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殒命,以命换一刻邪淫这笔账不划算
我想起了我们这个小县城一件事情,不知道我说这件事,算不算对逝者的不敬。但我想,如果将这件事在《心上莲花次第开》再版时加进去,能警醒读者的话,对逝者也算一种功德吧。
三个来月前,这件事在我们县城街头巷尾传得沸沸扬扬的。我们县里的一位副县级干部和酒店的女领班死在了车库里。因为夏天天热,开着空调关在车库里幽会,结果一氧化碳中毒,双双死在车中。
事发当天,老母亲半夜还没看到儿子回来,就给儿子打电话,手机是通的,就是没人接。她心里感觉不祥,赶紧让人去找,可这大半夜的,到哪儿去找呢? 天亮后报警,警方通过手机定位,才在车库里找到了。
他家的两层楼就挨着我家的公寓,那天下午我下楼后,看到那边好多人围观,警察拉上了警戒线。到第二天,大街小巷都炸开了锅,才知道是这么回事,唉! 那女领班也结婚时间不长,留下个幼儿。出事后,婆家找人来闹。按说这种事有什么脸面好扯?可人家就拿住他软处,男方家的人怕把事情闹大,赔偿了几十万元钱了事。因为是邻居,我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他老母亲。七十多岁的人,受此打击,几个月时间就比以前苍老了许多。
这位副县级干部50多岁,是从基层一点一点升上来的。家里两层小楼,县城有块待开发的地皮就是他的。他的资产之巨,坊间流传的版本不少,但相同的是财产数量都非常惊人。他的好色,据说是认识的人都知道,一辈子贪财好色,收不住手,终于把自己栽进去了。
前不久我在庙会上,结缘了一本《戒邪淫得清凉》,看着里面的故事,猛然想起了这位邻居。假如他能有缘看到这本书,若是收敛些,或许不至于此吧?
人终有一死,但死得这么难堪,连累父母亲族都在人前抬不起头,真应了前人说的,“舀尽三江水,难洗今日羞”。
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这种事看似偶尔,实则必然。邪淫致祸,上至达官贵人,下及草根百姓,概莫能外,只是显报的方式各不相同而已。鱼儿总是只看到饵,看不到包在饵里的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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