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不讲武德

昨日,职业打假人王海被某大V在微博爆料其公司涉嫌严重违法,此事一出,立即引发大量网友围观,同时也上了热门话题,与此前高调举报辛巴燕窝、小仙炖、罗永浩洗牙水不同的是,大多数网友都站在了大V的立场,拉来了二营长的意大利炮对向了王海。

王海作为国内知名打假人,打假的数量和企业不少,先不论王海内容真伪,对企业和品牌如此密集轰炸和指责,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消费者维权的范畴,不禁让人产生疑问,这究竟是过度维权?还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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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的四个标签:敲诈勒索、名誉侵权、劳动争议赔偿、负能量

第一个标签是敲诈勒索。

1999年到2000年,王海先后经历的津成电线事件,让"打假第一人"贴上了敲诈勒索的标签。根据2000年11月18日《南都周刊》的报道,2000年,王海第一次听说津成电线这家公司,爆料人在电话里详述该公司产品质量如何差,并邀请王海前去打假,为消费者维权。被打假的公司先后几次派人到北京与王海交涉,答应赔偿10来万元寻求和解,王海觉得这钱给得太少,起码得百八十万,结果他收了对方这几笔现金后并没有停手,继续起诉。这显然不符合"江湖规矩",激怒了对方。他在电话里对津成电线喊价100万的录音,也在数日后该公司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被抖了出来,王海顿时灰头土脸。这是王海打假生涯中遭遇的首个"滑铁卢",更让他在随后的十年销声匿迹。

第一二个标签是名誉侵权。

在2014年,王海购买了"极草"纯粉片后,王海将其送往北京某检测中心,却测出其中未含虫草素。王海据此推论,认为"极草"没有功效并发布了大量的内容抨击"极草"。

而"极草"的母公司青海春天则认为,作为"职业打假人",王海利用自身公众人物身份,在互联网上恶意散播虚假信息,推动舆论对极草的负面评论,并以"骗局""欺诈""忽悠"等用语,大肆宣扬严重失实言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给青海春天带来较大的恶性影响,严重妨害了青海春天的正常经营活动。

最终该名誉侵权案一审以王海的败诉收尾,二审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原审判决,判决王海删除此前发布的相关文章、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1万元。

2017年,王海买了"六个核桃",喝了以后认为它对自己的大脑没帮助,并非"聪明的选择",且称发现核桃仁没有保健治疗作用。于是起诉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六个核桃"代言人陈鲁豫,要求法院确认"六个核桃"的外包装、电视广告、网站内容均虚假,陈鲁豫利用自身影响代言虚假广告,构成欺诈,要求其退货并赔偿500元。

但最终法院认定,王海仅查阅中华药典,以其中记载的核桃仁药材的药性和功能,就断定"六个核桃"饮料不具备补脑、健脑的功效,进而认为该产品广告宣传虚假,无论是科学依据还是法律依据均明显不足。

所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海的全部诉讼请求。

第三个标签是劳动争议赔偿。

根据手机中国的报道,王海还因为自身原因和其关联企业原因被限制高消费。王海国际商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也曾因劳动合同纠纷,被法院要求十日内支付被告近一年的工资67268.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752元、护理费60480元及律师费4928.93元,共186429.43元。

「于见」在查询后发现,该案是员工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及九级伤残,而王海公司却拖欠了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的基本工资、护理费和伤残补助金,在法院判决后,王海公司依然未执行法院的判决,而是该员工申请强制执行后才和解支付。

一个对待员工都如此冷血的人,有什么底气来"打假"?

第四个标签:负能量。

打开王海的微博,除了打假信息,我们还能看到种种侮辱和嘲讽的大量负能量言论。

以上的部分负能量言论,处处透露着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嘲讽,并且抹黑监管部门,与当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疫情期间,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质疑相关部门,为了博眼球赚流量已经不管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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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最终成"敲诈勒索"

就在今年6月,杭州下城警方一举打掉一个以"打假"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功抓获以吴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23名。这个以吴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7年起,一直频繁活动在杭州市及周边区域内多家知名大型商超,名为"打假",实则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之实,手段花样繁多,性质恶劣。

西安也在6月打掉一个犯罪团伙,该团伙同样以打假维权的名义对华润万家、人人乐等数十家超市门店,分工配合专门挑选购买问题商品,后以所购商品存在过期、质量瑕疵等问题为由,以不赔偿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相要挟向超市员工索偿。

这些案例在全国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人民法院报认为,职业打假,看似对消费者有利,其实不然。有记者调查发现,职业打假的套路越来越深,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专盯包装宣传瑕疵等,近年来更是发展出职业索赔的趋势。据透露,职业索赔所耗费的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4倍至5倍,公共资源被少数团伙恣意挥霍,反而让真正影响到消费者和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无法得到处理。并且,还影响了正常企业的经营,以及干扰了消费者和市场对企业产品的正常判断。

纵观各类打假案件,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套路也非常清晰:职业打假人向检测机构送检样品、出具检测报告,,以此作为打假依据,但实际上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以及获取、存储、检测过程是否严谨、公正完全不公开透明,检测机构在报告结尾署上"报告检测结果仅对收到的样品负责"便可免责。职业打假人挥舞着所谓的"检测报告"在舆论场上兴风作浪,同时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打一套"投诉-举报-申诉-复议-诉讼"的组合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纵使被打假企业举出实锤反击、要求打假人证明检测流程合法合规,然而普罗大众很难理解检测的合规流程,舆论一旦形成难以逆转,最终只能落得"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局面,给品牌声誉造成难以估量的损伤。

随着职业索赔现象社会危害性的日益凸显,有关遏制职业索赔的呼声渐高。就在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发布。《报告》认为,职业索赔已经影响到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2019年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当下,许多以"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涉嫌刑事犯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浪费了真正的消费者维权资源,因此,司法不但不能对他们的索赔行为持支持的态度,相反还应该严厉打击。当然,既要关闭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投诉之门,又要打开消费者的合法维权之门。

维护社会的正常交易秩序,是交易双方建立在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的基础之上完成的。消费者维权过程应该是法律制度无差别的保护,执法过程无偏袒的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自觉遵守,而不是一部分人打着维权的幌子,做着实际上破坏营商环境的事情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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