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

2015-12-01草根网

当前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定义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这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和方法,这样一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便成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 本质要求。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虽然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但其并不等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

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解放、发展生产力的过程,这里的生产力只能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发展快慢、好坏的计量标尺,而不能成为此 种社会制度的核心本质。

在探讨社会主义本质如何定义之前有必要先搞清社会制度的核心本质是什么?

社会制度的核心“本质”,应该是指某一社会制度形成过程中最核心、最根本的东西,离了它便不在是这一社会形态,具有不可代替性。

如同奴隶制社会的统治基础是“奴隶”,奴隶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都是围绕着奴隶主对奴隶的占有、使用与奴役而进行体制、机制的构建。

封建制社会的统治基础是“土地皇权”, 封建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都是围绕着维护皇权、地主阶级的权益、统治而进行体制、机制的构建。

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是“资本”,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都是围绕着资本的正常运行与增长而进行体制、机制的构建。

较之资本主义制度更具进步意义的社会主义制度,其社会发展核心本质肯定不是“资本”,不然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形式也就没有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了。

社会主义制度其核心本质既然不是“资本”,那就必然是一种比“资本”更高级的制度核心形式。

这一核心本质形态下的社会较之“资本”主义社会,应当能为人民大众带来更加民主、自由、平等的人权,能够更大的解放、发展生产力,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那么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本质又应当是怎样的呢?

我国实践、发展社会主义已有60载,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与时俱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口号,那么什么是“以人为本”呢?

“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最早的记录就是出自《管子》。管仲是第一个提出“以人为本”的中国古代思想家。管子认为,治国之道,在于争取民心,在于以人为本,急人民之所急,予百姓之所需,并依此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实现齐国大治。

当下我们对“以人为本”的定义是: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 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

人是创造世界、改造世界的主体,每一次历史的、社会的进步无不是人民的意识作用于社会的结果,每一次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无不是人民对于技术进步、产品创新做出的结果,每一次的文艺复兴也无不是人民的智慧结晶。

因此不难看出,“人本”即人本身才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的终极动力。

当前我们提出“以人为本”,正是应该将“人民”这一历史的、社会的缔造者、推动者,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位,构建起社会体制将“人民”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给予最大限度的释放与发挥。

由此可以得出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本质应当是“以人为本”而非“以资为本”发展社会。

“以人为本”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本质,社会制度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非少数资本家或权贵阶层的利益,因此要求执政的政权要坚持人民民主而非其它少数人阶层的民主。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下,经济发展依靠的是劳动者的智力、能力,我们将之称为“智本”。

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终将被社会主义社会取代,就是因为在经济领域劳动者的“智本”将取代“资本”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生产要素。

而这一生产要素量变的转变过程,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由初级到高级的转变历程。

待社会经济发展到劳动者的“智本”取代“资本”而成为社会发展主要生产要素之时,社会发展便进入了我们所憧憬的共产主义时代。

由此而得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义就应当为:

“以人为本”坚持人民民主,发展人本智慧经济,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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