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透解》修订之13:论合而无伤于合,格清则贵,混杂则贱

相也《子平真诠透解》第13讲

第三节 论合而不伤于合

【原文】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相也提示:本节论“合而无伤于合”的情况。“无伤于合”的“合”字,用的不精准,不是说合而无伤于合,而是合而无伤格局。

“合而无伤于合”,就是两干相合一方,同时并透两字,或偏正混杂时,需要以“合一留一”的方式取清格局时,这样的两干相合,就无伤于合,反而能使八字格局更加清纯。如八字出现两官并透,名为重官;两煞并透,是为重煞;官煞并透,是为混杂。必须合一留一,或合官留煞,或合煞留官,了取清格局,则皆无伤于格也。如下面三例:

例一:丙年 辛卯 甲日 辛未。

例二:丙年 辛卯 甲日 庚午。

例三:丙年 辛卯 乙日 庚辰。

例一,丙年,甲生寅月,月时是无法“两透辛官”的,只有甲生卯月,月时才能“两透辛官”。故原文“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一句,不够严谨。甲生卯月,月时两透辛官,为重官不贵,年月丙辛合,合一留一,留下时上辛金正官为用,为合官取清,格成阳刀格用官。例二,甲生卯月,阳刃格,月时庚辛并透,官煞混杂,年月丙与辛合,留下时上庚煞,为合官留煞,格成阳刃用煞格,为合官取清。例三,乙生卯月,建禄格,但月时庚辛并透,官煞混杂,年月丙辛合,留下时上庚金正官,为合煞留官,格成建禄用官格。即便日时乙庚合,是合来,这都是合而不伤格局的情况。

相也点评:子平格局论命,最喜用相清纯,格正局清,不喜用相伏藏不透,正偏混杂,或制化两立,喜忌结党等,导致格混局乱,用相混浊不清。十神正偏混杂之中,又以官煞混杂为祸最重,因为官煞即是功名之代表,又是官非、牢狱、疾病、意外灾祸之代表。就如同一个官员,格局清纯时为好官,格局因岁运混杂时,就变成贪官了,官非、灾祸也就相伴而至了。而八怕不怕若先天官煞混杂,无字清格,不仅无名无利,而且因官煞交织,混杂攻身,导致人是非不断,多灾多难,时刻有性命之忧。所以,《真诠》在这里讲“合而无伤于合”的问题时,专以官煞混杂和重官为例,有字取清,反而因合而成全格局。还有制化两立的情况,原文没有举例。若有字合掉一方,去了制化两立之病,也是“合而无伤于合”的喜相。

一句话,在命学古籍中,关于相合的去留问题,独《真诠》“合而无伤于合”这六个字,抓住了问题的本质,点准了去留的命门。“合而无伤于合”的目的,就是为了清格成格。可不是为了单纯地去混杂之病,去重官重煞之病。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三命通会》“官煞去留杂论”云:“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煞孰轻孰重....,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丙食一位克去庚煞,与辛相合,此为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阳刃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意思很清楚,去留官煞须先看官煞孰轻孰重,然后则去轻留重,因为重者有力,去轻留重才符合优胜劣汰的自然的法则。但是,《三命通会》看似论的精到,但也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真诠》之所以要去留官煞,是因为官煞混杂,会导致格局不清,轻则损格,重则破格。所以,去留官煞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清格,为了成就格局,如果“合而有伤于合”,有损于格局,那么,再去轻留重,去偏留正,都与格局无异。所以,去留官煞的原则和方法,不能仅仅停留在去轻留重的层面,而应去其破格者,留下成格者。倘若重者不成格局,那就要去重留轻。这才是真正的“合而无伤于合”的真义。

王士珍命:辛酉 丙申 庚子 丙戌。     

此北洋领袖王士珍之造也。徐乐吾评注道:“辛合丙煞,合一留一,依然为煞刃格也。”意即年月丙辛合,留下时干之煞,依然还是阳刃用煞格。徐只顾了天干之合,却忘了格局。庚生申月透辛,怎么成了阳刃格了?月令即不是阳刃,也不是七煞,怎么成了“煞刃”格了?此命申子合水,化禄劫为伤,再以戌土制之,格成伤官格用煞印。年辛被月丙先合,也不合时上丙煞,而时上丙煞自有坐下戌土化之,也不劳年上辛金合。大运先南后东,印星无损,足以伏伤,时煞生印,又能武,所以能驰骋官场,贵至陆军总长,代总理。所以,这个命,并不是年月丙辛合而无伤于合,这是次要的,充其量,合掉月上丙煞,锦上添花而已,关键是伤官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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