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0年,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用户信息完善、增值服务等方面持续受到银行关注。此外,各银行也针对新政策、新情况,对信用卡业务做出相应调整。面在各家银行的年报正式公布之前,让我们通过银行信用卡公告,看看在过去一年中,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动向。
2020上半年,多家银行对信用卡积分规则进行调整,涉及内容主要有累计规则、封顶规则、里程兑换规则等。
多方面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
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多家全国性银行密集发布公告,从多方面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提示消费者安全、合理用卡。
修改提前还款规则
多家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行为做出了新的规定,部分银行免收分期提前还款剩余未摊销手续费,改为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收紧航空延误险
航空延误险“羊毛党”薅的银行有点疼,多家银行针对这一行为对相关信用卡权益做出调整或解释。部分银行直接将“随心飞”套餐排除在航空延误险权益保障之外。
卡片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完善身份资料保存,保障账户及资金安全,多家银行近年来持续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与完善工作。
▌2020.9 关于调整借贷合一卡相关服务的重要指示
调整后的借贷合一实物卡仅可作为贷记卡使用,不再支持借记账户在ATM、POS、智能终端的使用。
▌2020.11 关于调整工银华润通联名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的重要指示
华润通卡有效消费暂不累计华润通积分,阶段性调整为累计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
▌2020.12 关于调整随用金(现金分期)业务申请金额上限的重要提示
信用卡随用金(现金分期)业务申请金额上限由“不超过持卡人个人信用总额度的50%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吃啊客人个人信用卡总额度的50%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2020.9 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更不得违规用于套现。
▌2020.4关于境内烟草类商户单笔交易限额的公告
信用卡在境内烟草批发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020.9 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及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领域。
▌2020.1关于调整龙卡信用卡超市类消费积分规则的公告
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在超市类商户消费〔商户类别代码(MCC)为5411〕不予累积积分。
▌2020.1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增值服务产品“用卡无忧尊享版”的公告
发行增值服务产品“用卡无忧尊享版”,收费标准为10元/户/月
▌2020.4关于交通银行新发还款增值服务产品的公告
发行还款增值服务产品“惠还”,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
▌2020.6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增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的公告
新增“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提前取消违约金”收费项,按剩余本金金额的3%收取。
▌2020.8 关于交通银行白金卡航班延误险服务调整的公告
里程购票或其他赠票方式(积分购票)以及航空公司推出的不限次飞行权益类套餐(机票票面价格为0)不享受航班延误险权益保障。
▌2020.10 关于调整消费交易总控限额管理的公告
信用卡消费交易设定日、月、年限额,当持有信用卡进行消费时,有可能因上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
▌2020.10 关于调整部分类别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
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1771)进行交易。
▌2020.6关于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治理工作的公告
客户身份信息治理范围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等。
▌2020.11 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套现、不可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11 关于调整信用卡业务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自2021年3月起新增“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项,届时将免收分期提前还款剩余未摊销手续费,仅收取剩余未还本金的3%最为违约金。
▌2020.12 关于调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积分奖励细则的公告》
通过支付宝、财付通、京东网银在线、美团、苏宁易付宝绑定邮储信用卡的线上快捷支付消费均可累计信用卡积分。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50、833、900、890、887、843、826、864、801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
▌2020.3关于e分期业务调整的公告
e分期的每期本金及手续费入账信用卡个人消费卡账户,入账金额会占用信用卡个人消费卡账户额度,并全额计入信用卡个人消费卡账户对应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2020.4关于完善个人客户身份信息的公告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家庭地址或工作地址)、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证件有效期限等。
▌2020.8 关于调整信用卡分期产品提前结清规则的公告
已收取的分期业务手续费不予退还,且须按照剩余分期债务中未偿本金的3%支付提前结清违约金
▌2020.9 关于招商银行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服务调整的公告
▌2020.10 关于调整信用卡最低划款额度标准的公告
将账户内分期欠款往期部分的最低还款额比例由100%调整为10%,分期欠款当期部分的最低还款额比例仍维持100%不变
