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共干部的审查制度

抗战时期中共干部的审查制度

干部审查工作是我党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服务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纯洁组织,正确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

干部的品质是否纯洁,和干部的工作是否分配恰当.这对于保障党的路线之执行,具有决定的意义。特别在抗日战争时期复杂的斗争环境中,日本和国民党特务机关以及地方上的反动势力和党的叛徒们,都在用各种方法设法打入我们党内和党所领导的武装力量中以破坏我党和军队的时候,对于干部的审查、考察与教育,更成为巩固我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在这方面的疏忽,是可以造成极端严重的恶果的。

为统一而有计划的审查、配备和提拔干部,党中央决定在华北华中各区党委、陕甘宁边区党委、各地委和县委组织部及军队各级政治部组织部之下,军事学校政治部(处)和党所办的学校内,设立健全而有能力的干部科,地方和军队中干部科科长,必须由党委和政治部的组织部长亲自兼任。在干部科工作的每名干部,都必须是经过考验绝对忠实于党的党员,而且在干部科工作同志不宜随便调动。

各级干部科经常的任务:

第一,是从历史上和现在工作表现上仔细考察每一名党的干部在政治上对党的忠实程度、工作能力、长处和弱点。

第二,是要按照每名干部的品质和能力,来适当的统一的布置和配备干部。使每名干部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并淘汰奸细、叛徒、危害分子和其他堕落蜕化不堪应用的坏分子。

第三,是从实际工作中去研究党员中政治上进步、来历清楚、而有能力的积极分子,及时和大胆的提拔起来,担负党和其他方面的领导工作。

第四,应具体研究各个党员的社会关系,不应该以党员社会关系的复杂来决定党员的是否纯洁,而以党员对其社会关系的认识如何来决定党员是否对党忠实。尤其要利用党员的社会关系,向各方面发展工作,特别是去做上层统一战线工作,以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分化顽固力量。

各级干部科虽应经常注意上述范围内工作之进行,但在当前,首先应以全力审查党和军队中现有在职的干部。区党委的干部科,应负责审查县委委员以上的每名干部。地委和县委干部科,应审查支部书记以上的每名干部(县委干部科,且应审查每名支部委员)。八路军新四军政治部干部科,应负责审查团以上的每名军政干部;师政治部负责审查营以上的每名军政干部;旅和支队政治部(处)干部科,应负责审查连长指导员和支书以上的每名军政干部;团政治处应负责审查班排长及支部委员等干部;军政学校和党校干部科,应负责审查每名教职员及每名学生。

审查干部是一种极端耐心而负责的工作,除注意研究每名干部的优点外。特别要注意考查每名干部在政治上对党对革命忠实的程度。要知道,不管在地方党和军队干部中,如果混入一个反党的奸细叛徒或其他的危害分子,都是可以使党和军队遭受意外损失的。

审查干部时须注意研究每名干部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过去参加过反对革命(入党前)和反党派别(入党后)活动没有,脱离过党的关系否,脱离原因及其如何恢复或重新入党。如曾被捕或被俘过的干部,则须仔细的审查被捕或被俘过程中的政治上的表现。以及出狱及释放经过(自首叛变分子不应恢复党籍)。对单独行动的军、政、党干部,则须注意其在单独行动时是否有贪污腐化,违背党的政策等行为。如果犯过重大政治锴误的干部,则应注意研究所犯错误的内容与性质及现在对锴误的认识。每名干部经过细心审查之后,必须做出一定的结论和鉴定。如发现某位干部犯了严重错误,则须转交党务委员会给以党纪的制裁。

审查每名干部时,必须由被审查的干部自己填写表格,并写详细的履历,由干部科工作人员与之作详细谈话,对其重要关节(如被捕、被俘、出狱、释放及犯重大错误的经过),必须找到旁证人写出证明书,根据上述的材料精细审查,并由干部科会议讨论作出结论(负重要工作责任或有重大问题干部的结论,地方上须经党的常委,军队的须经政治部,甚至军政委员会议通过)。地方上区级以上干部的文件(表格、履历、证明书等等),须送区党委保存。军队中团级以上干部的文件,须送师或军政治部保存。

地方党和军队中在审查干部中,发现某干部政治上是不可信赖的,则须坚决撤销或调动其工作;发现了内奸叛徒则应坚决的清洗出去;但对某些过去犯过错误,而现在工作表现积极而忠实于党路线即本质上好的干部,则应加紧其教育。要向党内解释:审查干部是巩固党的-种重要方法,防止因审查干部而造成干部在工作中不安的情绪,更须防止坏分子利用以挑拨党内的团结。

敌后与边区各级党部及军队各级政治部执行这一指示的经过及结果,应经常向中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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