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明子《三个人》

三个人

稳稳

安稳稳照了照镜子,又把头发拆了重新梳理,一个简单的马尾,已经拆了三次。有时高度不对,太高显得夸张,太矮显得老气。有时又歪了一下,可更让她窝火的是,昨晚洗了头,今早起来头发蓬松倦怠,难以打理整齐。永远别小看任何一个女生的发型,任何一个马尾,任何一撮刘海,都是经过精心设计打理的。稳稳颓然的沾了一点水,使得头发更方便打理一些。然后背了包,大步流星出了门。白衬衫搭牛仔裤,加上帆布鞋和马尾。有心的人会发现,一双简单的帆布鞋被擦拭得很干净,她特意把衬衫的衣角束在牛仔裤里,显得腿长腰细。或者她本可以穿一条更好看的长裙,把头发披散下来,这样会更美,可是“女为悦己者容”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了,她不想做得太明显。别人因为爱慕妆点自己的美,她却因爱慕隐秘自己的美。似乎美也是一种非可再生资源,得开源节流。

天下了一点小雨,可她并不想带伞,只因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家的伞这样劣质这样丑。可无奈雨越来越大,也只得带了。出门时她也不忘叮嘱安辰:在家乖乖的,我会给你带一包薯片回来的,带你喜欢的黄瓜味。母亲在洗衣服,抹了一点肥皂在衣领上然后熟练的搓洗,她的头发稀少蓬乱,刘海稀稀疏疏的耷拉下来:“早点回来,过马路小心点!”

“知道啦,我都这么大了还啰嗦!”嘴上这么说,可稳稳心里是高兴的,她永远需要这种琐碎的啰嗦,以此提醒自己是幸福的!贫穷的人更应该努力去幸福,不幸福是可怜的,或者说,是可耻的!所以,乐观,有时候也是不得已的!

从家步行二十分钟到村里,搭十五分钟乡村巴士到镇上,再换乘302路公交车,三十分钟就到了。阳城!在去村里的路上,安稳稳脚下生风,意气风发。安稳稳是安家村的骄傲,全村唯一的大学生。知道老安家养了个出息的闺女。好不风光!一路有上街的乡邻与她招呼问好。她也都一一以礼相待。这种时候她才能更清楚的认识自己,她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清高。她需要在这样的艳羡和赞美里小心翼翼的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这样做的时候是开心的。

稳稳今天确实很开心,就要见到他们了!她,还有他!

十六岁的简千凌是个除了高就没有别的特点的男孩子。后来稳稳一度以为爱上他只是因为他足够普通而已。没有什么怦然心动,也没有什么一见钟情。只是因为他足够普通,因为稳稳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所以她只能喜欢一个普通人。不过,她还有个很混蛋的逻辑——只准她爱着他,却不许他也爱上她——因为他足够普通。这是个很让人心疼的逻辑——说到底,她还是希望被一个特别的人爱上。

不过,想到要和千凌见面,稳稳还是要心跳加速,悉心准备。已经上了302,往事一路小跑追上了她。混合了2012年的栀子香,可是香味里还是有肃杀的味道。十八岁的安稳稳死在那里,而且死无葬身之地。可是值得高兴的是,她活过。

是数学试卷吗?稳稳考的分数只是千凌的零头,每当这时候,稳稳才会血淋淋的看清自己是个多糟糕的人,可稳稳是个傻瓜,她以为假装不在乎,假装麻木就可以保护自尊。笨蛋!承认在乎,有什么丢人的呢?承认认真过但是没有收获,有什么可耻的呢?

千凌扔过一包香蕉片:“陛下为国事劳神忧心,吃点糕点歇息片刻吧!”说着扔了一片在自己嘴里,然后斜眼对她笑。

稳稳没好气的瞟了他一眼:“拿走,寡人牙口不好,咬不动爱卿的贡品!”说话时手不自觉的挡住试卷,挡住她的耻辱。

千凌拉过一张凳子,做苦口婆心状,比划着说:“不是的,陛下,你看,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是开心的,您考试不佳,灵魂已经不开心了,如果再不吃点东西,身体也不开心了,您用灵魂犯的错去惩罚身体,这不公平!“阳光被玻璃窗割破,变得有了棱角,在他的领口上,镜框上还有比划着的手上修修剪剪,老天爷,他这样真好看!

稳稳笑了,一把抓过香蕉片,一本正经道:“好吧,贡品收下,不过你考太好了,我要和你绝交五分钟!”

“嗻!”千凌便讪讪的退下了,他知道的,他安慰了她!

这是他们的游戏,千凌不知道,稳稳这种时候,真的很爱他!还有什么时候呢?

羽毛球双打的时候,千凌手长脚长,跑前跑后的接球,稳稳觉得自己被保护了。他说:

“陛下,我觉得羽毛球也是一种伤和气的运动?”

