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殿堂】 一骑红妆良人到/韩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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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红妆良人到
文/韩十三
(图片源自网络)
估计她刚才看见了我的身手,还以为我是个侠客呢,其实我只是个跑运输的,何况我现在连驴都没有了。
本文刊载于《飞·魔幻》杂志2010.12B
一、他是一个杀人劫舍的山贼,而我只是一个搞运输的。
唐七公子送给莫家小姐莫云桑的彩礼是一万两白银,三十匹绸缎,外加数也数不清的珠宝。而我呢,我只有一头连毛色都不光亮的驴。
唐七公子来莫家堡提亲那天,我牵着我的驴,和马帮的老宋头跟在长长的送亲队伍的最后面,为他们送嫁妆。
虽然我跟老宋头是同事,但我知道他一直都瞧不起我。
别人来参加马帮,都是牵着马来,而我却带来了一头驴,于是我的等级便比他们低了一些。
除此之外,老宋头还污蔑我说我对莫云桑的感情完全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抬腿踢了踢我的屁股对我说:“福生,你老老实实地把这些嫁妆送到唐府,等分了银子交给我,我帮你存起来,以后再为你娶一个媳妇,从此以后就别再想着莫小姐了,像你这样的穷鬼是得不起相思病的。”
他说:“东街买豆腐的那个小寡妇挺不错的,要不等回到莫家堡我帮你提提亲?”
我低下头来,偷偷地剜了他一眼。
他说的那个小寡妇我见过,一点也不好看,嗓门比我的驴还大,跟莫云桑根本就没法比。
虽然我给老宋头面子,觉得他岁数大了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以一路上他却不停地唠叨,就像我是他儿子似的。
我恶狠狠地想:他怎么不死呀?
结果,可能是上天可怜我,等我们走进一片密林的时候,他果然就死了。
一支冷箭从树丛中飞出来,正中他的胸口,然后,他就跟片树叶似的飘到地上了,死得一点也不壮观。
老宋头的马受到了惊吓,高声嘶鸣着向着远处冲去,再看时,我们已然被三五十个全副武装的黑衣人围住。
“早知道唐七公子的迎亲队伍要从野猪林经过,兄弟们已经在这里埋伏了一天一夜,怎么样,唐公子也该留下点买路钱犒劳犒劳弟兄们吧。”
我本以为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唐少白是个人物呢。但事实证明我高看了他,在看到被山贼包围以后,他连财宝和老婆都不要了,居然骑着马借助速度的优势一溜烟地跑掉了。
众人见唐少白已逃,纷纷哭爹喊娘地夺路而去。
转眼间,空荡荡的山冈上只还剩下我、老宋头还有坐在车轿里的莫云桑三个人,而且老宋还是一具尸体。
那个为首的山贼笑眯眯地看着我,缓缓地走上前来,在他快要走进莫云桑的车轿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居然一下子跳上前去,伸开双臂挡在他的面前,大叫道:“不许伤害莫小姐。”
那山贼冷冷地看我了一眼,一边分付手下将那些财宝运回山寨里面去,一边伸出手来对着我的眼眶揍了一拳。
砰的一声,眼冒金星。
我摇摇晃晃地退了几步,紧紧地握起了拳头,我心想,如果他敢动莫云桑一根手指头,我就跟他拼了这条小命。
虽然我比谁都清楚,他是一个杀人劫舍的山贼,而我只是一个搞运输的。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在挑开轿帘瞥了一眼轿子里面貌美如花的莫云桑之后,鼻子里面居然冒出两股嘲笑的冷气,旋即拉过身边那位胖山贼,一边伸出手挑起她那肥嘟嘟的下巴,一边对我说:“我还以为是什么美人呢,原来是一干巴柴,本大王根本就不喜欢她那样的,本大爷喜欢丰满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他是一重口味,估计他还以为自己是唐朝来的呢。
我猛地打了一个机灵,抬起头来异常忧伤地看着他,他自顾自地说完之后,为了证明自己的品位,还轻轻地在那个女人的屁股上掐了一把。
在他身后的那个女胖子娇羞地跺着脚,嗲声嗲气地说出那句“讨厌”之后,我终于发奋图强,做出了这一生最勇猛的一件事。
我一下子跳起来,将那个山贼头子踹到地上,大骂道:“滚你妈的。”
然后,快速地跳上马车,大叫一声“驾”。
马车对着一群山贼横冲直撞,我的心怦怦怦怦地跳个不停,我看见我的那头可怜的小毛驴跟在马车后面四踢狂奔,却怎么也赶不上。
我转过身来对着车里的莫云桑大喊,我说:“莫小姐,别怕,我来救你。”
……
二、早知道,我就把这不长脑子的吃货杀掉熬阿胶了。
我有麻烦了。
我本来想把莫云桑送到远在百里之外的唐府的,可是她却不同意。
