派给会影响了望的其它任务。
E.值班驾驶员要随时确保有郊的了望,为了履行必要的职责,可以短时间进入海图室,但事先应确认这样做安全的。
F.驾驶员和水手在值班前应得到充分的休息。为了防止疲劳,STCW规则强制地规定了休息时段,在 24 小时内必需有至少 10 小时的休息时间。如果休息时段分成二个时段, 基中有一个时段至少有 6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公司规定值班四小时前不能饮酒。如果测量到一个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 40 毫克/100 毫升或更多时,不能值班。
G.了望人员和舵工的职责是分开的,舵工在操舵时不应当作是了望人员,除非是具有四周无遮挡的视野并且没有夜视障碍或其它保持正规了望的妨碍。
H.在日间,处于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可以是单人了望。
I.对环境作了充分估计,确信无疑这样做是安全的。
J.充分考虑了一切有关因素,但不限于:
K.天气情况,能见度,通航密度,邻近的航行危险物;在分道通航制内或附近水域航行时所必须注意的情况。
L.当环境的任何变化需要时,能立即召唤其他合适人员到驾驶台协助。
M.在夜间航行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值班。
N.驾驶台必备的航行设备和报警系统应有效。单人了望。
IMO285 号决议案要求当值驾驶员 “确保保持有效了望”, 并对当值驾驶人员在白天能安全地独立了望的境况作了让步;因此在 STCW 公约中规定,在白天时驾驶员可以单独一人执行了望。船长对下列事项感到满意时,可安排执行单人了望:
(1)值班驾驶员在开始值班前已经充分的休息了;
(2)根据判断,驾驶员能维持正常的了望和应付当时的环境;
(3)给值班驾驶员的后备支援已明确指定;
(4)值班驾驶员知道谁将提供援助,何时请求援助及如何能迅速请到;
(5)指定的后备人员知晓反应时间、行动上的限制,能够听到驾驶台的呼叫或报警;
(6)驾驶台的重要设备和报警系统功能完全正常。
单人了望的指定后备人员:
(1)正常情况下,该时间段内的夜班值班水手为本班驾驶员的指定支援人员;
(2)紧急情况下,离驾驶台最近的或最早听到呼叫的水手;
(3)后备人员听到驾驶台呼叫后应立即上驾驶台,听从单人值班驾驶员的安排进行协助工作。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终止单人了望:
(1)通航密度加大时;
(2)视程下降至小于 5 海里时;
(3)天气、海况变得恶劣时;
(4)驾驶台的重要设备和报警系统功能出现故障时;
(5)存在其他潜在危险情况时;
(6)发生紧急情况时;
(7)执行单人了望的驾驶员认为有必要增加人手时;
(8)船长认为单人了望不安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