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古蔺县的“赶场”

近代古蔺县的“赶场”
作者 罗树
近代古蔺,从1911年辛亥革命起至今。此期间以1949年分为近代和当代。
1911年至1949年,是孙中山领导民众推翻清朝,国民党执政的这段时间,习惯上称之为民国时期。这一时期“赶场”时间基本上沿袭清朝,亦增加了一些乡镇诸如白沙场(今双沙街)形成“赶场”,据《古蔺县志》:民国时期的古蔺,市场管理行政上归建设科。商会负责经济纠纷,追缴欠费,代行企业登记。牲畜市设“牙纪”,粮食市设“斗纪”,烟土市设“秤纪”。各市场设“场头”,处理纠纷,向经收处定期缴纳税费。缉私统由保商队负责。保商队自身多参与走来新毒,实际查而不禁。

▲古蔺场上桥

民国这一时期经历红军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等历史重大事件,连年的战乱和生产力低下,当时的社会极不稳定。古蔺的场镇以鸦片、白酒、盐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交易而兴,市井萧条,几十年如一日,从古蔺上桥的老照片来看,古蔺场上桥仅仅是为数不多的数十户民居集中。
1949年,中国迎来了历史上的大变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百废俱兴,处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史料记载的解放初期,古蔺有集市四十七个。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1年4月,由税务、工商、银行、贸易公司等部门抽人组建古蔺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于县内各区所在地及石屏、营山、水潦等集市设市管分会;城区设纱布、油脂、牲畜、粮食、柴炭、摊贩六个市场;十九个市场分会配备服务员三十一人,职责是:居间介绍,成全交易,办理承交手续,评定商品等级,开立发票,过秤打斗,征收市场管理费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临商税等。规定入市商品必须先到市管会登记始得成交。有牌价的商品要牌、市价一致,无牌价商品,由市管会评价或定价出售。取缔“牙行斗纪”“行话隐语”“兜衣抹袖”“吃盘代帽”“大斗小秤”等陈规陋习,建立公平交易新风。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土壤”。工商管理机构职形“群专部”下属治安办公室和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代行。规定:社员上市产品要证明,限制长途贩运、取缔个体商贩、限制或取消赶集日期。
1970年,在古蔺汽车站、运输管理站、赤水河场、营盘山、德耀关、太平渡、石屏、永乐建立八个检查站,规定探亲访友所带物品总金额不得超过十元,超过部分就地扣挡查处。次年,赶集日期一律改为七天,统一规定为星期日,废除农历集日。1973年,全县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市场委员会五十二个,实行分片包干门前和地区责任制,封锁过境物资,严禁物资流动。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着开放、搞活的精神管理市场,场期改五天或三天一场。确定古蔺镇和石屏磺厂为百日场(实际仍有场期,古蔺镇为二、五、八,石屏磺厂为四、九。每逢习惯场期更为热闹)。
1985年底,全县集市为三十九个(不含摩尼区),其中三天一场的十八个,五天一场的十九个,百日场二个。毗邻地区集市场期交错,行商天天有场赶。
1979年,开放牛、羊、竹木市场。允许农民、城镇居民从事城乡间农副产品贩运,市场全面开放,古蔺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尤其是近十年,商品应有尽有,市场之繁荣,令人赞叹。
近代古蔺乡镇的赶场天,经历了1979、1981、1982三次调整后固定下来至今,依然以农历。分别是:龙山五、十,护家一、六,鱼化二、七,水落三、八,太平三、八,永乐一、六,印合四、九,石屏五、七,高笠二、七,大村三、六、九,东新一、六,土城二、七,复陶二、五、八,大山五、十,白沙二、七,马蹄二、七,观文二、七,小水五、十,纳盘三、八,石宝三、六、九,长坪二、五、八,皇华一、四、七,石鹅三、八,铁厂五、十,丹桂四、七、十,水口一、四、七,岩湾五、十,庙林五、十,观文二、七,椒园三、九,马嘶三、八,回龙场五、十,菜板三、八,骑龙一、六,德耀一、四、七,香楠一、六,桂花五、十,古蔺二、五、八(百日场),磺厂(百日场)。
近些年,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有些以前没有赶场的地方自发组织起了赶场,如建新,在建新没合并到马嘶前就组织起了赶场,观文镇的荒田(四、九)亦是,且较为热闹。近几年来快捷的交通极速的网购,卖出和买进都极为方便,很多东西不需要上街赶场,一个电话就有人送来。当今社会,时代飞速发展。或许,在以后的日子,又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变化。
文 | 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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