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一个好的小说结尾

如何写一个好的小说结尾
      
      ==================

  读者都有心动手痒的时候,伟大的作家也是从优秀的读者走向创作之路,最后造就辉煌,得偿所愿。因此,当我自认为已经是一个优秀的读者,阅读过大量古今中外最杰出的小说,并执着相信,在所有的文学体裁中,只有小说是最容易让人意外不朽的体裁,自然也按捺不住激动,开始尝试写一个长篇小说。没想到多难并不兴邦,在我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写到即将结束的时候,最终因为不知道如何收场,写出一个优秀的小说结尾而痛苦不堪,自信心大受打击。
      
  要想弄明白就不能被尿敝死,自然想到那些创作秘笈。翻箱倒柜,从文学教授开班讲授的创意写作教程,到作家现身说法的创作经验之谈,从享利.詹姆斯的《小说的艺术》到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的艺术》,可惜都无法释疑解惑,获得指导,因为他们都无一涉及小说结尾话题。即使是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卡尔维诺的《美国讲稿》(又有译为《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和戴维.洛奇的《小说的艺术》三书谈到了结尾,论述得也很简约。作家们都说,万事开头难,开头是小说写作最困难的地方,并举例《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写了十二遍才定稿,《复活》的开头更是修改达20多次,以恐吓那些可能的竞争者。以色列当代文学泰斗阿摩司.奥兹还写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故事开始了》,专门研究小说开头。这多少有点欺人之谈,起码也是误导。考证世界文学史,我们常会发现,即使一个三流作家,也能够写出一个漂亮而近于完美的开头。小说开头的困难不在难写,而是自信心的问题。说白了,许多人无法下笔将开头写下去,还是自信心不足。中间部分相对开头就更容易多了,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不怕写不到,只怕想不到。真正最困难的是小说结尾,我甚至敢肯定,有太多的作家对小说结尾是怎么回事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们写的小说都是稀里糊涂结束的。
      

  福斯特说几乎所有小说都会有一个虎头蛇尾,卡尔维诺说文学史上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开篇,但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意义上都独具特色的结尾却寥寥无几,或者说很难让人记住它们。我认为结尾是最考验作家耐心、自信心和想象力的地方,多少英雄都牺牲于这处胜利在望的最后征程,即使如《战争与和平》、《红与黑》两部伟大的小说,它们的结尾也受到责难,殊为惋惜。而有评论家考证,最糟糕的小说结尾当属《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一个黑奴与一个白人少年成了最好的朋友,如此乏味的“皆大欢喜”直接消解了前面小说所批判的种族压迫,马克.吐温终于无法背负深刻走完全程,不耐烦地用一个庸俗的幻象溺死了自己的小说。而我一直对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赞赏有加,独独怀恨结尾的匆促和粗糙,如果路遥再耐心打磨一下结尾,这将是一部多么完美的小说巨著!
    
  卡尔维诺从传统类型小说上总结了几个俗套的结尾方式:童话故事结束时英雄战胜邪恶,传记体小说总以主人公的死亡而结束,教育性小说以主人公变成了成人而结束,警探小说则是最终挖出了罪犯。其它类型的小说则相对困难一些,大都无法如此干脆利落地结束,作者唯恐重复,只好不了了之。卡尔维诺强调,小说最重要的结尾要算那种最后怀疑整个故事、怀疑小说的价值观的结尾,即此前所说,小说的结局应该化解对现实的幻想,让人记住小说属于文字世界,它叙述的事件实质上只是留在纸上的言语。
    

  一本喜剧小说的成功,肯定是因一段平庸而合理的情感最终照亮了主人公的生活,并以一个大团圆做结尾,因为写喜剧小说的作家都有一颗温柔的同情心,通常都不忍心伤害一个不够机灵但还诚实善良的好人。悲剧小说总有生离死别,让主人公最后一刻死去虽然有点愚蠢,但往往也成为必要条件。欧.亨利是最喜欢在结尾处安排一个倒转乾坤的短篇小说家,让读者感觉好像发了一笔横财心生意外之喜,这一招曾广受欢迎,但真实性是最大问题,任谁也不愿总受愚弄,久而久之读者就有了被欺骗的感觉,不太领情了。同样,即使是最聪明的作家也不敢将这一招用在长篇小说中,这几乎等于自杀,长时间共同建立的那份意犹未尽的亲密信任关系就会土崩瓦解——这里可能还要除开通俗惊险小说(侦探、间谍、恐怖),因为它们存在的全部理由几乎就只为了最后的真相大白。契诃夫不但是最大胆的古典短篇小说家,也是对现代短篇小说影响巨大的天才作家,他开创了砍掉小说开头与结尾的片断式写作方式,一篇小说几乎就只是一个突然开始又突然结束了的日常生活片断。据毛姆考证,此方法对曼斯菲尔德的创作具有深刻影响,她不多的那些小说有相当篇幅都是以这种方法写作而成。实际上,我认为这种样式的最完美继承者是海明威,或者雷蒙德.卡佛,因为他俩的短篇小说几乎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开头和结尾,就仿佛是非常随意地从一个故事中抢劫来一段细节,小说反映的主题很不明朗。还有一种作家故意隐藏了确定性的小说结尾,虽然我已经不记得约翰.福尔斯长篇小说《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完整情节,但据戴维.洛奇考证,作家给小说结尾写出了两种可能性的走向:一个是主角有了美满的结果,另一个则以悲伤收场。这种创作手法还可以延伸到博尔赫斯的许多短篇小说,看到一种不断重复、回旋的更荒诞的时空架构,结尾差不多就是开头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如果作者有足够的耐心、自信心和想象力,小说结尾在本质上是可以无限写下去的,即使是已经有一个完美结局,也还可以来个起死回生——就如我特别喜欢的美剧《24小时》,主人公杰克.鲍尔几乎总会在每一季结尾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死去,又总会在新一季死而复生,柯南.道尔顶不住读者压力也曾将福尔摩斯如法炮制,更有作者用续集或四部曲的方式,续写一番主人公复活后游历地狱或天堂的另一种人生。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50万字,仅仅写了主人公一天的生活,而在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老祖宗《项狄传》九卷50万字的未完成巨著中,主人公直到第四卷才诞生,近半是活在娘胎里叙述自己的未来人生,至小说结尾,主人公都还没有长出耻毛,如果考虑到现代人70、80年的正常生命,两部小说将会写到怎样一个长度真正让人无解。由此可见,小说结尾只是作家偷懒或急于创作另一部新小说的最好托词。
  
  “结尾是大多数小说家的弱点。”戴维.洛奇在《小说的艺术》中引用了乔治.艾略特的话,并说小说故事的结尾和文本最后的文字是不同的两码事。我至今不明白,最后的情节和最后的几个字谁才能真正胜任小说结尾,这又是一个有趣的难题。
      
    

阿摩司.奥兹

戴维.洛奇

米兰.昆德拉

艾丽丝.门罗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