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对于所有的中国人,可能都会知道另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另外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一个也是最近比较有名的“爬树强奸案”。不了解内容的网友可以参看以下相关的新闻连接http://scnews.newssc.org/system/2009/04/14/011790858.shtml。大概意思是说,一个老实男人因暗恋美貌的邻居,某天酒后,爬到邻居院内,伺机偷窥女邻居。但没有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电闪雷中,被人发现。被警察抓获后,其坦言,不仅仅意在偷窃,还有强奸之意。随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决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网络上,对这个判决很多议论纷纷,但对于我来说,这个案件判决时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为什么?就应该被告人说了一句话:我打算强奸她的“则一句话,就已经足以可以让法院充分的认定其构成了强奸罪,并依法给与判决。
但判决没有没有问题,并不代表就无话可说。这个案件在我看来,就是典型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虽然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也回家过了年,但只能说,拜托与法官的法外开恩。如果,这位被告在被询问前,有律师告诉,他这样的陈述可以让法院直接认定其构成强奸话,他还有这样的陈述吗?如果,在第一此杯警察询问的时候,告诉他,他有权不回答警察的询问的话,他还会有这样的陈述吗?如果这些如果成立的话,法院还会判决上述的被告成为强奸犯吗?他最多会被处以一个行政处罚的结果。
看过有美国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份子情节的美国电影的任何人都会看到警员宣读米兰达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保持沉默的权利,你说的一切会在法庭上用做对你不利的供词。你有权获得律师。如果你希望有律师,但没钱请律师,警方讯问开始前可为你找一位律师。”
是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关于详细的米兰达规则请看: http://baike.baidu.com/view/96241.htm。
也许很多人要说,这样会不会放纵坏人。但需要问思考的时候,在我们打击犯罪的时候,是否也要考虑,保护被告人的权利。还记得那句名言:刚开始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站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接着他们又来抓社会党人和工会会员,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两者都不是;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我还是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