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谈爱情

再读路遥《人生》

路遥的《人生》已看过多遍,每次自始至终自个总以泪水相伴。说来惭愧:堂堂男儿,泪水当不轻弹,却作者以情动人,读者我焉能不掩卷长叹,为之所动。 
     着实,刘巧珍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从其深沉之爱到在悲痛至极之后莽撞的一个决断都值得给予同情与怜悯。这却又不是刘本人所愿,她的最终所为也正努力地否决着这一切,但恰恰因为如此,也就愈能引发读者为其伤感乃至落泪。 
     因此便去下一个定论:高加林所为是一大错误,是该被其家人---其亲友乃至整个社会所谴责,所唾弃。未免过早,未免失之偏颇。 
     德顺爷在迎接被遣回乡的高加林时说:你失却了一块金子。窃以为结论应该是---否;这也并不是说将刘大姑娘全盘否定,而仅仅是这块金子并不是高欲得之物。 
     我们在为刘巧珍这一悲剧人物喊冤叫屈的同时,亦应抽那么丁点时间考虑一下:高加林是否亦应给予谅解与同情呢?他有他所追求的生活,所梦寐以求的爱情,但终极目标绝不是刘巧珍。刘与高之所以能走到一块儿,也仿若黄亚萍与张克南关系的发展一样,是上天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玩笑的最终,唯有分道扬镳,落个单飞,且给其中的一位痴情者留下一时半会儿难以痊愈的伤痕。高加林介入黄、张二人的关系之中或黄亚萍介入高、刘二人的关系之中,这适时地介入,无疑是对另二人的挽救,应该说不是一错,而应为其鼓掌叫好才是。 
     高、刘二人,黄、张二人若最终结合,结局可能并不怎么完美,因为这两对之中均存在一位准备随时“逃离现场”的叛逆者,其叛逆与否仅仅只是个迟早问题(黄亚萍心语:即是结了,若发现对方不是自个所愿以身相许的那位,也得离;高加林是否在心底亦有此想法,我想读者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不难得出结论),并不能将一切罪过归咎于第三者地介入。张、刘二人做尽努力,但最终很难成为自个所爱之人的心灵归宿。

黄亚萍在给张克南的绝情信中有这么一段: 
     “过去咱们二人之所以发展了关系,完全是因你适时地关心了我,使我受了感动,但这并不是爱情” 
     这不是黄的花言巧语,黄的喜新厌旧,而恰是她的真情之流露,读者可以从《人生》一文中看出个条条道道来,无疑高加林亦有这番感慨,只是没有流于言表,高在接受刘之后心灵深处的斗争在书中亦有所述,仅仅因为他缺乏黄亚萍那样的勇气,他的道义感太强,顾忌太多,换言之:世俗的所谓责任感太强。 
     黄亚萍在与高加林关于是否背弃刘巧珍的谈话中有一段: 
     黄:“是的,你应该很快结束你们的不幸。” 
     高:“也可能是不幸的结束。” 
     我们应该为黄亚萍的理智叫好,同时也应该为高加林在道义与真正的爱情二者之间的抉择中犹豫不决而感叹。 
     是生活的不幸造就了高、刘、黄、张感情的不幸,这并不能尽归咎于高加林、黄亚萍的最终叛逆。 
     柯云路在《人是宇宙的精灵》中关于爱情曾有过如此的表述:两个具有共同爱好、相同兴趣的人可以结合是因为他们在以后的二人世界中可以相帮,可以彼此默契而行;同样,两位相差甚远,甚至完全背离的人亦可以结合,正因为不同,这便宛若齿轮凹凸相合,一部机器方才能得以运转。 
     诚然如此,但第一种的结合却当属最佳。 
     徐志摩又有一段心灵之语:我于茫茫人海之中觅我唯一灵魂之归宿,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其结尾未免消极悲观,却喊出了世人在追求美好爱情时所欲喊而大都未能喊出的心语---不得不为其拍案叫绝。

试想:《人生》若这样结局又该如何?高加林与刘巧珍结合,黄亚萍与张克南共赴江南,这在大多所谓重道义,重责任且受封建伦理道德禁锢太深的人心中自然是再好不过。这样高加林在复返故乡之时也不致怕遭乡友亲邻的唾骂;黄亚萍的父亲也不致翕动着厚厚的嘴唇而不知如何训斥自己娇生惯养的萍萍;刘巧珍、张克南也分别圆了自己的一大美梦。这样的结局似乎也不错,似乎亦可称之为完美。可是在这一切的美好之后却也毁了高、黄二人的感情世界,同时这部小说也会因此而索然无味,品之若淡水了。路遥也便不再是路遥,《人生》也不可能获得什么奖。
     这篇小作唠叨到这儿似乎应该住笔了,免得遭世人的唾骂;但小的我还是想贅述一番。宁挨千齿之噬,亦要说了方才痛快。
     人是自私的,特别是在感情上,尤其如此,顾及道义,顾及世故情面,在当时或许可以落一个“大好人”两面光,或言:何乐而不为。但在何乐而不为之后,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在品到其酸甜苦辣之后,仍能坦然相对者又有几人?
     《青年周末》3311期二版有篇小文---《中国人的婚姻质量究竟如何》谈及:中国人维系婚姻的主要纽带是责任而不是爱情;男女因爱情而结合的只占四分之一。
     与朋友的接触中亦有所了解:或因工作或因理想或因追三追四终不能追到自己心中所慕,心中所想,心中所愿与其比翼双飞的“才子”或“佳人”而搞至“老大徒伤悲”单打独斗时,首先急的是父母,于是接二连三地托人给自己的子女说媳妇,找婆家,而子女又出于对父母的尊重,或迫于舆论的压力,终于在见过几位之后,无奈而至勉强同意,草率安置自个终身的不在少数。
     有人又说了:那为何不坚持到底,坚决若徐志摩一般。可又传闻:一位父亲因其子29岁仍未能成婚,劝其不听,于是在某夜至田间抽掉四盒“哈德门”之后饮“1605”而亡。这又是何等巨大的教训,做子女的又焉能不体谅父母,不顾及其严重后果呢?
     落泪坠地碎为八瓣,细辨之乃思念之梅花,谈及爱情又何等不易。
     得,咱不谈爱情!

(注:1605---农药,剧毒,又名对硫磷,俗名“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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