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研究研读小组11月24日举行第四十九次研读活动

2019年11月24日下午2:00-5:00,质性研究研读小组第四十九次研读活动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高岭和释启鹏共同组织,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陆健担任主持。参与本次活动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得勇,固安幸福志愿服务会副会长辛华,清华大学博士生朱梦曳,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陆屹洲、黄敏璇、何家丞和硕士生侯为刚等。本次活动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由辛华导读过程追踪经典文献,第二环节由释启鹏分享宏观因果分析的比较策略研究心得,第三个环节由高岭分享关于国有企业研究的最新工作论文。

在活动的第一环节中,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Process-Tracing Methods: Foundations and Guidelines一书的第八章“Case Selection and Nesting Process-Tracing Studies in Mixed-Method Designs”,辛华首先带大家回顾了前七章的标题和概要,然后导读第八章。第八章的主要内容是混合方法设计中的案例筛选和嵌套过程跟踪分析。在讲解过程追踪的三种策略(方法)前,作者再次重申了过程追踪的基本概念,即过程追踪所“追踪”的是因果机制(causal mechanisms),其具体操作是在单一案例的深度研究中进行案例内部的因果推论(within-case inferences)。作者着重解释了过程追踪与一致性方法(the congruence method)在研究着眼点上的区别,认为一致性方法主要是以叙事(narratives)为形式研究相关性(correlations),而过程追踪则以分步骤检验(stepwise test)为形式研究因果机制。

然后,作者阐述了过程追踪的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理论检验式过程追踪(Theory-Testing Process-Tracing),其特征是“理论先于事实”(theory before fact),目的是检验由理论推演而来的因果机制在一个单一的案例中是否真的存在,主要有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和经验资料搜集三个分析步骤;第二种类型是理论建构式过程追踪(Theory-Building Process-Tracing),其特征是“事实先于理论”(fact before theory),目的是通过对单一案例的分析而建构一个能够适用于众多案例的因果机制,主要有经验资料搜集、归纳(generalization)和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三个分析步骤;第三种类型是结果解释型过程追踪(Explaining-Outcome Process-Tracing),是一种针对特定案例的方法,目的是发现一个案例中特定结果的原因是什么,研究者要建立一种对该结果的最小限度的有效解释(a minimally sufficient explanation),为此研究者需要对不同的理论资源进行运用,既可以采取演绎的分析路径(类似理论检验的过程),也可以采取归纳的分析路径(具有历史性的和探索性的特点)。

为展示这三种类型之间的差异,作者以民主和经济发展为例进行了说明,而后作了系统化的理论总结。概括起来就是,(1)理论检验式过程追踪策略适用于两种情况。第一,有成熟的理论推测,但不确定是否有经验支持。第二,也是更常见的,是用其他方法发现了X和Y之间有规律的联系(通常是大规模的研究),这时,过程追踪的目标就是寻找一个连接X和Y的因果机制的证据。(2)理论建构式过程追踪研究旨在建构在单一案例下适用的因果关系的理论机制。(3)解释结果型过程追踪的案例选择策略更倾向于以案例为中心的案例研究,尤其是以对某一特定结果有强烈的兴趣为旨向。

在讨论环节,马得勇对作者说的第三种过程追踪,即“解释结果型过程追踪只能解释特定结果而不能揭示因果关系的论断”表示怀疑。他认为,案例最大的优势就是能深挖事件背后的因果机制,案例分析不能揭示因果关系的说法不太可靠。高岭进一步补充马得勇的观点提出,如果是针对外部有效性即案例的分析结论不能外推,那么,案例不能揭示因果关系尚可成立。这关系到怎么看待因果分析的层次,是要揭示普遍性的因果关系,还是局部性的因果关系。就局部性的因果关系来说,案例分析得到的内部有效性无疑是显著的,远胜于基于大样本的分析。释启鹏则表示,作者区分三种类型的过程追踪没有意义,太绕。对于案例分析,我们事前不太可能知道到底要用那种过程追踪策略,很多时候是一种事后的后知后觉。陆屹洲补充说,对于前两种过程追踪策略,如果用贝叶斯的方法论世界观来表述,其实就是先验概率强一点,还是先验概率弱一点的问题,因此,本质上是一种方法,用不着区分。对此,朱梦曳表示,过程追踪方法的优势和关键就在于能找到引起事件发生变化的那个动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那个东西,但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这也是质性(定性)研究备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灵活度太大,不好把握。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个度,朱梦曳推荐大家读加里·格尔茨 (Gary Goertz)和詹姆斯·马奥尼 (James Mahoney)编写的《两种传承:社会科学中的定性与定量研究》(此书有中译本,格致出版社)。

对于作者举例用的民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马得勇认为不恰当。第一,民主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链条其实很长,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那么直接;第二,过程追踪捕捉的是宏大理论和宏大变量,而实际上,宏大的变量如民主和经济发展总要具体化为微观层面的、可观察的变量,前者用选举方式等,后者则用生活水平、教育水平、GDP等。因此,过程追踪必须放到微观层面看,微观有这个因果关系,宏观才有,既然两个变量之间的因果链条很长,过程追踪就是要还原,抓到最微观、最基础的那个原因变量。对此,高岭表示马得勇说的其实是用个体主义和还原论解释过程追踪的方法,其实除了这种视角,还有其他解释,比如释启鹏强调的,完全可以把因果链条看作是宏观序列,而不必然还原为微观的东西。至此,第一环节结束。

