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取“盈余公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0-09-07

根据《公司法》(2018年版)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所以,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公司法定责任,也是会计必须做的一项业务工作。

而且,《公司法》(2018年版)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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