“为什么?”

“因为羽毛球是一种比赛,比赛就会有输赢,有输赢就会伤和气。”

“所以呢?”

“所以,球技和球品一定要有一样,要么不输,要么输得起。”

“所以,简爱卿,你属于哪一种呢?”

“微臣不才,自以为二者得兼!”他也是自恋的,这也无可厚非,不然稳稳怎么会爱上他呢!

还有晨读的时候,他们声如洪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稳稳甚至觉得,他们那种时候有一种亡命天涯的默契,一种被悲壮修饰过的的离合悲欢。

稳稳心想:千凌,我们一起爱过李白啊,这样真好!

有时候,在余秋雨笔下的那种黄昏,那种感觉一个古老的民族在滴血的黄昏里,他们也聊聊诗词歌赋,说说人生哲学。

“千凌,你说,胸无大志和知足常乐是一回事吗?”

“我觉得不是。胸无大志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是迷茫的,浮躁的。而知足常乐是知道自己要什么,是甘心的,是平静的。你说呢?”

“嗯,我觉得你说得很对。可是还是有好多人是懦弱的,不敢承认自己的迷茫和浮躁。所以用知足常乐来自我安慰或者用胸无大志来自嘲。其实他们明明想要更多,只不过因为要不到而已。没有几个人真正敢面对无能为力的自己。”

“对,就像要不到自己想要的在乎就理所当然的说没有人在乎一样。只是不敢面对自己赤裸裸的糟糕而已。”

“这样说起来,人好像也挺可怜的,是不是?”

“是啊,所以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变得棒一点,变得胸有大志,志存高远!”

简千凌,让我好好爱你吧,会爱很久的!可是,你千万不要爱我!千万,不要!

那欧小可呢?

欧小可让稳稳知道自己有多值得被爱,稳稳一定会爱上爱着自己的人。友情这样东西,稳稳绝不辜负,也辜负不起。她绝对不能忍受那个辜负别人的自己。

是右手被烫伤了,稳稳和小可才算真正的遇见。那个矮矮笨笨的女孩,眼睛里有晚霞。可是却没有黄昏的那种暮气。她是可以把夕阳变成日出的那种人。她每天帮稳稳带饭,喂饭和换药。她们在患难的时候成了成了莫逆之交!

可是,小可对不起,尽管稳稳真心很爱你,可她还是利用了你。她不敢单独去见千凌,她不要别人知道她的秘密。有小可在,谁也不会知道这个,甚至她自己,都成功的骗到自己了——她是去见小可的,只是顺便看看千凌!

车到站了,稳稳下了车,对着车窗理了理头发。路上遇见稳稳的人也有频频回头的,她很美,和小可热烈温馨的美不同,她是风和日丽的美。就像天朗气清,就像云卷云舒。

稳稳推开麦当劳的门,千凌和小可已经等在那里!

千凌

你看到她推门进来,白衬衫牛仔裤衬得她真好看。已经大三的人了,还和高中一样,摆脱不掉的学生气。可是你的目光却一直躲躲藏藏的跟随她,看她张望时眼睛里满是月光的样子,看她找到你们时脸上一瞬间绽放的笑容,看她坐下来放下包一气呵成的动作。她是先坐下来再放下包还是一边坐下一边放下包的呢?为什么会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

承认吧,你很想她!

“两位爱卿,久等了!”她依然喜欢这种游戏。

“不敢当,陛下视察民情,舟车劳顿,一路辛苦!”

“哈哈……”她的笑声真好听,就像星星的悄悄话一样闪耀。

“哎呦,你俩够了,喝点什么?”小可忍无可忍。

“我自己去!”说着便起身去点东西了!

她一定会点咖啡!

简千凌,看见安稳稳的时候,你才敢去思念自己!思念那个你看不起的自己!

什么时候开始看不起自己的呢?遇见稳稳的时候吗?是爱上她之后吧!你看不起那个爱上安稳稳的自己!可是,你又如此爱那个你看不起的自己,安稳稳让你爱着自己!

那新阳算什么呢?后来变成你的女朋友的新阳算什么呢?

你明明就知道那些伎俩,那些稳稳所不齿的伎俩。稳稳用她的清高输了你,她或许是故意的!她想赢走你,其他人还有竞争的机会吗?可偏偏,你故意让新阳赢走你,你故意落在新阳的陷阱里,可也是你,递给她挖陷阱的铁锹。你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无辜。明明是猎人,却把自己变成猎物。你才是真正手段高明的人!

稳稳端了咖啡回来了,傻丫头,真是一点没变,为什么永远要让自己活得那么清醒呢?

