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说:临近年关宁夏中银绒业又陷诉讼,大量资产被法院冻结!

宁夏上陵破产重组,紧接着,宁夏又一民企,上市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又深陷官司,大量资产被法院冻结!

证券时报11月22日刊载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从公告内容看,是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因中银绒业欠付该行贸易融资本金128,900,000.00元,也就是1.2亿多元,于11月1日向银川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永春名下部分财产采取冻结措施。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承诺以其自有资金及资产作为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

而银川中院经审查后裁定如下:

1、冻结被中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分别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嘉源路西侧厂房、灵武市狼皮子梁生态移民安置区、灵武市吴灵青公路东侧南二环北侧、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一路东侧、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经二路东侧、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经三路东侧、灵武市南二环北侧东盛路西侧、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2、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分别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朝阳街义乌商贸城西附楼1号至 37号商业房、吴忠市朝阳街义乌商贸城A区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3、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灵武市郝家桥镇政府南侧、灵武市羊绒园区南环路北侧、灵武市郝家桥镇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4、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冻结被申请人张永春名下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正源南街919号莲湖花园二区114号楼101室、202室、303室住房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期限为自采取冻结措施之日起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该裁定显示,2018年11月7日银川中院对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所有股份实施了轮候冻结。

其实,在2018年,中银绒业已经多次深陷诉讼:

     4 月    涉四起诉讼案件,被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案)、中国农业银行灵武市支行起诉法院,涉及融资金额本金2.4亿元,银川中院先后做出裁定:

华融三案,银川中院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422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5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8650500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中国农行灵武支行则请求依法判令中银绒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000万元、利息39.15万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3月20日)及此日期后新生利息(含复利、罚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

       7月    岛精机(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人岛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银川中院作出裁定:

1、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6753467. 88元。

2、查封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该公司厂房内平型纬编机(型号:SSR112 7G)72台、(型号:SSR112 12G)320台、(型号:SSR112 14G )216台;岛精服装设计工作系统(型号:SDS-ONE APEX 3-2)20台;平型纬编机(型号:NSSG122 12G)100台、(型号:MSIR 123 12G)30台、(型号:SSR112 18G)49台;岛精服装设计工作系统(型号:SDS-ONE APEX 3-2)10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自采取冻结措施之日起一年。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自采取查封措施之日起二年。

银川中院《查封通知书》还载明:查封期限自2018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或其他人民法院进行处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毁损、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8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灵武市支行将中银绒业起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7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38201-2017年[宁灵]字0022号)、2017年9月28日签订的(编号64038201-2017 年[宁灵]字 0023 号);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2061281.09元,利息9588932.02元、复利77666.73元、罚息148407.50元、违约金148407.50(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起算时间详见计算清单),以上合计为272024694.84元,并请求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张永春、马生明、韩华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数据均来由中银绒业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公布,不过尔先生注意到,中银绒业在8月份涉及的农发行灵武支行一案中,称: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待开庭审理,公司认为对2018年半年报利润没有影响,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而在11月22日发布的公告则称,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诉讼所涉本金及利息计入负债及财务费用,案件受理费及复利、罚息等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将影响公司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银绒业在宁夏,也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民企。今天的中银绒业究竟处在一个怎样的境地,谁也说不清楚。如此之多的涉及欠款金融之类的诉讼,中银绒业该何去何从?

2017年,中银绒业先后被宁夏证监会,深圳证券公司通报:


而在这之前,中银绒业发布公告,称: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对公司立案调查,并已将涉嫌犯罪事实移送公安机关。

  经司法部门侦办完毕并于2016年9月24日终审审结: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生国等个人于2012年2月-2013年9月期间,在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等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假报出口,获得退税款约1.2亿元人民币。马生国被人民法院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前述税款已由其本人负责退还,公司不承担相应的税款补缴责任。公司不涉及单位犯罪。

  上述案件已终结。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银绒业) 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函字[1998]47号《关于设立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的批准,由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嘉源绒业有限公司、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南丰投资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公司是中银绒业是目前全球最大最优的羊绒制品生产商,羊绒原料收购量位于世界第一,羊绒纱线与制品出口量位居国内第一,如今,却走到如此田地,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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