她哭得梨花带雨般地对我说,她没想到唐少白居然是一个绣花枕头,跟着他肯定受一辈子的窝囊气。
我说:“那我送你回家吧。”
她说:“不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若回到家去,父亲不把我打死,也会重新把我送到唐家。”
我说:“莫小姐,现在我们身处两难境地,后有山贼,前有唐少白,何去何从不能意气用事。”
她看了我一眼,调皮地对我说:“要不,我跟你浪迹天涯吧。”
我被她噎得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估计她刚才看见了我的身手,还以为我是个侠客呢,其实我只是个跑运输的,何况我现在连驴都没有了。
然而不论我怎么解释,莫云桑就是不愿意回莫家堡或者去唐家,最后她索性往地上一坐,说:“行了,我就在这儿不走了,让野狼把我吃了都比跟唐少白成亲强。”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莫云桑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漂亮,就连胡搅蛮缠也搅得那么有味道。与其让她留在这里被野狼吃掉,还不如让我被野狼吃掉呢,那些野狼可不像我这么懂得怜香惜玉。
没有办法,我只能答应她的请求。
因为担心马车会留下辙印,我把马儿卸下来,把一身红装的她扶到马上,沿着相对平坦的山坡向着陌生的方向行进。
我虽然脸上愁云密布,心中却异常欢喜。以前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莫云桑和唐气公子洞房花烛时的情形,每当那时,我都想拿锥子戳自己的心。
天上流云,山下苍绿,莫云桑是这天地之间最耀眼的那抹红。
我牵着马儿,低头看着自己破了洞的脚尖,以前跟着马帮天南地北地游荡,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狼狈。
我觉得,当我站在莫云桑的面前,浑身上下,看哪哪都不是了。
路过山谷里那条小溪的时候,骑在马上的莫云桑突然问我:“唉,你叫什么名字?”
在犹豫了好久之后,我才吞吞吐吐地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她,我说:“我叫周福生,我觉得我的名字真他妈土,真他妈跟她不般配。”
水里有两只野鸭在嬉戏,我想打一只烤了给她吃,她却不同意,说:“你没看见人家成双成对的吗?你怎么忍心?”
我看一眼水中的野鸭,再看一眼马上的莫云桑,听见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但是,为了在她面前保持形象,我强忍住肚子里的饥饿感,继续低头赶路。然而在我刚刚迈出第一步之后,却听见她说:“我的意思是说既然人家是一对,那死也要死在一起,要烤两只都烤,一只怎么够吃呢?”
那一天,笨手笨脚的我最终没能捉住那两只野鸭,后来为了将功补过,当我偷偷溜到山下的果园里偷果子的时候,还被看果园的老头儿追掉了一只鞋。
莫云桑看着我的赤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将手中仅剩的三个果子在破了洞的衣服上蹭了又蹭,递到她的面前,说:“莫小姐,果子只有三个,你赶紧吃吧,吃了好赶路。”
我说:“福生无能,没能好好照顾莫小姐。”
莫云桑接过一个果子,其余的两个留在我的手中,眼中泛着笑意,示意我也吃一个。
然而正当我要张口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两声尖锐的驴叫,我欣喜若狂地回身看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那头被我抛弃的小毛驴居然找到了我们,而且它身后,还跟着那群凶神恶煞的山贼。
我怎么忘了那破驴的鼻子比狗还灵这档子事啊!我怎么没想到这畜生会把山贼引过来,早知道,我就把这不长脑子的吃货杀掉熬阿胶了。
三、我没有钱,没有势,就连装备也是王二麻子施舍的,但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我的女人。
大刀王二麻子的名号我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菜刀王二麻子,其实这不是我孤陋寡闻,像我们这种跑马帮的,亲爹都可以不认识,但绝对不会不认识那些劫道的山贼,看来王二麻子是个新生力量。
他们的山寨设在峡谷之中,一看就是没有经验的设计师设计的,人住的地方怎么能设在山谷里呢?如果有一天官兵将这里两面一包,他们肯定插翅难飞。
王二麻子对我发狠说,本来他是想饶我一条狗命的,但没想到我踢了他这个变态一脚,他最恨我这种性向歧视的人。
他把我跟莫云桑一起关进了柴房。
夜色渐浓,山谷里升起浓重的雾气,时而还传来几声狼号,莫云桑躲在角落里,身体抖个不停。她说:“福生,你说他们会不会杀了我们呀?”