“在家忙些什么呢?”你开口道,“回来那么久也没约到你。还是小可姑娘面子大,一个电话就出来了,原来,在稳稳同学的世界里,盆友也分三六九等,果然是亲疏有别啊!”你阴阳怪气道。

“哄哄,您果然很有自知之明!”

“你……”

承认吧,你也利用了小可,有小可在你就敢来见她了。不纯粹的友情有了小可也就变得纯粹,起码,显得纯粹!简千凌,你已然卑劣至此!安稳稳让你卑劣至此!

“回来准备呆几天?”稳稳问小可。

“回来办手续,明天就走,后天就上班了!”

“上班怎么样?辛苦吗?”

“唉,别提了,老板很凶,工资又少。上下班就要花掉两个小时,还要我爸接济我才能保证不饿死!真是比悲惨世界更悲惨!”

“唉,可怜的矮矮胖胖笨笨的小可,要不找个高富帅包养你吧!”

“我也想啊,要不你先去勾搭一个,再帮我介绍!”

“那不行,万一我们都爱上他怎么办?多伤感情啊!”

“那你让给我吧!”

“嗯,那好吧!到时你们结婚我的份子钱可以打个折吗?”

“好吧,八折!”

“五折行吗?”

“……你们”你忍无可忍,“这里还有个活人呢!活的,男人!”

这种时候,这种让你几乎都要相信,你们只是好朋友的时候,你真心是快乐的!

“好吧,千凌学长,我也关心关心你,你快乐吗?”

她问,你快乐吗?

你快乐吗?

当你以为已经准备好和新阳浪迹天涯,肩上担满了足够的岁月,发间携眷了沉甸甸的风沙,你任凭沧桑在你的指尖修筑长城,任凭你的袖口变成一个沙漠。你以为你走过足够的路,翻过太多的山,越过所有的河。可你在皓月静美的时候,两眼空空,满脸落寂。你告诉新阳:我忘了带我的灵魂,我们回去拿吧!

这样的时候,简千凌,你快乐吗?

你笑笑:“当然咯,咱爸咱妈养咱不容易,不好于心何忍啊!”

“少来,别酸文假醋了,是爱的毒酒让你不亦乐乎吧!坠入爱河的男生啊,智商为零情商为负,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她永远擅长揶揄。

“新阳怎么没有回来?”问话的是小可。

“她实习,去厦门出差了!”

“唉,异地四年,不容易啊!”

“原以为你们这段孽缘是三千米长跑,想不到是马拉松!”

你们就这样,互开玩笑,彼此揶揄!雅到宗教哲学,俗到娱乐八卦;大到家国天下,小到葱油拌面。有时候互相嘲讽,有时候相互鼓励。你往她脸上贴金,她向你头上泼水。偶尔回忆往昔,然又憧憬未来。她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你说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

分别时,她拥抱了小可。你顺路送她去车站。她看着站牌,把一缕掉下来的头发拨在耳朵后面,又拉了一下背包的带子。两只脚没有规律的垫着,有时一上一下,有时一前一后。你的车已经来了,可你没有上去。302马上就要过来了,她已经准备好了零钱要上去了。该和她说什么呢?

简单一句话,再见!不,你不甘心!

或者还可以更温和一点:今天很开心,下次再聚,路上小心。

不对,不能。

还是她先开口了,她说:“千凌,谢谢!”

谢谢,谢什么?

谢谢你变成一个器皿,盛装她青春年少无处搁置的感情吗?谢谢你足够懦弱没有让她知道你爱上她吗?谢谢你太过卑劣还是谢谢你不够麻木呢?

闭嘴,你告诉自己!不要说,不许说,你根本什么都舍不得付出,凭什么还想得到什么呢?可是,可是,有些得到,有些理所应当的得到,是不必要付出的!稳稳,你同意的吧!你眼里噙满了泪,还是说了最不该说的一句话,你已经忍了那么久,为什么在这一刻输了呢!该死,302为什么不早点来!你说:

“稳稳,我可以抱抱你吗?”

小可

我的身体割破了风。风吹来了夕阳,稳稳说过,夕阳是个医生,医治所有的不美丽。

我站在天桥上,桥下车水马龙,可我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她。她走过去,拥抱了他。我甚至能感觉稳稳的眼泪流在千凌的身上。傻瓜,你等很久了吧。

稳稳一直以为我是个笨蛋,她把自己变成那个带我杀出重围的人,并且准备好了寡不敌众的时候为我挡刀。她也一路鞍前马后,帮我捡起那些我装不下的故事和我不要的情绪。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需要那些东西。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我的知己。

其实,我才是她的知己!

我比她更清楚的知道她第一次看见千凌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还知道,他们两个注定要彼此抛弃,彼此辜负。我更知道,我们三个彼此遇见的时候,我们今生都不会有爱情了。

稳稳一直以为是她的右手烫伤,我变成她的同桌后我才爱上她的。傻瓜!

