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信任、个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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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扑克牌人”吗?
创新,和哪些因素有关?它只是一个教育话题吗?
当然,一定不是的。
这是一件全社会都需要来思考和探索的事情。
我们知道,创新和清晰的产权有深刻的关系,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因素?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在政治学当中,非常强调的是自由对创新的重要性,自由与创新,纯粹从语义上看,几乎就是一对孪生兄弟。
但是很多人觉得在商言商,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与政治学好像没有太大关系。其实,商业社会不是孤立的,商业环境就是社会环境,因此,谈创新,必然要涉及自由这个话题。
我们可以通过中西历史、历史大脉络的对比来看自由对于创新的重要性。从历史上来讲,欧洲的创新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支离破碎的政治格局。
首先是政教分离,就是基督教是基督教,教主是教主,世俗的国家是国家,国王是国王。这两者不是一回事,完全代表两种体系、两种合法性、两种权力。
然后是政体的分离,从古罗马之后,欧洲就一直没有出现那种大一统的情况。
第三个分离是封建分离,国王只是大一点的领主而已,然后国王下面有领主,领主下面有小领主,小领主下面还有更小的领主。
教主、国王和领主之间这种重重叠叠的竞争带来了什么呢?就是自治城市。自治城市作为商业中心,就有可能通过购买自治权慢慢地立足于这个封建的格局里,一点一点地建立起一些由商人阶层来主导的根据地。
西方有一句知名的谚语,叫作“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自由的人组成的城市一般都由三大中心组成。一个是教堂,最核心的地方肯定是教堂;然后是最热闹的地方:市场;第三个是市政厅。三大中心分别代表神权、世俗权力和资本的权力。
佛罗伦萨就是这种典型的三位一体的格局,一个教堂,一个市政厅,还有一个市场。
西方欧洲的城市大多都是这样,最核心的地方是教堂,旁边是市场,拐过去是市政厅。只有形成这样的三种权力的平衡,一个城市才有稳定的格局和发展前景。
中世纪的城市在这个封建的大格局中慢慢地撕开一道又一道口子,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后来资产阶级革命的根据地。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的文化,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的商业文化,就是城邦的文化。
跟欧洲的三个分离相对比,历史上的中国强调的是三个统一。
首先是领土的统一,能够把中国统一起来的王朝是做贡献,分立是分裂,是罪恶。所以一般而言,中国历史都不太主张形成欧洲那种政权之间对抗的局面。
第二个是权力的统一,皇帝说了算,别人就不要发言,他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天无二日,惟我独尊。
第三个是思想的统一,这个统一主要是通过科举制这种形式来实现的,很简单,不跟我思想统一,就不给官做,甚至不给饭吃。
中国历史从来都强调必须建立一个“强中央,弱地方”的格局,这种格局才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格局。如果是政权分离,有很多独立的国家,一般就被认为是“乱世”,如果是“强地方,弱中央”,也是“乱世”,总体而言,倾向于这种“大一统”的思路。
创新,需要自由的空气。权力是自由的敌人,也是创新的敌人,权力充斥的地方,创新自然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信任的重要性,在社会学里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关于这个话题最高屋建瓴的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林·扎克提出的人类社会信任建立的三个阶段:从身份,到过程,再到制度。
第一个阶段是以身份为基础的信任关系,靠血缘、地缘、业缘。我们是亲戚,我们是老乡,我们是同学,“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之类,相互就信任了。
以身份为基础的信任是一种封闭的信任,小圈子之内的信任,信任无法从圈内人扩散到圈外去,到一定程度,就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瓶颈。
第二个阶段是以过程为基础的信任,就是说因为我们之间的交往已经有一段时间,互相比较了解,所以互相可以信任。我3年前、7年前、30年前就认识你,跟你熟,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所以我信任你。
第三个阶段是整个西方的资本主义发展依靠的阶段,以制度为基础。靠的是银行、律师、信用局、猎头、交易所这些行业来系统性地、组织性地增长信任,扩大信任的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制度的力量,把坏人变成好人,把陌生人变成熟人,降低整个社会合作的成本。
哈耶克、韦伯、余英时、黄仁宇、梁漱溟都以不同的形式表达过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经济的发展就是清晰的产权加上普遍主义,这个普遍主义就是通过制度来保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不是说只能信任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学,人们信任的是靠制度建立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合作关系。不管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都是通过这种形式来实现的。
但是在中国,大家只能靠身份,靠过程来扩大自己的信任圈,发展业务,合作秩序才能扩展一点点。
像西方人那样,见面打声招呼,自我介绍一下,不认识的相互就算认识了,相互之间做无罪推断,中国人很难做到。