▌2020.2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优化调整的公告
自2020年4月10日(以实际执行日期为准)起,我行不以交易商户类别码(MCC)作为累计积分依据。
全部网络消费(含线上消费及手机支付)累计积分,网络消费的支付方式包括并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壹钱包、唯品支付、美团支付、苏宁支付、京东支付等。
▌2020.3关于2020年2月26日积分规则调整(《平安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优化调整》)公告的补充说明
境外支付场景全面覆盖,境外消费全部累计积分;境内航旅类消费场景中航空、酒店,线上线下累计积分,包括指定商户的刷卡或网上交易。
▌2020.7关于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公告
不得出租、出借、转卖、出售、购买信用卡或其账户;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证券市场、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2020.3关于调整中信银行积分兑换航空里程规则的公告
调整兑换比例,对中国内陆、中国港台地区及境外航司里程兑换实施差异化设置;调整年度兑换限额。
▌2020.4关于调整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的公告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银联二维码、银联手机闪付、财付通、支付宝、美团支付、京东支付、小米支付、翼支付以及中信银行动卡空间交易(零钱包充值、消费金融还款、现金分期除外)的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不设上限。新增43个计积分MCC。
▌2020.7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提示
妥善保管个人及银行卡相关信息,不应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交由他人使用,杜绝利用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里程、奖品或增值服务;禁止通过第三方工具参与优惠活动;不得将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证券市场、股本权益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非消费领域。
▌2020.7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10关于规范使用信用卡的重要提示
信用卡必须由本人使用并妥善保管,勿将信用卡以出借、出租等任何形式转交第三方使用。正确使用信用卡,勿利用信用卡进行套取现金、积分套利等行为。合理使用信用卡,量入为出,勿超出还款能力消费。
▌2020.10 关于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新增“随心飞类产品”航班延误保险的通知公告
每次(航段)延误定额给付520元,累计给付保险金额不超过该随心飞类产品的订单金额。
▌2020.10关于调整部分中信银行信用卡卡片有效期的公告
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新发放的中信银行魔力银联信用卡(含银联IC普卡和金卡)、魔力爱白金信用卡(含青春卡、星空芭蕾卡、小黑裙卡、婚纱卡、高跟鞋卡、冰淇淋卡和魔法盒卡)、魔力银联信用卡(花间裙普卡和金卡)、魔力银联信用卡(萌猪卡普卡和金卡)的卡片(详见附表)有效期调整为八年。
▌2020.11关于开展个人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的公告
需要核实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发证机关、证件有效期。
▌2020.1关于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暂停计收范围的公告
约金暂停计收范围将由逾期180天以上调整为逾期90天以上。对于已逾期90天以上的客户将暂停计收违约金,直至客户还清全部最低还款额并转为非逾期状态起重新计收。
▌2020.4关于新增广发信用卡自选增值服务的公告
还款安心增值服务:RMB120元/年;健康管家增值服务:RMB300元/年。
▌2020.4关于取消透支利息最低收取限额的公告
取消利息最低收取限额设置,对于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自交易入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算利息,且按月计收复利,复利计收对象包括本金、利息及政策允许计收复利的手续费等全部欠款,直至所有债务还清为止。
▌2020.6关于实施“广发里程计划”的公告
客户可通过广发银行“发现精彩”APP中的“广发里程”专区申请兑换或使用礼品及商品(银行会使用包括不限于“广发里程礼品”、“广发里程券礼品”、“礼品”等作为统称对外展示)。
▌2020.6关于广发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的公告
增加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共1026921个商户;持卡人在该名单所列商户的消费或交易将不予累积信用卡积分、签账额、合作方积分(里程等)、活动奖励。
▌2020.8 关于新增广发信用卡自选增值服务的公告
用卡安心增值服务120元/年;驾驶安心增值服务180元/年。
▌2020.9关于积分兑换业务规则调整的通知
商旅白金卡/世界卡/无限卡兑换比例为10000积分=500里程;无限及钻石卡(精英)/鼎极白金卡/臻享白金卡/臻尚白金卡/尊越精英卡兑换比例为20000积分=500里程;其他广发信用积分卡片兑换比例为30000积分=500里程。
▌2020.9关于新增广发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的公告
▌2020.10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只能用于消费领域,不得套现、不可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房产,购买股票、期货、理财产品等)、偿还债务、借贷等非消费领域。
▌2020.11关于推出长期有效虚拟卡的公告
长期有效虚拟卡是面向已有我行信用卡客户推广的,支持长期使用移动支付功能的无实体卡介质信用卡。
▌2020.12关于信用卡透支转账分期汇款服务费减免活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以订单批核时间为准)期间 ,对信用卡透支转账分期(含财智金、Free贷及对应“尊享”系列产品)汇款服务费全部减免。
▌2020.8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投资、理财、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9关于光大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的公告
持卡人在水电煤气缴费类、超市类、加油加气类、交通运输类、保险类商户的交易将不予累积信用卡积分;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积积分。
▌2020.9关于新增我行信用卡服务收费业务的公告
▌2020.9关于核实完善客户基本身份信息的公告