我捡起一块石子,狠狠地丢向拴在门口的毛驴,假装镇定地安慰道:“莫小姐不用怕,我会保护你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特想甩开了膀子抽自己两巴掌,我连鞋都没有,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我和在这里逞什么英雄?
听了我的话以后,莫云桑微微一笑,向我身边靠了靠,轻声说道:“福生,你比唐七强多了。”
我的心微微一震,旋即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我知道她之所以向我身边靠过来是因为她冷,我本想见缝插针,瞬时将她抱住的,可是转念一想,她之所以这么说,也许是在讨好我,利用我,我才没我的毛驴那么傻。
夜雾慢慢散去,湿冷的雾气在莫云桑的刘海上会聚成一串串细小的露珠,月光洒下来,亮了胭脂,淡了明眸。
我抬起头来,透过窗棱看出去,不远处的茅草屋顶上,王二麻子正牵着那个死胖子的手坐在屋顶上看月亮。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居然下意识地看向了莫云桑的手,她的手指那么长,那么好看,我忽然很想就这么一直被王二麻子关在这里。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王二麻子就打发手下把我和莫云桑推攘到了他们的聚义厅里,他不知道听了那个狗头军师的主意,居然让我下山去找唐七公子,让他一个人带一万两黄金来赎人。
我心想,看样子这家伙没学过心理学,他怎么还不明白唐七公子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呀,他压根就不在乎什么黄金,什么美女,他只在乎自己的那条小命,亏他还整天跟男人待在一起呢。
虽然明明知道这件事情不可行,但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我觉得与其留在这里等死,还不如下山去想别的办法,就算唐七公子真的不愿搭救,我也可以另行计议。
我说:“我要一双新鞋。”
王二麻子答应了。
我说:“我还要我的驴。”
王二麻子说:“给你一匹马吧,马跑得比较快。”
我说:“我就要我的驴!”
一袭红衣的莫云桑站在我的身旁,神情异常紧张地看着我,然后,她缓缓地将嘴巴凑到我的耳边对我说:“福生,你别白费力气了,那王八蛋如果会回来救我,当时就不会逃跑了。”
她说:“就算你真的把他叫来了,我也不会跟他回去的,重新跟他成亲,我宁愿撞死在这山石上。”
她恶狠狠地看着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我没想到她还是一个烈女,我就喜欢这样的。
我回过头来,深情地看她一眼,对她淡淡一笑,说:“放心吧,莫小姐,我会救你的。”
在那种情况之下,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我的话,明白我的意思,我说“我会救你的”,是我周福生,不是唐七。
我没有钱,没有势,就连装备也是王二麻子施舍的,但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我的女人。
虽然,莫云桑现在还不是我女人。
四、敢跟山贼对着干的马帮,全天下恐怕也就这一个吧?以后说出去肯定光宗耀祖。
我骑着毛驴在唐家堡找到那群失散的马帮弟兄时是在第二天午后,当时那群马帮的弟兄正围在一起烤马肉。
他们见老宋头的那匹马自己跑回来,又迟迟不见中箭后的老宋头归来,于是就动了杀心,把马给宰了。
估计他们本来还想宰我的毛驴来着,结果却没想到毛驴回来的时候把我一起也捎回来了。
在听说我要伙同他们一起去救莫云桑之后,吃得满嘴流油的张瘸子问我说:“我们为什么要就救莫云桑啊?她又不是我媳妇。”
除此之外,他们还想把这件事情告诉莫老爷子,做个顺水人情,顺便领点通风报信的赏。
我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我说:“你们想啊,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莫老爷子才能领多少赏钱啊,要金银王二麻子的山寨里多的是,我们何不自己抢来,然后救出莫小姐再去老爷子那领第二份赏?”
