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及并购系列之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64期文章
时间 |
重组时可募集配套资金比例 |
重组上市可否募集配套资金 |
2011年 |
交易总金额的25% |
重组上市可募集配套资金 |
2013年 |
交易总金额的25% |
重组上市不可以补充资金流动性为由募集配套资金 |
2014年 |
交易总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25% |
重组上市不可以补充资金流动性为由募集配套资金 |
2015年 |
拟购买资产价格的100% |
重组上市可以补充资金流动性为由募集配套资金 |
2016年 |
拟购买资产价格的100% |
重组上市不得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得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2018年 |
拟购买资产价格的100% |
重组上市不得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可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2019年 |
拟购买资产价格的100% |
重组上市可募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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