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违法处置主责部门

日前,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违法处置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市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违法处置主责部门,要及时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流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力支持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协作意识。

会议明确了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案件协作查处机制。

一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查处除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以外的违法用地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查处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含附属房屋)行为。

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测绘、规划等资料和地类确认、用地审批等结果依据。

三是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督查调度,统筹协调卫片整改工作,细化并明确涉及基层两部门的农村宅基地卫片图斑整改工作程序。

四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卫片执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行为的,要对违法行为主体身份、地类、建设用途等予以初步甄别;属于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的,应及时将违法案件线索连同相关甄别材料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由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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