我说:“还有,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情告诉莫老爷子,他肯定对唐七公子失望至极,莫小姐跟他也就成不了亲了,这不是棒打鸳鸯吗?跑马帮的造下这种孽是要马失前蹄的。”
在听了我的解释之后,张瘸子打了一个饱嗝,微微沉思了一下,居然答应了我的请求。
我知道,他之所以答应我,是因为老宋头死掉以后他顺利地继承了马帮大哥的位置,要想在弟兄们中间树立威信,光杀一匹马是远远不够的。
你想啊,敢跟山贼对着干的马帮,全天下恐怕也就这一个吧?以后说出去肯定光宗耀祖。
于是,我们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我把毛驴卖给了一位药材商人,用得来的前买了一身体面点的行头,为张瘸子换上,让他骑在马上扮演唐七。
我们还装了整整两大袋石头,放在马车上,冒充黄金。
我卖毛驴的时候还特意叮嘱那位药材商,他扒驴皮的时候最好活扒,要不然难解我的心头之恨。
除此之外,临行之前我还特意交代他们,千万不要对王二麻子身边的那位胖女人发表看法,要不然他会翻脸不认人的,他爱她如同爱护自己的狗眼。
山门口,我让那群马帮的弟兄从后山摸上去,潜伏在山寨的周围,然后让张瘸子在山下等着,一个人回到了山寨。
进入山寨之前,我还回身望了一眼,从我这个位置望过去,张瘸子真跟唐七公子有几分形似,都他妈那么龌龊。
王二麻子为我摆了庆功酒,一边让我连饮三碗,一边吩咐人到山下验货,没有办法,我只能狡辩说一万两黄金太重,需要多去几个人抬上山来。
其实,我是想把他们都引到山谷里面去,然后让山上的马帮滚石头,将他们一个个都砸成肉酱。
然而等我们一行人出寨门以后,山上却毫无动静,看样那群马帮仔一看见山贼就没脾气了,他们天生怕山贼,就好像老鼠天生怕猫一样。
我低下头来看着山下,只有张瘸子那个假唐七还在做着抢银子当老大的美梦。
我想也许张瘸子是被马帮的那群王八蛋给算计了,他们假意跟我们一起去救人,其实是想借山贼的手将张瘸子这个新老大给除掉。他们吃马肉的时候发现这个老大以后肯定不会为兄弟们着想,谋福利,因为他吃马肉的时候把最肥美的两条后腿全都留给了自己。
所以,他们要反水。
其实,我本没想他们能砸死几个人,我只是想让他们制造混乱,然后趁乱到柴房里把莫云桑救走。
我本来想摆他们一道的,结果让他们把自己给摆了一道。
没有办法,我只有硬着头皮撑下去。
我对山寨老大王二麻子说:“王二哥,你带人去山下抬黄金就行了,我赶了两天的路,脚力有些不支,想在寨子里歇歇脚。”
王二麻子冷冷地看我了一眼,估计觉得我不敢跟他耍什么花招,于是就把我留在了原地。下山之前,他还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福生兄弟,哥哥我知道你喜欢莫云桑,哥哥也想成全你们,但你给不了我一万两黄金啊!”
他说:“放心吧,黄金到手之后,哥哥我不会亏待你的。”
他说:“到时候,除了胖妹寨子里其他弟兄的老婆你随便挑!”
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山路的拐角处,我赶忙回过身来,向着柴房跑去,可是等我赶到柴房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原本关押着我和莫云桑的地方居然空空如也。
五、你没看见人家连逃跑的时候都逃得比你风流倜傥吗?
