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件曝光,“片区ABO ”再凉凉

作者:薄著,来源:信贷白话
什么重要文件就不说了,
关于片区ABO+,或者ABO+投资+EPC,注意:
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或者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的融资。
不得提供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企业偿债资金来源的融资。
6月10日,在武汉举办的【博主讲堂】共有170多位来自地方政府党政机关、城投国企、银行总分行的领导参加。为了深入沟通交流,会前设置了闭门会环节,10个席位,邀请手头有片区开发项目的单位参加。结果参会的5个单位,全部是因为“片区ABO+'项目推进不下去,融资困难,寻求整改和解决之道的。
其中有的城投片区项目融资主管介绍,自己跟20家银行进行了接触,没有一家愿意贷款的。还有的建筑企业投融资主管介绍,他们的几个大单已经叫停了。
在7月2日于西安举办的、有160人参加的【博主讲堂】上,也有很多单位反映他们的“片区ABO+'项目遇到了融资困难。

这种情况,薄著老师在去年已经写文章提醒过。链接:片区ABO+模式的融资困局

ABO是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的首字母缩写,为北京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京投公司)于2016年首创,并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不过,此前市面上的“片区ABO+”模式,与京投公司所首创的ABO模式已大相径庭,其合规性存在较大问题。

其基本做法是,政府授权城投做某个片区的开发主体,签订ABO协议,由城投招引社会资本(一般是大型建筑企业)组成合资公司,进行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和少量的公共配套建设(也有的操作是政府向合资公司进行授权)

其工作内容是,合资公司负责片区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具体工作,以及土地平整和前期基建(如道路、管线、绿化等),土地腾退平整后,由政府进行出让,获得土地出让金后,政府向城投或合资公司支付ABO服务费。

其现金流模式为:城投和建筑企业先以少量资金注册合资公司,开展前期工作,负责融资垫资建设安置房、进行拆迁补偿、土地征收和土地平整等。土地出让后,政府收到的土地出让金先进入财政,成为财政收入,再以编列预算列支“ABO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合资公司;或支付给城投公司,再由城投公司支付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以收到的政府支付的ABO服务费归还融资。

这种模式,由于项目内容只是土地征收拆迁和一级开发,项目本身没有经营性收入,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的财政资金,银行融资的还款来源,不管叫个什么名字(ABO服务费或其他),实质都是政府延期支付的财政资金,极易被认定为政府的隐性债务。

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

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或者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的融资。
不得提供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企业偿债资金来源的融资。
注意“实际”,这就把各种所谓创新、搭结构给穿透了。比如:由政府支付母公司,由母公司支付项目公司的结构,就原形毕露了。
注意“企业”,过去这里说的是“国有企业”,你品。
路在何方?文件指出:市场化融资。
在片区领域,其实就是博主讲堂一直强调的“片区综合开发市场化融资模式”---其要点已经在之前的文章中反复说过,此文不再赘述。

工 隆 建 通 智 库
【博主讲堂】
链接:土地和片区开发融资
7月14日大连、7月30日长沙
主讲人:薄著

【课程内容】(开课时会根据最新情况调整):

一、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新逻辑
(一)“十四五”规划与政府投融资新理念
(二)重磅政策重塑逻辑
六个逻辑及两个应对
(三)“十四五“基建五个新特征
二、基建和土地片区开发58个实务问题
(一)土地一级开发26个问题
1.土地开发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2.什么是土地储备业务?有哪些合规要求?
3.城投如何合规介入土储业务?
4.政府可否委托国企进行土地开发?
5.委托代建与授权开发有什么不同?
6.政府购买拆迁安置服务是否包括购买资金?
7.委托代建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能不能融资?
8.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对城投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9.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还可行吗?
10.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项目?
11.如何理解“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
12.什么算来自政府的收入?
13.政府如何合规地把钱给到城投?
14.财政如何给城投合法合规注资?
15.由政府设立的开发主体进行融资是否违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
16.由施工企业为城投垫资违规吗?
17.如何定性政府投资项目?
18.政府以补助补贴支持的项目该如何定性?
19.政府把钱给到上级公司,上级公司再投到项目,算不算政府投资项目?
20.如何定义垫资?
21.建筑企业供应链融资可以做吗?
22.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业务?
23.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能做融资吗?
24.重庆地票业务为什么可以贷款?
25.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能做融资吗?
26.如何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收入联动?
(二)预算和债务管理20个问题
1.政府如何安排资金用于项目?
2.什么是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分哪几类?
3.政府预算的编制流程是什么?
4.怎样判断项目的资金已列入政府预算?
5.政府的预算只有1年,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6.能否签订超过三年的政府支付合同?
7.政府的合规举债方式有哪些?
8.政府债券分哪些品种?
9.哪些项目适合发专项债?
10.专项债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吗?
11.专项债与市场化融资怎么搞?
12.专项债做资本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13.专项债由谁来还?专项债是否不用城投去还?
14.如何区分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立项单位、实施主体、代建单位、承接单位?
15.城投怎样利用专项债资金?
16.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储和棚改,如何应对?
17.专项债的信息披露和绩效考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8.专项债项目可以做流贷和供应链融资吗?
19.什么是政府的隐性债务?
20.如何甄别是否构成隐性债务?
(三)片区开发12个问题
1.什么是片区?片区开发项目有哪些类型?
2.政府设立(授权)片区开发主体需要政府采购确定吗?
3.政府授权企业做片区开发能授哪些权?不能授哪些权?
4.如何获得片区土地开发权?
5.什么是生地净地毛地熟地?
6.土地招拍挂有哪些规定?
7.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过招拍挂而获得土地使用权?
8.如何分析片区项目的可融资性?
9.以房地产租售为主要产出的片区项目如何融资?
10.以产业经营为主要产出的片区项目如何融资?
11.以土地出让金和税收为主要产出的项目如何融资?
12.从便于融资的角度应该规划多大的片区项目或分为多少个子项目?
三、片区开发融资35种模式
(一)土地一级开发阶段6种
1.传统模式:委托代建、平台贷款、BT模式
2.土地注入模式
3.分期付款+延期付款
4.做地模式
5.一二级分段+联合模式
6.二级赎买一级模式
(二)棚改旧改城市更新5种
1.广义棚改自求平衡模式
2.二级带一级
3.“三旧”更新模式
4.保留历史风貌+带方案招拍挂+开发权转移模式
5.反向购买或反向委托模式(征地拆迁资金的解决)
(三)综合开发自平衡6种
1.未来社区模式
2.TOD模式
3.EOD模式
4.M0新型产业模式
5.矿山生态修复自平衡模式
6.砂石资源自平衡模式
(四)结构化合作7种
1.开发性PPP模式
2.片区特许开发模式
3.园区全流程PPP模式
4.混改+上市模式
5.专项债+土地模式
6.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
7.专项债+PPP模式
(五)“授权+投资+EPC”6种
1.京投ABO模式
2.片区ABO+模式
3.F+EPC模式
4.投资人+EPC模式
5.投资合作+EPC模式
6.城市合作商模式
(六)做大做强城投5种
1.园区运营商模式
2.经营性项目城投委托代建模式
3.授权开发+做大做强城投模式
4.片区综合开发市场化融资模式
5.园区“授权+封闭运行”模式
四、片区开发投融资总论
1.根据项目产出
2.根据项目内容
3.根据项目主体(民企国企、当地平台、合作开发)
4.片区开发投融资核心问题
5.如何构建规划、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一条龙”能力
五、现场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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