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挤占下属的获奖机会

请别挤占下属的获奖机会 

唐建新

刚到特区,一些地方的科研成果的评奖使我瞠目结舌。

书记的特等奖,局长的一等奖,单位老板主任校长的二等奖,普通百姓一般教师的三等奖。这是什么评奖啊,明明是行政地位排序。虽然每年还煞有介事的组织评审委员会,还举行隆重的颁奖大会,还非得要有课题的才能够申报,论文发表另行给100元的奖励,不属于科研范围,我还是为这些地方的科研评奖的科学性问题大为吃惊:因为奖级是对应着一笔有很大落差的奖励经费啊!

在内陆曾经组织过几届地区级的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一届社科联的成果评奖,第一届一评,就感到问题不少,主要的问题是评委自己的成果如何认定,虽然做出了回避的规定,仍然深感难以科学客观。第二届开始,就限制限报数量,一人只能够报一项,申报者和评委不能够兼有。因为各区县各学校要获奖很不容易,而负责组织评审的政府部门业务部门自己的东西要上,也太容易了。

试想一下,单位的老板要大家在会议上当场提名谁当本单位的先进谁当模范,县委书记要一班人当场选优秀干部,教研员组织评选包括自己在内的所谓的科研论文,其选举结果还能够有一点点客观性还能够有一点其他意外吗?

后来大家就做出了一个规定,负责业务评选的本级人员不得参加本级的成果评选,但是可以直接报上一级组织的成果评选,包括先进工作者。也就是说,区县级的管理机关和业务机关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区县级的评奖,地市级的不得参加地市级的评奖,包括以政府名义而实质上仍然是教育系统自己在评的项目。自己本级评自己,也容易给人以滑稽的感觉。

虽然后来有的地方实行报名参评者不得担任评委,担任评委的就不得再参加评选,但实质上作为业务组织或行政组织部门,自己出面去请人来做评委,人家会不给邀请者面子吗,会不给你特等奖一等奖吗?何况,在自己组织的本级评奖中获得特等奖超特等奖超超特等奖,又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又能够证明什么水平呢?

基层的单位下面的群众得一点奖不容易,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更多的地方更多的机关单位政府部门能够体察到这一点,在自己组织的各项评比评审等评奖活动中不去挤占下属及下下属们可怜的获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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