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明//从生死谈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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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死谈开去

稷山 杨立明
自古以来,生与死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作为普通人,估计很少有人去关心地球或宇宙的生死演变,因为那是天体物理学家们的事;也很少有人关注普通动植物的生死,因为那是动植物学家们的事。我们更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健康长寿,是否可以活得更久、更快乐。甚至有人明知不可能,也曾如历代诸多皇帝一样,做过“长生不老”的美梦吧?
从《西游记》中孙悟空偷吃太上老君炼制的“金丹”,到汉武帝派人到蓬莱仙岛寻求神仙,再到嘉靖皇帝追求的“吸风饮露之道”,事实证明,世界上不存在“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也不存在主宰人类生死的神灵。每个人的“生”是偶然、是命运,但“死”却是必然、是客观。
几千年来,因为人类缺乏科学知识,对好多自然现象难以解释,便寄托予迷信、鬼神,包括对待疾病。我至今还记得小时候发烧抽搐时,母亲烧香磕头、“立柱儿”、驱鬼的事,直科学发达的现在,还有不少迷信鬼神之说者。可见传统封建迷信影响之深!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有的人解不开心头的烦愁,生活中也仍有现代科学难以解释的现象。
其实,古代早有先贤及智者们已不避谈生死了。孔子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孟子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司马迁也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而我们周围不少人,明明或年老,或病重,却不敢谈及生死,不将身后事早作安排,从而为后辈留下难以协调的麻烦。难道谈了就会死、不谈就不会死吗?
接下来,我们谈谈关于“死”的医学问题。
传统意义上,我们说的“死”是指心跳停止,所谓“心死亡”。因为一旦心跳停止,全身循环停止,所有重要脏器便次第衰竭、坏死,仅有部分机体细胞还会继续存活,最后再变成别的物质。
但是,自从人类在上世纪初发明了呼吸机,为抢救各种危重症争取了机会,挽救了无数的生命,但也使得好多生命长期被动而痛苦的“活着”,从而带来了“脑死亡”的提法以及关于“死亡”概念的争论。
其实,“心—脑死亡”与“脑—心死亡”在以前只是孰前孰后的问题,间隔不过以分钟计算。因为有了呼吸机,可以做到人的大脑虽然坏死但可以长时间的维持心脏跳动,即“脑死”而“心不死”;自从成功开展了心脏移植术,也可以做到“心死”(原来的心)而“脑不死”。那么,怎样的生命才更有意义?显然是后者。所以临床便有了“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的概念虽由外国人提出,但中国人对死亡问题提出之早和认识之深刻绝不落后。在《论语▪先进》中,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也就是说,生的问题还没搞清楚,怎么能了解死呢?老先生虽未能回答“死”的问题,但却提出了“生死相对论”的原理。整个脑死亡判定标准实际上都是在寻找重要生命迹象是否存在的证据。如果找不到,那就是死亡(本段落摘自陈中华主编《脑死亡》一书前言)。
老百姓都知道,当一个人“不出气了”,便认为是“死了”。从医学角度讲,代表人体生命的首要生理特征是呼吸功能,而主宰呼吸功能的神经中枢是脑干。一旦脑干功能衰竭、死亡,一切脑干反射以及呼吸功能便全部消失。可以说,大脑是人体的“司令部”,而脑干则是大脑的“司令部”。因此,脑干死亡(脑死亡)是现代理念上临床人体死亡的标准。脑干死亡便等于作为一个综合有机体的人的死亡。
如果认可了“死亡”是一个必然过程,“脑死亡”便等于机体死亡,甚至认可“植物状态”是一种社会学属性的死亡,那么,我们更应关注的是“生”的意义。
国内外多种宗教虽然排斥死亡是生命终结的提法,但也从未否认死亡的不可逆性。认为死亡是灵与肉的分离,生与死只是个体阴阳界面的转换。人在死亡后举行各种仪式的“超度”,也是希冀在人的肉体死亡后让灵魂有个更好的安息之所。佛教强调的是“生死轮回”、“轮回报应”及“涅槃寂静”;基督教强调:作恶多端者必将遭到“神”的惩罚,死后进阴府地狱,行善积德者则会进入天堂。我国佛教禅宗六祖慧能大师四句偈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些都是强调了“生”的要有意义。