事实是,我以为我会遇见一个瞬间,一个我遇见了就知道那一直是我在等待的那个瞬间。我之前所有的人生都在为那个瞬间做铺垫,那个瞬间会让流浪的我安定下来,或者让安稳的我开始流浪。很多人会与我擦肩而过,也会有很多人与那个瞬间不期而遇。可是,只有我遇见的时候我们才能认出彼此。遇见了,就会明白一切。于是,我明白了!

很简单,开学的那一天,阳光像月光一样清澈。被繁茂的枝叶裁剪成各种形状,变成陆地上的星星。稳稳穿了白衬衫,走在那片星河璀璨中。群星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她一路浅笑盈盈。那种笑容,只有稳稳一个人有,比微笑多一点,又比大笑少一点。比心情愉悦而满足的笑深一点,又比恶作剧成功那种狡黠的笑浅一点;比干瘪瘦削的笑胖一点,又比丰圆玉润的笑瘦一点。一切就在一瞬,转瞬即逝的一瞬。

然后,我就明白了!

明白我从此要走的那条不归路。我走在那条路上,变成一个罪无可赦的恶人。我用我的恶意不问缘由就原谅所有的事。原谅没有人为我打点行装,准备干粮;原谅那些满身冷漠和戾气的人不明所以就对我嗤之以鼻;原谅我的前路满目的疮痍或者荆棘,它们拦不住我;原谅我的血变成夕阳,去缝补那些枯朽的枝木,夕阳让死亡变成诗歌。我也原谅我自己,原谅自己轻易放弃爱自己,原谅自己甘之如饴的风餐露宿,原谅自己枕戈待旦很多年却还没战斗就甘拜下风。

稳稳,你明白了吗?

对不起千凌,做你的朋友是我的运气。可是,我利用了你,你不要怪我。而且,你能理解我的,对不对?你也利用了我不是吗?我们才是该彼此审判的两个人,我们都爱着稳稳啊!可是,不是她对我的那种,而是她对你的那种。听说它的名字叫——

爱情!

傻瓜,你错了那么多年,我早就爱上你了啊!只是你的右手烫伤后你才爱上我的。我真恨死了那个烫伤你的人,当时很痛吧!可是,我也该感谢他,因为他你才遇见了我啊!

你把头枕在我的胳膊上,你说:

“怎么样,我的头是不是很重?”

“是啊!”我没好气道。

“嗯,因为里面有很多智慧。”

你真自恋!

有时候我们也互相矫情:

你两眼放光的恭维我:“小可矮矮胖胖,眼睛大大的,脸上肉嘟嘟,好可爱啊!”

我也笑:“嗯,我知道,那稳稳是不是很喜欢小可啊?”

“嗯,一点点吧,小指甲那么一点点。”

“那么少,中指甲行吗?”

“那好吧,我考虑考虑。”

其实,小指甲那么多就够了,所有人都会喜欢稳稳的。喜欢稳稳,小可很幸福!稳稳,谢谢!可是,还有一件事,小可要向你道歉,稳稳对不起,是小可太贪心了。我拿走了你的一件东西,可能那是你为千凌准备的!是那天,同学聚会那天,你醉倒在我家里,稳稳的酒量真差,只几杯啤酒,你就倒了。稳稳,请你相信我,我什么也不想得到,如果我想要的那种得到需要你收到一点点伤害,我不要的,我没有那么贪心。可是,那天,月色如刃,雕刻着你的眉眼,你高挺娟秀的鼻梁,我还是俯下身,和月光一起吻了你。从此我和月光有了秘密,它是我死生契阔的同盟和咫尺天涯的情敌!

所以,稳稳,寡不敌众的时候你先走,我替你挡刀。如果我众叛亲离,你一定要躲在人群中和他们一起骂我,不要走向我,不要变成我的同盟。还有,真到了我遗臭万年的那一天,不要去擦我坟上的唾沫,它们弄不脏我的灵魂!

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会有哪些故事呢?

在琼瑶剧里,何书桓和依萍在一起了,如萍伤心出走最后还是遇见了杜飞!在日漫里,桔梗安心离世,犬夜叉和戈薇在一起了!在仙侠剧里,月如为爱而死,灵儿也不得善终,李逍遥孤独终老!所有这些结局,伤心也好,圆满也罢,都在情理之中,所以无可厚非。

可是,我们呢?

千凌爱着稳稳,可是他不要稳稳知道,也不要稳稳爱他,所以他利用了我;稳稳也爱着千凌,可她不敢让千凌也爱她,所以,她也利用了我;我爱着稳稳,可我的爱见不得光,如此,我便利用了千凌。

我们三个就这样彼此相爱,又彼此利用。我们这样过了很多年,未来还有很多年!

夜深了,千凌,稳稳,小可今天很开心,谢谢!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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