张瘸子被打成猪头抬上山来,扔到我的面前是在半个时辰以后。
王二麻子斜着眼睛瞥我,他说:“周福生,你真以为老子傻呀,弄个瘸子来冒充唐七,你搞那么多石头来干什么?要石头的话老子的山上多得是,用得着你大老远地给我送来吗?”
他说:“刚才你是去柴房找那小娘子了吧,实话告诉你,我早给她换地方了。”
他说:“大爷的周福生,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重,居然敢跟人家唐七公子抢老婆,你没看见人家连逃跑的时候都逃得比你风流倜傥吗?”
我被两个小山贼踢了几脚之后摁着跪在王二麻子面前,他在我面前微微躬下身来,拍了拍手。顿时便有人把五花大绑,嘴里塞了棉布的莫云桑从后堂拖了出来,也许是错觉,那一刻,我居然发现她的那双杏眼里满是温情和感激。
在口中的棉布被人摘掉以后,她猛地甩开那两名小山贼一下子扑到我的面前,眼泪汪汪地看着我说:“你没事吧?福生,谢谢你,谢谢你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唐七,若真的与他长相厮守,勿宁死。”
那一刻,我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被王二麻子打出的熊猫眼,居然忘情地伸出手来,慢慢地凑近了她的脸。我想,如果后来不是王二麻子及时抽了我的脸,那句“其实我也想和你长相厮守”就从我嘴里喷出来了。
王二麻子甩了我几个大耳光之后,异常郁闷地看着我说:“×,周福生,你能不能不在我面前做这么恶心的事情,俗人!”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门外便响起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后来我才知道,那次从山贼手中逃脱之后,唐七居然到山下找来了官兵,摸清了山寨的情况以后,悄悄地埋伏在山谷两边,打算伺机动手,马帮那群先前爬上去的兄弟,其实并不是反水了,而是被官兵当成山贼给宰了。
这也许就是他们宰了老宋头的枣红马的报应。
在听到喊声之后,王二麻子一下子慌了手脚,拉起胖妹的手就要向后门逃窜,把我们几个人扔在了原地。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闭着眼睛默念,我想终于他妈的拨云见日,重现青天了。
可是谁能想到张瘸子这个王八蛋早不发威晚不发威,偏偏在这个时候逞起了英雄,他居然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摸过摆在桌子上本来要割我耳朵的刀子,跟头驴似的号叫着朝着王二麻子冲了过去。
转眼间,刀子已经深深地刺入了胖妹的胸膛。
胖妹轻叫一声,深情地与王二麻子对视一眼,嘴角流出两道蜿蜒的鲜血,脑袋一垂就结束了她这并不怎么光彩的一生。
王二麻子开始发抖,开始低吼,然后大叫一声。
我早交代过不要招惹那个胖女人!!!
“当啷”。
张瘸子一边尿着裤子,一边将手中的刀子丢在地上抱头鼠窜,那时我才发现,这瘸子跛着一只脚逃跑的时候居然潇洒得就像一阵风。
王二麻子被他彻底激怒了,他摸起地上的尖刀一下子冲上前来抓起我身旁的莫云桑就要往后退,看样他是想挟持她与门外的官兵对峙。
我的肋骨被那几个小山贼踢断了两根,每动一下胸膛里就会传来剧烈的疼痛,我拼命地抱住王二麻子的腿,乞求他放了莫云桑。
然而痛失最爱的王二麻子哪里听得进我的话,他只是抬起腿,在我的脑袋上拼命地踢,拼命地踩,他说:“我和胖妹就算死在一起,也要拉个垫背的。”
我努力地抬起头来看向莫云桑那双蒙眬的眼睛,嘴唇轻轻张启,我想对她说我愿意跟她浪迹天涯,可是才刚刚说出第一个字,我就晕了。
六、我鼓足力气,强忍疼痛,从他们的裤裆底下钻过去。
当苏醒后的我拼尽全力从后门爬出去的时候,王二麻子已经把莫云桑挟持到了不远处的一处断崖边上。
我就说当初设计山寨的那个王八蛋脑子没长全,像这种前临山谷后是悬崖地势,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必是无路可逃。
