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年期百万医疗险可能要“凉”了

01
各位伙伴好!
事情是这样:
在距5月1号停售期限没几天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再次下发《关于短期健康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对百万医疗险的续保条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我个人猜测,可能是受最近太平人寿百万医疗险停售代理人抗议事件影响。
通知的全文如下,大家可以先大致看一眼:
关于短期健康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各人身保险公司:现将近期产品核查发现的有关短期健康保险续保表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续保条款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2.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 “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3.条款中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您第X次后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或“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您的重新投保申请”等类似表述。
4.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5.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交纳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6.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让消费者易混淆的,易发生“短险长做”风险的表述。
各公司应当及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调整,并制定方案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对于主动停售的产品严禁假借监管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特此通知。
人身险部
2021年4月22日
02
整个通知比较简短,有6条具体要求,我们一条条来看。
1.续保条款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这一条算是继承了1月份通知的要求,只不过当时通知说是“应当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此次换成了“必须”,更加严厉也更加明确。
这里可能有一部分伙伴会有疑惑,是所有百万医疗险都不能有保证续保条款了吗?
并不是。
目前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有两大类:
一类是在条款中有明确写保证续保条款的,比如好医保长期医疗险20年版平安e生保长期医疗险
另一类是在条款中没有保证续保条款,但保险公司对续保做各种约定,给消费者以保证续保的假象,用监管的话叫“短险长做”,典型代表如泰康健康尊享系列医疗险
现在银保监会要整治的,就是条款中没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但又想当长期险来卖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
这类产品是很多的,因为目前6年保证续保及20年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险还是很少的,大部分的都是无保证续保条款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都在该通知影响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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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 “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这一条影响就很大了。
目前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基本规则都是0-60岁可投保,但同时规定续保可至80岁/99岁/105岁等等。
现在通知要求,不能够再承诺续保可至XX岁!
那我们买的百万医疗险可以续保到多少岁呢?
不知道。
我个人理解,按通知要求的意思,我们消费者对百万医疗险的正确态度应该这样:
清楚的认识到我们买的就是一款1年期产品,续保是不确定的,能续一年是一年,不要再想着能终身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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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款中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您第X次后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或“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您的重新投保申请”等类似表述。
这一条对目前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更是致命一击。
百万医疗险之所以能在这几年异军突起、大放光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承诺不会因被保人健康状况变化及理赔情况而拒绝续保。
正因为有了这一条,才给了我们续保的安全感。
现在这一条也没了。
不再白纸黑字的承诺“不会因被保人健康状况变化及理赔情况而拒绝续保”的百万医疗险,对你还有吸引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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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这一条跟第三条差不多,不允许承诺续保不重新进行健康审核。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允许保险公司给消费者任何续保时不再对健康状况审核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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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交纳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交费宽限期一般只有长期险才有,在1年期百万医疗险中包含类似描述,会给消费者以买的是长期险的错觉,所以被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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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让消费者易混淆的,易发生“短险长做”风险的表述。
这一条就是概括性的规定了,也就是告诉保险公司,其他本通知没提到的漏洞,也不能钻,老老实实按1年期的保险产品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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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应当及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调整,并制定方案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对于主动停售的产品严禁假借监管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这一要求,算是彻底的斩断了我们的最后一点幻想。
即使前面已经买了百万医疗险,即使保险公司给了我们各种承诺,与该通知不符的,都得进行调整,并且要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
换句话说,我们下一次续保尊享e生系列百万医疗险,都得是调整后且满足上述这些要求的新条款了。
至于泰康健康尊享系列、华夏医保通等医疗险,不论当初的续保条款是怎么写的,也都无一例外,都得调整替换,不能再打擦边球了。
03
这份通知对无保证续保条款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是致命打击。
换句话说,我们现在再去买百万医疗险,就不要再考虑这些产品了,都应该去买长期百万医疗险。
目前的长期百万医疗险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有保证续保条款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它们也被认为是长期险,典型代表如好医保长期医疗险20年版平安e生保长期医疗险
另一种是保险期间直接大于1年的长期百万医疗险,典型代表如太平洋安享百万医疗保险
我相信,后续各保险公司应该也都会主要通过开发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百万医疗险来应对此次监管通知的要求。
但这里大家要注意了:
财产险公司是不能开发销售有保证续保条款的百万医疗险的。
换句话说,财产险公司不能通过开发费率可调的长期百万医疗险来应对此次监管通知的要求,这次监管通知对财产险公司的百万医疗险影响是最大的。
如果你买的百万医疗险是财产险公司承保的,因受这份《通知》影响,在符合健康要求的前提下,我建议更换百万医疗险产品。
最推荐考虑的,还是20年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险。
有伙伴还会纠结要不要换6年保证续保的,按最新的监管要求来看,6年保证续保结束后的各种续保承诺,我认为也有一定的风险。
04
简单总结一下:
本篇文章最核心的是跟大家分享与百万医疗险有关的最新监管通知。
通知的最核心要求就一点,不允许保险公司在1年期百万医疗险中给消费者任何的续保承诺。
受此通知要求,所有的无保证续保条款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同时,考虑到财产险公司无法开发销售含保证续保条款的百万医疗险,我个人建议:
  • 打算新购买百万医疗险的伙伴,目前明确推荐优先考虑费率可调的长期百万医疗险。

  • 已经买了财产险公司承保的1年期百万医疗险伙伴,在符合健康告知的前提下,也推荐更换到费率可调的长期百万医疗险。

但得例行提醒:
本篇文章仅仅是我个人对《通知》的理解。
该《通知》对1年期百万医疗险到底会产生如何影响,以及各保险公司会如何调整应对,还得5月1号过后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在后续文章中也会再跟大家分享。
如果不是近期临近续保或临近61岁,大家也不必太过于着急更换产品,可以先等等看具体影响,另外后面应该也会有新的20年保证续保百万医疗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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