在中国,只要是事故一点的人,稍微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会做有罪推断,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未可全抛一片心”之类,不敢轻易相信人。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很难真正地像哈耶克等人所讲的那样实现非个人化,达到普遍主义的程度。
这对创新的影响非常之大。西方人讲创新,非常强调第三阶段的这种经纪型的网络,有些人管它叫美第奇效应。
听起来非常学术化,但背后的思路其实非常简单,指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行业、不同学科的想法、思路、框架通过良性的碰撞,互相激发、把创造力发挥出来的这个过程。
基本的信任问题得到解决的基础之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可以专注到所针对的事情上,因此就更容易发生各种不同信息、不同概念、不同思路之间的碰撞、激发和融合的情况,产生很多新的想法、设计和解决方案。
历史上很多伟大的创新都是因为这个简单的美第奇效应,或者说是这种经纪型的网络带来的不同方面的想法、思路和概念的相互碰撞、激发和融合产生的结果,无穷无尽,神出鬼没。
星巴克就是典型的美第奇效应,它是通过用麦当劳的方式来卖意大利咖啡而成功的,把两种完全不搭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它就成功了。
美第奇效应的一个前提是碰撞各方独立、平等、各守其分的地位。丧失这种地位,不管是被动,主动,对于碰撞的结果,自然就难于有什么期待了。
所以,关系、人情、圈子这些东西就决定了中国人的生存方式。
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的角度,非常强调个体对于创新的重要性。帕森斯有一个著名的模式变量,他认为这是描述不同国家文化最好的维度,分别是:
对冲动的抑制,个体导向还是集体导向,普遍主义还是特殊主义,赢得的地位还是赋予的地位,封闭性还是扩散性。
总体而言,这五个维度,东方的、传统的、农业文明的国家是不抑制冲动、集体导向、特殊主义、强调赋予的地位,朋友和生意分不清楚。
西方的、现代的、工业文明的国家是抑制冲动、个体导向、普遍主义、强调赢得的地位,朋友和生意分得较清楚。
这些维度互相之间是有一定逻辑关系的,环环相扣,互为因果。
关于抑制冲动,还有一点,这种文化强调说话就是说话,讲道理就是讲道理,尽量不要情绪化,所以中西方的文章有不同风格。
像梁启超那种“笔端常带感情”的“新民体”政论文章,虽然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但实际上,从抑制冲动的角度来讲,不符合好文章的标准。
真正的好文章,讲道理就是讲道理,可以幽默一下,反讽一下,但不能用情绪去影响对方在智力上的判断,利害上的计算,要不就好像是作者在贩卖私货一样,不管这种感情是多么伟大的感情,总归是作者的私货,没有最大程度地尊重读者或者听者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格。
关于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个体主义不是自我中心主义,利己主义,个体主义指的是文化人类学的一种思路。
首先是自我观念。这个国家的人是把自己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呢,还是当做一个互相依赖的个体?
其次是目标关系。个体是达到集体目标的手段,还是集体是达到个体目标的手段。
这个是最核心、最根本的一个问题。
再次是重视内在价值观还是外在规范。个体主义强调内在价值观,我做什么东西是因为我相信,我认为这个东西是对的,所以我去做,而不是别人怎么看,别人怎么说,那是另外一回事。
真正的创新者、特立独行者都是个体主义者,他们为科学而科学,为学术而学术,不重视他人对他们的看法。最后是重视任务的完成还是关系的和谐。西方人注重的是任务的完成,而不是关系和谐,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从本质上讲,创新者就是标新立异者,而标“新”立“异”,就决定了“旧”和“同”心里未必会痛快。
他们会不以为然,嗤之以鼻,甚至恼羞成怒,利用自身的地位和声望进行无情打击,严酷迫害,都是可以预料也是科学史上屡见不鲜的事情,没有对“以学术为志业”的坚定信念,是无法面对这种巨大压力的。
托克维尔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
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人都在帮助他前进。
社会进步是个体地位相对集体不断提高的过程。
一个社会中的个体地位越高,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个体受到集体的排斥就越小,个体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下来的概率就越大,创新发生的概率自然就越高。
但是,中国人熟悉的是这样的一些处事金句:“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些说法强调的都是中国人非常讲究的一个词,叫做“藏拙”,就是要把自己隐藏在集体的背后,要是喜欢特立独行,喜欢发出个人的声音来,一般来讲,会给自己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所以,时间长了,我们便很容易成为那种没有个性、没有特征、千篇一律、面目模糊的“扑克牌人”,没有感觉,没有想法,没有思路,甚至连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都说不清楚。
创新,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就会是一件极其费力的事情。
创新来自何方?自由、信任、个体主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真正的创新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需要适合其生长的土壤,需要多种元素的结合,需要不断的思考和探索,谈创新,必不能只谈某个阶段或者某个行业,这是全社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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