核实自然人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核实非自然人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
▌2020.11关于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增值服务调整的公告
2021年1月25日起,停止向持卡人提供“汽车道路救援”及“航空延误险”增值服务。
▌2020.12关于新增我行信用卡服务收费业务的公告
新增信用卡“安心刷”(9元/月)、“安心还”(9元/月)服务收费业务。
▌2020.2关于调整民生信用卡最低还款额业务规则的公告
将信用额度内其他未还消费计入最低还款额的比例下调至5%
▌2020.3关于调整预借现金业务规则的公告
办理信用卡预借现金(取现)的透支金额将全额计入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2020.6关于民生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调整的公告
新增境内线上交易积分累计场景,调整境内其他线上交易及境内线下交易积分累计规则(累计积分的MCC范围进行调整,增加至113个)收单机构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计积分。
▌2020.7关于民生信用卡客户持卡数量最高上限的公告
本人名下所持民生信用卡主卡数量最高上限为20张,本人名下所有信用卡账户内附属卡数量最高为10张
▌2020.9关于民生通宝白领信用卡及新e贷信用卡预借现金比例的提示
总授信额度内,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民生通宝白领信用卡及新e贷信用卡预借现金比例为信用额度的50%,
▌2020.9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透支仅限本人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生产经营、套现、以贷还贷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11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个人信用卡及信用卡资金仅限持卡人日常真实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偿还债务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1关于调整部分类别商户交易限额管理的公告
在商户类别码为6300 (保险销售、保险业和保险金)、6012 (金融机构—商品及服务)以及4458(烟草配送)商户的透支交易设定限制。
▌2020.1关于调整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随兴分消费备用金业务信用卡分期业务手续费标准的公告
1、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随兴分消费备用金业务等额还本方式单期手续费率调整为0.33%-1.1%;2、现金分期、随兴分消费备用金业务到期还本方式单期手续费率调整为0.48%-1.6%;其中现金分期到期还本方式可选择期数为6期、12期、18期。
▌2020.4关于兴业银行信用卡新增延期还本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推出账单分期延期还本功能,该功能向持卡人提供延期归还当期消费本金的服务。
▌2020.5兴业银行关于取消部分分期交易计积分的公告
对新办汽车分期、随兴分(包含车位分期、装修分期、契税分期、车牌分期、消费备用金)、现金分期(含兴享贷)交易不再计积分。
▌2020.6关于兴业银行航空类联名信用卡积分优惠兑换限额调整的公告
持卡人名下同一航空公司航空联名卡自动兑换航空公司常旅客会员里程(积分)的信用卡积分总额在单一自然月内不超过客户名下该航空公司联名卡的信用卡额度, 如客户在同一航空公司存在多张卡片,则取卡片对应最高的信用卡额度;同时,在单一自然年内上限为60万积分,吉祥航空联名卡的上限为120万积分。
▌2020.7关于兴业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客户积分兑换航空公司(国航、东航、海航、厦航)常旅客会员里程(积分)比例统一调整为每50信用卡积分等于1航空里程(积分)(排除航空联名卡自动兑换部分);客户在单一自然月内可兑换航空公司常旅客会员里程(积分)的信用卡积分总额不得超过客户名下信用卡主卡固定额度。
▌2020.9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收费规则调整的公告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成功申请信用卡分期业务(含手续费分期收取及一次性收取)提前还款,我行将免除还款款项在剩余期数内的分期手续费。
▌2020.9小兴提醒:规范用卡、合理消费
不得出租、出售、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个人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房地产、证券市场等非消费领域。不得虚假交易套现用卡。
▌2020.9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剩余未收取的手续费不再收取,按照剩余未还本金的3%或协议定价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2020.11关于兴业银行部分白金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行卡白金信用卡(标准版)(含发现新世界白金信用卡(标准版))、兴承世家白金信用卡、尚白金信用卡积分优惠兑换航空里程的年度优惠兑换限额统一调整至20万信用卡积分。悠逸商旅白金信用卡、行卡白金信用卡(悠系列)(含发现新世界白金信用卡(悠系列))、立享白金信用卡(悠系列)积分优惠兑换航空里程的年度优惠兑换限额统一调整至10万信用卡积分。
▌2020.6关于调整华夏银行积分兑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里程”规则的公告
客户积分兑换里程比例调整为每80积分兑换1里程(500里程起兑换,且为500的整数倍,每年兑换里程上限为10万里程)。
▌2020.8关于调整溢缴款使用方式的公告
信用卡账户内的人民币溢缴款仅限增加人民币可用额度,不再增加外币可用额度;信用卡账户内的外币溢缴款仅限增加外币可用额度,不再增加人民币可用额度。
▌2020.8关于新增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项的公告
新增“分期业务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项,按照剩余本金的2%-5%收取。
▌2020.9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2020.9关于调整《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的公告
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将不再累计积分。新增建设工程、网络接入服务等9个商户类别(1771、6400、4816、6500、6015、6761、6051、7922、8999)不予累计积分:新增部分网络交易累计积分,包含京东支付、苏宁易购支付、美团支付。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积分累计规则保持不变,其他网络交易不予累计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