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岚书评】科学与救赎的故事

【经岚书评】151001

科学与救赎的故事

——读懂《汤姆斯河》(一)

文/李志青

(Ⅰ)正确的副标题

2014年美国普利策奖最佳非虚构图书,2014年蕾切尔·卡森奖最佳环保图书,两项殊荣得主便是面前这本书,《汤姆斯河》。

《汤姆斯河》中文版有个“性感”的副标题,叫“一个美国癌症村的故事”,这个标题既有市场效应,又具有无比的政治正确性,但这却并不是作者(Dan Fagin)的本意。

作者的本意是,英文版的副标题为“A story of Science and Salvation”,翻译成中文应该为“一个科学与救赎的故事”,这个副标题一点都不吸引眼球,但讲的却是普世意义的认知观。

英文副标题说明,该书的重点根本不在于什么癌症村的故事,而是有关”科学“与”救赎(或反思)“间的关系,抛开中文出版方对书名的“善意”改变,我们很好奇,”科学“为何会和”救赎“一起成为该书的两大关键词,并勾勒出一个值得深思的故事呢?

(Ⅱ)科学是发现?还是救赎?

在《汤姆斯河》一书中,科学贯穿全书,但什么是科学呢?

就“科学”一词本身的含义而言,“科学”理应是指理论或实践上的某种进步,尤其是指人类对于自然世界在认知或者应用上的某种突破,即科学是发现,这一点在《汤姆斯河》中也不例外。

1856年的一天,仍然是皇家化学学院一名学生的珀金在一项煤焦油的化学实验中,将人类对于染料的认知往前大大推进了一步,他非常“幸运”地合成了人工染料,这样的发现即便是放在整个人类的科学史上,也应该是占有一席之地的,因为它极大地推动了人类对于”颜色“的工业认知和应用,很快,这项偶然的科学发现经由后来者的推广,被投入各种生产过程,并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追捧。

我想,这就是《汤姆斯河》作者所言的”科学”的代表吧,无可厚非的是,这的确就是科学。

只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这项科学,给汤姆斯河镇上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除此之外,在《汤姆斯河》中,还有什么是科学,或是“科学的”呢?

如果说,在没有约束条件的情况下,某种科学发现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的话(这一点有待详述),那么,要克服这个灾难性的后果,仍然离不开“科学”,就此而言,“科学”本身其实正是”救赎“。

(Ⅲ)数字医学/医学统计学

在本书中,救赎性科学最典型的代表是”数字医学”,即流行病统计学。在故事的开头,作者便详述了19世纪早期英国开展的流行病统计学研究,进而为后面汤姆斯河镇的救赎写下伏笔。

数字医学或者流行病统计学就是用严格的统计科学方法来开展疾病的分布研究,并从中分离出致病的原因。

譬如,在1848-1849年期间,伦敦出现霍乱的传播,为了找出病因,一名叫威廉·法尔的疾病统计学家开始查阅霍乱病例在不同区域的分布,他注意到近期供水有所改善的区域发病率有轻微下降,这个微小的差异被他和另一位医生约翰·斯诺扑捉到了,并进而通过不同的水源地分析,终于找到了霍乱的致病根源,那就是水源——一口水井,正是这样一种基于统计分析的科学,帮助当时的伦敦居民避免了更大规模的霍乱袭击。

在随后的1885年,另一位科学家罗伯特·科赫从水井的水体中分离出一种可以大量滋生的杆状细菌——霍乱弧菌,这当然也是科学的发现,但如果没有之前的统计分析,恐怕人类还没有那么快找到这个最终的罪魁祸首。

(Ⅳ)运动着的科学

从汤姆斯河的故事里,我们可以总结什么是科学,以及什么是救赎?