王二麻子还在哭爹喊娘地号叫,他说:“你们还我胖妹,你们还我山寨。”
他面前的山坡上站满了官兵,趴在地上的我放眼望去,只能看见一双双官靴,一条条腿。
我鼓足力气,强忍着疼痛,从他们的裤裆底下钻过去,然后趴在唐七的身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看见莫云桑因为害怕的缘故已经紧紧地闭上了双眼。
唐七低下头来傲慢地看了我一眼,伸出脚尖将我向旁边踢了踢,然后说:“你不要伤害云桑,你要钱我可以给你。”
我冷笑,如果要钱就可以给的话,你干吗还带那么多官兵来啊?你不知道狗急了也会跳墙的吗?何况王二麻子还是一个绿林好汉。
“我不要你的臭钱,我只要命,我只要胖妹的命,我要你永生不得所爱。”
王二麻子叫嚣着,一步步地向着崖边退去。
唐七虽然口上叫着“不要”,脚步去迟迟没有向前迈出半步。
那一刻,我大叫一声,用早已磨得血肉模糊的双臂撑地,猛地跳起身来,向前冲去。
指尖碰到莫云桑的手的前一刻,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胸膛里那断掉的骨头刺破了我的血肉,体内传来的剧痛足以令人窒息,每跑一步,口中都会涌出大量的鲜血。
莫云桑还是紧闭着双眼,而我却说不出半个字。
我紧紧地拉着她的手,猛地向后一拽,然后自己就抱着王二麻子坠向崖底。
坠落之时,我曾经抬起头来向上看去,我看见唐七正抱着惊慌失措的莫云桑向后走去,两三名官兵在探头向着崖底看了一眼之后,吐了几口口水,悻悻地走了。
砰的一声,天昏地暗。
七、莫小姐,请原谅,没有了双腿的周福生,再也不能为您送嫁妆了。
唐府的唐七公子重新迎娶莫云桑,大宴宾客是在半年以后。
半年多的时间里,莫云桑终于从上次被劫持的阴影里走了出来,看向唐七的眼神中也有了情意。
是的,她怎么会不爱唐七呢?
据说这个聪明的男人在自知不敌的情况下,先是自己从山贼手中逃脱,理智地找来了官兵,到山上去救莫云桑,后来,在莫云桑就要坠崖的前一刻,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把她从阴曹地府里拉了回来。
为了她,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很有可能粉身碎骨的危险,把她从王二麻子的手中抢了回来。这样智勇双全,情义无边的男子,自当托付终生。
当地百姓有个习惯,大户人家办喜事的时候,都要在城外施粥,用来打点那些食不裹腹、流浪他乡的乞丐。
所以婚礼那天,成百上千的乞丐,都汇集到了东门菜市口。
我坐在一辆小小的四轮木板车上,双手各拿一块木头,慢慢地滑向不远处的粥棚,因为双腿沿着膝盖已经齐齐断裂,行动不方便,我挤了好几次,都被那群疯狂的乞丐挤了出来。
我记得白眉道长在悬崖下找到我以及血肉模糊的王二麻子时曾对奄奄一息的我说,我的伤情十分严重,除非心中还存有念想,不然就算华佗再世也无法医治。是的,莫云桑,我心中是有一个念想的,那就是,我想再看你一眼,我想知道,你和唐七是否真正相爱。
你和唐七,都很好。
蓬头垢面的我,坐在乞丐队伍的外围,看见你穿了一身红装,正协助唐七向乞丐施粥,你的笑容那么甜,那么美。
当你抬起头来看向我的时候,请原谅我慌忙地低下了头,我不想让你看见一个那么狼狈的周福生。
我听见你慢慢地走过来,你对身边的乞丐说:“让一让,让一让!”
莫云桑,你知道当你把那些馒头塞到我的怀里时,我有什么感觉吗?我突然就想叫一声你的名字,拉一拉你那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手,我曾想拉着它一起看星星的。
可是,话到嘴边,最后还是变成了:“谢谢唐七夫人,谢谢。”
你的脚步越来越远,我低着头拼命地将馒头塞进嘴巴里,我听见自己的哽咽,我怕如果不在嘴里塞满东西,就会大声地哭出来。
莫小姐,请原谅,没有了双腿的周福生,再也不能为您送嫁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