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债权人:对执行法官调查老赖财产有疑惑,附送两个法律依据细节
用老百姓听的懂的语言,讲解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和细节,我是@执行有法。
每年,70%左右的执行案件,会因为查找不到“老赖”的财产,最后以“终本”方式结案。也就是百姓俗话说的,赢了官司、输了执行,一分钱没追回。
所以,每个债权人心中就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法官尽力了吗?老赖的财产真的一点没有,那么贫穷吗?
但是,作为老百姓,想研究明白以下两个问题并不容易:我如何清楚的知道法官在调查财产付出了多少努力?如何让法官为我的案子调查财产付出更多的努力?
背景:立案后,执行法官长期未主动说明财产调查过程,该怎么办?
执行立案后,每一分钟都特别宝贵,因为老赖随时都可能转移财产,所以不要等执行法官联系你,你需要自己主动出击。那么,联系执行法官要怎么说?
错误做法1:您好法官,我的案子到什么程度了。您抓紧吧。
原因:这么问属于拜托式,法官回复一定是抓紧办理中,一定加快办理进度。这都属于笼统的答复,没有细节,你自己也掌握不了案件进度。
正确做法1:您好法官,我的案子已经立案半个月。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屋、工商登记,您是否已经及时冻结、查封呢?
第一,如果法官说,查控到财产。那么,你要继续说,那您把查封、冻结的手续给我一份吧。(意思是,督促法官及时办理,办理指定有书面手续。)
说到这里,很多债权人问,你这么跟执行法官说话,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做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第二,如果法官说,还没有查控到财产。那么,你应该说,法官请您及时到老赖的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财产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那么,这么说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二款,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想随时随地跟执行法官联系,很难吗?
其实,为解决债权人和执行法官联系不顺畅,更好保障债权人对案件执行过程的知情权,早在去年最高院就推出了方便人民群众的程序,也大面积宣传过,只不过只有很少人愿意主动使用而已。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执行,有什么作用呢?可以说,法官查找财产跑了多少趟,找到了什么财产、财产处置到什么程度,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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