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产业面临非常严重的碳排放问题
7月29日,2021年氮肥、甲醇行业碳减排交流会议在河南郑州召开。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理事长顾宗勤、中国科学院院士李灿等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100余人出席会议。
顾宗勤介绍说,根据BP统计的结果显示,2019年全球碳排放总量达342亿吨,其中我国碳排放已经达到近100亿吨的规模。中国的能源结构是“富煤缺油少气”,我国当前的能源消费仍以煤炭为主体,煤炭的消费占能源总消费比例为58%,远超世界平均水平27%。从碳排放量的角度来看,我国煤炭消费碳排放为73亿吨CO2,占比最大。在实际应用中,煤炭既作为化工生产的动力源,同时也是甲醇、合成氨等煤化工产品重要的原材料。煤化工的碳排放具有单个排放源排放强度大、生产工艺过程中碳排放浓度高的特征,煤化工过程的碳排放强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约为平均水平的10-20倍,因此我国发展煤化工产业面临非常严重的碳排放问题。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航空等行业将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化工行业属于资源型和能源型产业,产品生产主要以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为原料,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在低碳发展工作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任务。
据统计,我国化工行业能源消费量达4.2亿吨标煤,约占到全国消费总量的8.4%;化工行业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11亿吨左右,占全国排放总量的约10%。氮肥、甲醇行业又是化工行业中的重点排放大户,73.7%的合成氨、77.3%的甲醇产能是以煤炭为原料生产的。生产1 吨合成氨,煤头二氧化碳排放约为4.2吨 ,天然气头约为2.04吨 ;生产1吨甲醇,煤头二氧化碳排放约为3.1吨,天然气头约为0.58吨 。2020年合成氨、甲醇行业二氧化碳总的排放量分别为2.19亿吨和1.96亿吨,占化工行业排放总量的19.9%和17.8%,二者合计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化工行业排放总量的约38%。所以氮肥、甲醇行业碳减排压力巨大,将迎来的是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
另外,氧化亚氮是硝酸、己二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具有较高的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能值和破坏臭氧层的作用,与二氧化碳相比,其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为298。我国是硝酸生产大国,硝酸年产量1320万吨,年排放氧化亚氮总量10万吨,折合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约3000万吨。当然,目前国内对氧化亚氮排放没有相关法规限制,氧化亚氮尾气未经催化减排处理直接排放大气环境中。
今年中国已决定接受《<蒙特利尔协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将硝酸生产企业纳入到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的名单中。此外,应生态环境部气候司要求,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编写了《硝酸行业氧化亚氮减排行动方案》。今后,硝酸企业也要积极开展减排工作,为下一步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做好准备。
顾宗勤指出,根据以上的情况,我们预计,随着“双碳”的任务的广泛落实,今后氮肥和甲醇高碳排放行业的产能扩张将极度受限,未来新增项目审核难度也将大幅增加,部分产能不仅要通过减量置换方式建设,还需要购买碳排放指标,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在严格的碳排放标准规定之下,煤化工行业成本会出现一定提升,落后产能的淘汰或将加速。由于国际上绝大多数是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碳减排压力相对较小,我国煤头氮肥的在国际上竞争力将会下降。
但是,事物总有两个方面,碳减排政策加大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新的产能扩张受限,对现有企业将是一大利好,因为,在分配的碳排放指标上,是会以现有情况为基础的,现有企业享有现有用量豁免权和优先权。对于存量产能,尤其行业内的高效低耗优质企业将进入强者更强阶段。这将进一步增大了行业的两级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