小时候,父母、老师就教我们要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我们也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要懂得感恩,懂得帮助别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把不用的文具、不穿的衣物捐献给更需要它的人,长大了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也强调了每个人来到世间为子孙后代留下精神财富的重要性。
目前,“义务献血”已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行为,无偿“骨髓捐献”在我们身边也屡见不鲜,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也在不断发扬光大、注入新的活力!然而,好多人对“人体器官捐献”还不太了解或者说缺乏正确的认识。
当一个人或自己的亲人患重病需要花费巨额费用时常通过“水滴筹”等平台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当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才能够继续活命时,都渴望早日得到好心人义务捐献的器官供体。但当自己或自己的亲人因为突发疾病或者遭遇创伤无法维持生命时,却又受制于人死后“留全尸”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执念,宁可进行火化烧作灰烬,也不愿将其有用的器官捐献他人而让生命永续。其根本原因也不全是自私,而是担心别人说长道短,是我们难以改变的传统观念与国家对“器官捐献”的宣传教育尚不够普及的双重因素所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语出孔子《孝经》,其本意是“既然身体发肤都承受于父母,就应当体念父母对儿女的一片爱心,保全自己的身体(切不可稍遇挫折就伤害自己),这是遵从孝道的开始。”强调的是一个人活的要有意义,对得起父母。即便不少人将其误解为“死后要留全尸,不可肆意毁损父母给予的肉体”,那为什么我们没把一生剪掉的头发和指甲都保存起来?为什么皮肤长了“不好的痣”想要将它去掉?为什么身体内长了肿瘤要将它手术切掉?为什么为了追求美貌而去掉真实的自己去做美容手术?
如果说相信科学,那就应该明白人在发生“脑死亡”之后便不会再有痛苦的感受;如果不相信科学,那得了病就应该去求神拜佛而不是去医院看病;如果说为求亲人“落个全尸”,那为何能接受将亲人“火化”烧为灰烬?如果信仰某种宗教,为何不“行善积德”、“乐善好施”以求升入“天堂”,或有个好的“轮回转世”?
藏族丧礼中最为普遍的“天葬”,就是人死后先由喇嘛念经超度,待三、五天灵魂离开肉体后交给天葬师,天葬师将肉身尸体肢解为块状喂食秃鹫,实现人生的最后一次善行。过程虽然残酷,但藏人们相信它合乎菩萨“舍身布施苍生”的意义,能使死者的灵魂升天。
所以说,许多人思想上难以接受“器官捐献”的做法主要还是传统观念在作祟,不能正确的面对“生”与“死”。当然,每一种观念或习俗的改变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类的精神文明也总会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而不断进步。
近些年我国的“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事业虽进步很快,年器官移植数量已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但因为人口基数大,器官捐献缺口仍非常大。据2020年6月11日《新民晚报》报道,目前我国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为4.1,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20~30。全国每年平均约30万等待器官捐献的患者,仅6%患者得到了挽救,绝大多数生命都在眼巴巴的等待中痛苦的死去……
作为一名ICU医生,每当一位患者成功的脱离呼吸机、拔掉气管插管,成功的转入普通病房,心中那种成功的喜悦甚至胜过家属发自内心的感谢;而每当面对一位失去生命迹象用呼吸机维持血压、心律的患者时,我的心与家属一样的痛苦。如果这个生命的好多脏器还在正常的运转,则更感到万分的纠结。我不想说出那句让家属放弃的话,更不愿提及捐献器官救助别人以进一步刺痛家属滴血的心。但每每想到全国千千万万个鲜活生命的渴盼,还是鼓足勇气弱弱地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既然是做好事,做善事,一样的救人性命,为什么不能说?为什么不给家属选择的权利和让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的机会?
……
最后,希望全社会都能正确认识生与死,正确看待“器官捐献”。为了更多生命的延续,让我们把爱的溪流逐渐汇成大海,让生者更知感恩,逝者灵魂永驻!
2021年7月14日于太钢总医院

后
稷
文
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