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45诡使诗解4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韩非子》卷45诡使诗解4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题文诗:
名号诚信,所以通威;而主掩障,近习女谒,
并行百官,主爵迁人,用事者过.大臣官人,
先谋比周,虽不法行,威利在下,主卑臣重.
立法令以,废官士私.法令行而,私道废矣.
以谋私利,所以乱法.士吏之有,二心私学,
岩居窞路,托伏深虑,大者诽世,细者惑下;
上不禁又,从尊以名,化之以实,无功而显,
无劳而富.士吏之有,二心私学,焉无深虑,
勉知诈与,诽谤法令,求索与世,相反者也?
法所以治;私所以乱.法立然后,莫得为私.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上无其道,智有私词,
贤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圣智成群,
造言作辞,非法措上.上不禁塞,从而尊之,
教不听上,不从法也.是以贤者,显名而居,
奸人也者,赖赏而富.如此是以,上不胜下.
【原文】4
名号诚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习女谒并行,百官主爵迁人,用事者过矣。大臣官人,与下先谋比周,虽不法行,威利在下,则主卑而大臣重矣。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学、岩居窞路、托伏深虑,大者非世,细者惑下;上不禁,又从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实,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也。如此,则士之有二心私学者,焉得无深虑、勉知诈与诽谤法令,以求索与世相反者也?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上无其道,则智者有私词,贤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圣智成群,造言作辞,以非法措于上。上不禁塞,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不听上、不从法也。是以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是以上不胜下也。
【译文】4
名号和功业相符合关系到君主的威势和尊严,然而现实是君主受到蒙蔽,近臣宫女同时弄权,各个部门都能给人定爵和提升官吏。这些反常现象表明当权者措施已经严重失当了。大臣任人为官,先与亲信密谋策划,植党营私,尽管他们不按法律行事,但赏罚大权已被臣下操纵了,结果君主地位就变得卑贱而大臣权势就变重了。
确立法令的目的是为了废止私行。法令得以贯彻,私行就必被废止。私行是扰乱法令的罪魁。现在那些怀有二心专搞私学、隐居山林、老谋深算的士人,重则诽谤现实,轻则造谣惑众。君主不加以禁止,还要进一步用美名抬高他们,用实利提拔他们,结果就是使无功者显贵,无劳者富有。这样一来,怀有二心专搞私学的士人怎能不挖空心思、玩弄智巧和诽谤法令,去拼命追求那些和当代政治背道而驰的东西呢?大凡危害君主统治、反对现实社会的,常常就是那些身怀异心大搞私学的人。所以《本言》说:“国家安定靠的是法,国家混乱棍子在私。法立起来的话,就没有人再行私了。”所以说:倾向于私行的,社会必然混乱;倾向于法的,社会一定大治。君主不用法治,聪明的人就有违法言论,贤能的人就有违法企图。君主有法外的恩惠,下面就有非法的欲望,圣人和智者就会成群结队地制造谣言和诡辩,用非法手段对付君主。君主不严加禁止,反而对这些人大加尊崇,那就是教育下属不听从君主、不服从法令。结果就造成了贤人以显赫的名声处在高位、奸人依赖赏赐而富裕起来的现象。贤人以显赫的名声处在高位,奸人依赖赏赐而富裕起来,正因如此,君主便再也控制不住臣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