在活动的第二环节中,释启鹏从方法论演变层面分享了他对宏观因果分析的比较策略的认识。释启鹏指出历经两次发展浪潮,比较历史分析(comparative-historical analysis)亦或称宏观因果分析(macro-causal analysis)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方法论特质。在“分析”维度,随着定性研究的发展尤其是查尔斯·拉金的创新性开拓,集合论与逻辑学成为了定性方法论的基础。在“历史”维度,研究者陆续凝练出诸如路径依赖、历史关节点、渐进制度变迁、时段分析等围绕“时间性”的分析工具。但是在“比较”的层面,相关方法论方面的推进却十分有限。时至今日,研究者们依旧无法有效回应批评者关于《国家与社会革命》中密尔法所提出的疑议。从科学哲学的层面来面,若基于休谟的因果传统,小样本比较是次于大样本比较、更次于实验法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面对经典密尔法的不足,之后的比较历史研究者们主要通过三条进路予以改进。释启鹏则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勾勒出了三种宏观因果分析中的(横向)比较策略。第一种是进程型比较,它关注同一个议题是如何在不同案例的历史进程中展开。第二种是因素型比较,它关注同一因素在案例间的异同,求同法和求异法是其典型代表。第三种是事件型比较,它把历史进程分为由事件组成的序列,研究者既可以对不同序列中相同事件予以比较,又可以将不同的序列作为整体予以比较。

在讨论环节,马得勇指出,比较历史分析或称宏观因果分析旨在构建因果机制,但这种因果机制的构建是建立在抽象的概念基础之上的。再加上因果链条多,整个因果机制的构建就要依赖众多抽象概念。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抽象概念能否成立?是否具有现实基础(可观察)?是否能被大众普遍接受?对此,大家普遍认为这的确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陆屹洲则表示,如果承认好的社会科学需要满足四个标准,即精确性、因果性、简洁性、一般性。那么,宏观因果比较分析能满足其中几点?因果性和一般性暂且不论,由于概念抽象和链条繁多,精确性和简洁性显然不满足。另外,政治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是什么?除了揭示宏观因果机制,还有没有别的?政治学难道就是国家学?关于一个原因(因素)能追溯N多年后,还能发挥作用,这是不是宿命论?关于宏观因果分析的宿命论倾向,马得勇表示,当一个事件发生或某一个因素起作用时,很可能受到了其他事件或因素的冲击或影响,宏观因果分析必须说明怎么就能够认为其他因素或事件不重要,宏观因果分析揭示的这个事件或因素就是最重要的。高岭则表示,宿命论问题未必有那么不科学,这其实就是(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的路径依赖和锁定效应。如果外生冲击或其他事件不能促使一个事物偏离原来的轨道,其就是沿着原来的轨道运行,以至于像是陷入了宿命论。马得勇补充说,外生冲击或其他事件的影响就如同博弈的力量,宏观因果分析必须能说明这些博弈的力量如何不打破原有的均衡。释启鹏对大家的疑问作了解释,并强调他总结的三种宏观因果分析比较策略,每一种策略解决不一样的问题。至于一般性,肯定有相对更基础性的方法。最后,马得勇作了总结,认为整体上释启鹏对宏观因果比较分析的三种策略的归纳和评论还是很到位的,有望修改成一篇好的方法论文章。

在活动的第三环节中,高岭分享了其工作论文《国有企业制度转型与“青木昌彦之问”:理论与中国经验》。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后凯恩斯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与新古典经济学相竞争的效率分析框架,并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进行了经验检视。研究结果发现虽然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不如非国有企业,但差异非常小,而且在增速上两者呈现趋同趋势,这表明当前流行的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其实是一种过时的看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后凯恩斯经济学理论框架中,国有企业的生产性效率优于非国有企业,但这种生产性效率优势在市场导向的改革中遭到了严重削弱,已不足以弥补资源配置效率的不足。在讨论环节,马得勇和朱梦曳都把问题指向了样本的可比性。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在资金融通和国家政策等诸多方面享有比非国有企业更多的优惠,如果不剔除这些东西,比较国企和非国企的效率似乎不太合理。高岭则表示,国企确实享受了不少优惠待遇,但是也不要忘了国企也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政策负担。只讲国企享受的好处,忽视其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全面的。马得勇老师则进一步回应说,既然这样,就应该看看优惠和负担各自多少。高岭则表示本文的研究中包括数据库的选择和异质性分析已经尽可能做到了国企和非国企的可比性,在最低层次上,本研究可以回应那些认为即使国企享受了优惠待遇在效率上还不如非国企的武断的观点。陆屹洲则表示文章使用的固定效应其实已经控制了横截面上的异质性,不可比性问题没有那么严重。至此,整个活动圆满结束。

供稿人:高岭,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审读:释启鹏、何家丞、陆屹洲,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