科学就是一种不断演进的认知,或许从某个认知(或科学)开始,到另一个认知(科学)来终结(当然,这种认知或科学本身或许又是新的开始),科学总是处在运动的过程中。

即便在某些状况下,科学有可能走偏方向,譬如煤焦油的利用创造了染料,带来剧毒的副产品,并在很长的时期内被忽视,这算是科学的一种走火入魔了吧,但最终,另一种科学,数字医学却力挽狂澜,发现了其中的弊病,从而又拯救了不少人的生命。

因而,如果说,科学的发展需要救赎,那么能够肩负起这个重任的无疑还是科学自身。说穿了,救赎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科学!

显然,有关科学和救赎的解释并不是一句“一个美国癌症村的故事”所能涵盖得了的。

(Ⅴ)科学为何有罪?

科学是不断演进的,这不仅仅是指不同科学在时间上的递进关系,更加重要的是,是科学的正当性在不断演进,科学的确是用来推进认知的,但认知有没有局限呢?显然是有,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在科学的层面上存在很大的约束条件,这也正是《三体》中作者所想表达的科学有限论,那就是人类的科学即便已经是非常“先进”了,但相比于一个更大的、更复杂的空间而言,这样的科学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有效和合理了。

科学如此,认知更是如此;认知如此,那么行为就更不用说了。在有限认知的范围内,行为的合理性实则是相对的。这也正是为何科学有罪的根源所在。

(Ⅵ)谁是帮凶?

在《汤姆斯河》书中,科学罪在何处呢?最大的罪便在于化工品生产这个科学发现,其生产废弃物极大地污染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并波及人类,这是科学之罪的本源,人类一旦打开了这个潘多拉魔盒,其实就已经离这样的境地不远了。

当然,科学之罪的另一个条件是“贪欲”,以汤姆斯河化工厂为例,无论是工厂的负责人,还是普通工人,或者镇上的居民,其实他们都在很早的时候知晓污染的危害,但限于对经济繁荣假象的某种迷恋,却一直迟迟没有采取行动,直至危害的大爆发。

这样的过程告诉我们,科学本身有罪,但罪不及诛,因为,如果说科学是主谋的话,那么社会经济的制度则是它的帮凶。正是这个极具主动性和意识性的社会经济制度,最后才使得科学从开始的天使,变成了后来的恶魔。

(Ⅶ)科学之罪会终止吗?

可以断言,科学之罪其实并不会在汤姆斯河终止,因为科学的有限性,认知的有限性,以及行为的有限性其实比比皆是,而社会经济制度也未必就能够吸取教训,或者自我调整。

时至今日,我们一直讨论何种制度更有效,民主的,威权的等等,但无论是哪种,在对于物质的追求上,却都是统一的,那就是最大程度的索取(也就是经济理性)。

不能说,这样的追求就是错误的。但问题是,另一方面,我们的科学也还处在有限的范围和空间内,这样一来,科学本身无法克服其自身的局限,而外部的社会经济制度又是极具张力的,两相作用下,很难保证科学不会再次犯下滔天的大错。事实已经证明,即便是在当下,科学害人的故事仍然是比比皆是(从原子弹、化工到食物添加剂、转基因产品等等)。

(Ⅷ)科学之罪,拿什么救赎?

最后,既然科学有罪,那么拿什么来拯救它呢?靠法律吗?抑或靠道德?除此之外,只能靠上帝了。

法律有用吗?历史证明,大部分法律规定都滞后于科学发现的,尤其是,某些科学其实就是针对现有的法律漏洞而去的。汤姆斯河的实践就是如此,在生产大量化工产品的化工厂开张后的30多年后,汤姆斯河镇以及新泽西州的政府才最终意识到问题所在,并制订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才得以遏制化工厂的继续生产。此时距1859年首次开始大规模生产染料等现代化工品足足有130年左右的历史了。

应该说,法律在短期是滞后的,但在长期却仍然有效,130年后科学最终被纳入了法律牢笼。

那么,道德呢?有一句名言,你永远不要低估资本的贪欲。在环境污染上,这句话可以改成,你永远不要高估污染者的底线。在汤姆斯河的故事里,化工厂的老板和经营者一次又一次地冲破道德底线,成为实际上的罪魁祸首。对此,我们务必要加以警惕。

(未完待续)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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